第14章
等另一组《沉溺》也演唱完,沈荞他们组又回到了舞台上。
大概是表演完后的确放松了不少,沈荞还在自我介绍的时候附赠了个淡淡的微笑。
笑对沈荞来说是个很简单的表情,他平时也笑,也经常笑,但他不喜欢在大庭广众下很是刻意的笑,他不喜欢。
如果平时有摄像机跟拍着他的时候,他就表情很臭,其实他知道他应该笑着上去跟镜头打招呼。
还有拍照的时候,导演叫大家都放松,都笑一下,他也是臭着脸,细究其原因,这是一种像是自我防卫的本能,就像有些人的笑也是面具一样。
也像是一种至始至终的反叛精神,这也和他的经历有关。
他从小上的都是贵族的寄宿学校,高中又是在国外读书,后来又当练习生。
懵懵懂懂的时候就离家很远, 虽然出生富贵,但关于童年时候受尽宠爱的记忆已然退却,而记忆里最新的还是和家人决裂,去海外当练习生,结果追梦失败,回到家里,被家人横眉冷对。
这般反复导致,他其实是一个没有安全感的人。
这时站在舞台上,他的心情还不错,刚才的表演总算是不辜负这一星期的排练舞台了,看他们组员的脸上也都是轻松的表情。
轮到沈荞自我介绍的时候,他简单地自我介绍了一下,然后不顾这也是大好的拉票的机会,就将话筒递给了下一个人。
比较乌龙的还是在他将话筒递给祁升的时候,台下突然响起了一个巨大的喊声:“祁神我爱你!”
这明显是个男声,台下的姐妹们都好奇地转头在人群中搜寻是哪个男粉这么硬核,连台上人的表情也都莫测。
但不意外,因为祁升他来参加这档节目前,就已经短暂地出道过,拥有死忠粉也很正常。
祁升表情淡定,他接过话筒,先表达感谢:“谢谢你们来到现场支持我们的表演。”说完鞠一躬。
台下的尖叫声更大,喊着各自支持的人的名字,祁升的粉丝居多。
这叫沈荞有些意外,大概是因为祁升平时的佛性性格,以及略微透明的气质?也许他是这档节目的大魔王?
接着是叶帆云反应过来,他作为一个正当红的小鲜肉,其实就在他之前出现在舞台上的时候,下面也不乏狂热的粉丝叫他名字,他都一副享受其中的表情应付了一通。不过现在听到叫练习生名字的还挺少。
他脸上挂着笑容,应付着突发的状况:“粉丝们挺热情的。”话音刚落,台下一下子就都是叫着叶帆云名字的喊声。
叶帆云食指竖起比在唇边,现场瞬间安静下来,又说:“我们把场子还给这些练习生们好不好?”
台下的粉丝异口同声地道:“好~”
接下来就还是练习生们一个接一个自我介绍加拉票。
最后的得票情况,拿票最多的是祁升,接着依次是容雪泫、他、向冬阳、钟澜,对面组也有票数比较高的,肖梓叶和李长慢。
但他们组的票累积最多,获得了优胜的十万虚拟票数。
结束后沈荞就跟队友们一起回到后台。
就要落座的时候沈荞被工作人员叫住,说是有人找他。
“我的经纪人?”沈荞不由地多问了一句。
他的合伙人,盛凌霄来了?
工作人员也就是Alisa点点头,她还是当初沈荞第一天来这里报道的夜里见到的那个大晚上也工作的贞子小姐。
今天见她也是妆容精致,涂了个麻辣烫色一样的口红,穿着一身时髦的小西装,下面搭的还是短裤,露出了白嫩的腿。
沈荞被这奇异的搭配惊呆了,上面是秋季下面是夏季是什么搭配,她不热吗,不,她不冷吗?
但好歹他将这些疑问都藏在心里,没有问出来,不然Alisa一定要据理力争,她还穿了光腿神器好吧,一点也不冷。
期间Alisa还找他不停地搭话,本来沈荞还以为是他的错觉,但根据他多年招蜂引蝶的经验,的确是这样。
“沈荞,你长这么帅应该有女朋友吧?”
沈荞:?长得帅跟有女朋友有什么关系?不是,我有没有女朋友跟你有什么关系。
沈荞说:“你好关心我哦。”意思是你管得也太多了吧,关你屁事。
Alisa却按着自己的脑补接着说:“哈哈,我们做工作人员本来就是要关心你们嘛。”
沈荞不喜欢这种自来熟的搭话,根本就不想理睬她。
Alisa却不想放过他,接着问道:“你和海因是室友吧?”
沈荞:“你知道还问我?”
Alisa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接着追问:“那你和海因的关系很好吧?”
沈荞有点无语,这个哒姐到底想套什么话?
他有些警告地看了Alisa一眼。
Alisa大概是眼神不好使,没接收到此信号,接着作死地说:“你和海因,嗯,不止你们,我们选管都得关心选手的情况嘛。”
你就一宿管大妈你关心个毛线!
嘴上开口道:“不麻烦你了,你说下地方吧,我自己找过去。”
Alisa心里还有些美,一点没多想沈荞话中包含的意思,还觉得是自己的美貌与温柔打动了他,还有些感动于他的体贴。
小脸羞红地说:“不麻烦的,就在休息室那边。”其实呢,人家还是更喜欢海因多一点的。
沈荞听完,知道是休息室,直接长腿一迈,快步往前走,就将短腿的Alisa甩在了后面。
Alisa:“……”看着沈荞的身影很快消失在转角,踩着高跟鞋狠狠地原地跺了一脚她的“小短腿”。
沈荞推开休息室的门,里面没开灯乌漆麻黑的,接着就是一股大力把他从门外拉了进去。就像是警匪片里地下暗线接头的场景,对方捂住了他的嘴,将他拉进没人的房间里。然后用低哑的声音在耳边轻轻地说:“是我。”
耳边传来一阵热气,伴随着带着磁性的嗓音,如果是个妹子,肯定会说耳朵怀孕了。
但问题是沈荞不但不是妹子,他还是个“吊大”的“壮汉”。
他直接反手一个擒拿,让场面瞬时反转。
对方被他那怪力拧的胳膊都要折了,心里直怀疑人生。
“哎,别别,人家痛痛,你没认出我吗?”
沈荞也想说:我可以不认识这家伙吗?
眼神逡巡了一番四周,找到了灯的开关,“啪”地一声,房间亮了起来。
“狗子?”
对方眨眨眼,有些羞涩地笑了一下。
“是我呀。还有,可以放开我了吗?”
对上盛凌霄亮亮的眸子,纯澈而没有杂质,沈荞的心里松懈了一下。
连着比赛带来的紧张感都消失了。
狗子果然是自家的狗子,这种人模狗样的憨批劲真是一点也没变。也幸亏是狗子。
狗子这名字当然不是他本名。此人是他在国外一起玩的好兄弟,英文名douglas道格拉斯,像关系好的都直接叫他dog,直译过来就是他的狗子。
狗子乃是跟他拜过把子的好基友。
没错,好基友,尽管是直男,也会有一个好到能搅基的好朋友,亲密无边,形影不离,既是他的兄弟也是他的小弟,一起逃课,一起打架,划船不用桨一起浪的那种。
沈荞在国外生活的回忆都离不开这人的存在。
狗子见到沈荞十分的开心,尽管他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跟沈荞表达一下他的喜悦之情,但还是艰难地忍住。
先从口袋里掏出了手机,打开前置摄像头,整理了一下今天做的造型,比如规规整整地梳到后面的大背头,不知道是不是一整瓶发蜡倒下去,整个油光发亮的,露出宽敞的大脑门儿,以及邪魅狂狷的脸蛋。
他今天的打扮比上次的金丝眼镜,还要成熟正式了一点。
西装三件套,油亮大背头,一股子海归精英范,或者是低配的霸总范?就是西装的花纹选的不够沉稳,花里胡哨的,明着烧。
狗子整理完发型,觉得心情更加美妙了,于是接下来他能更好地跟沈荞抒发一下他对于兄弟相认的感动。
先是给了沈荞一个拥抱:“见到你真是太开心了。”
沈荞也回抱住他,另一只手还像是撸狗一样揉着他的后颈。
其实按照习惯他是要宠幸一下那个平日里手感极佳的狗头,但是今天油油的大背头让他望而却步了。
这油的像是几天没洗头了一样,都可以炒菜了,狗子的审美也太油腻了。
狗子还想抒发一下自己的心情:“我还以为我很久都见不到你了。”
“我想你了,真的,想起那些年我们狼狈为奸为祸人间的日子。”
他用力地吸了一下鼻子,今天这气氛真是太好哭了。
沈荞向好兄弟发出了疑问:“狗子,你怎么会在这里?”
狗子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
盛凌霄大声地说:“我当然是堂堂正正地从大门进来的!我知道今天是兄弟你比赛的大喜日子,特地赶来为你加油。”
说完用力地拍了拍沈荞的肩膀:“我刚才可是给你投了票!”
沈荞凉凉地看着他:“你不给我投,你给谁投?”
盛凌霄小拳拳锤了沈荞的胸口:“这不一样!我可是顺带色诱了旁边好几个观众给你投票呢!”
沈荞:“……”
不敢说,也不敢笑。
他怕会成为他的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