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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黄金脑袋

我和狗顺钻了进去,手电筒一照,却发现当中一个巨大石台,石台上一个凹槽,一口闪耀着幽绿荧光的红木棺椁正好卡在里头,而屋子的四角也各有一个同样形状的石台,不过却没有安放棺材。后边石壁浑厚一体,却是再也没有石门了。

我和狗顺对望一眼,我微一点头说:“这大概就是那个明朝大牛的尸骨所在了,咱们且去瞧瞧,看有什么新鲜好玩的没有,开开眼界也不错!”

狗顺比我更急,早扑到那口棺材旁边了,东瞧瞧西摸摸弄个没完。

待我走到旁边后,狗顺问:“开棺有什么讲究没有,这个我可是不懂?我只能出力。”

我摇头道:“咱又不信佛拜神的,什么讲究啊,尽管使蛮力揪开就是!”

狗顺嘻嘻一笑道:“那就好,且看我的!”

说完,一只手举手电筒,一只手推,纹丝不动,又把手电筒交给我,两只手猛推,有点吱吱的响声,但也没有推开,以狗顺此等蛮力,居然没有推开,可见其结实,狗顺怒了,拿起随身携带的铁锨,从推开的些许缝隙中插进铁刃,大吼一声,猛力一掀,但闻轰隆巨响,棺盖终于应声掉地,随着棺盖启开的瞬间,突然一阵灿烂的金光象雪花般闪入我的眼目,耀眼之极,几乎让我目为之眩,如同眼盲,我吓了一跳,以为什么毒素挥散开来,急忙闭眼抵挡,但过了一会,却毫无动静,眼睛似乎也没受到什么异样,就逐渐地缓缓地睁开了眼睛,看向棺材内,这一看,先是让我吓一个魂不附体,接着看清了,却是惊得目瞪口呆。

棺木内的尸骸头部以下没有任何特别,就是一具已经干瘪的尸骨,让人惶恐并巨惊的是那颗大头,竟然闪耀着金黄澄碧的灿烂银光,给人的感觉眼睛还在熠熠生辉地凝视着我们呢,无法让人不惧,不过看清了,知道那只是金黄光芒闪烁出来的特异效果,也就转为惊讶了。

我扭头去看狗顺,他也是张口结舌地瞧着,待到我转头,也不可思议地看向我,喃喃道:“天,这么大一颗黄金脑袋!”

“黄金脑袋?”听闻此言,我一阵微颤,凝目再一细看,恍然大悟,这真是一颗黄金做成的脑袋镶嵌在原来的骨头架子上,我还真道是尸头发生尸变了呢!

想起黄金脑袋,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历史典故,想起这个历史典故,我的心逐渐下沉。

因为这个典故是这么说的,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十八个儿子被封在湖南的武冈州做岷王期间,专横残暴,荒淫无道,有个变态的癖好,喜欢看蚂蝗吞噬活物,在王宫旁边专门建了一个蚂蝗池,里边养着成千上万的肥大蚂蝗,然后令人把鸡呀鸭呀什么的扔到里头,从蚂蝗吸食活物的刺激里寻找变态的快感。有一天,岷王正在蚂蝗池取乐,一抬眼看到一个小男孩从池边走来,岷王突生邪念,令人把小男孩捉了扔进了蚂蝗池,看到小男孩一转眼被密密麻麻的无数蚂蝗吸噬得尸骨无存,岷王哈哈大乐。小男孩的母亲马寡妇知道后怒不可遏,率领农民起义军揭竿而起,占了岷王的宫城,并追杀仓皇出逃的岷王,于武冈落马桥上将其斩首,后来岷王的后裔又联合官军卷土重来,镇压了起义军,找到岷王的尸骸,但是尸首却怎么也找不回了,于是就做了一个黄金脑袋安在尸骨上,盛殓厚葬。

难不成这就是岷王的陵墓?如此说来,难道我和狗顺竟钻地洞又钻回了湖南?

想到这里,我寒毛直竖,望着狗顺苦笑不迭。

狗顺满脸不解地看着我,我也不隐瞒,就把这个典故告诉了狗顺。

狗顺听得脸色顿时变白,惊讶转瞬变成惊惶。

我颇为不忍,就不停地温言安慰他说:“这只是个典故而已,未必是真实的,一切待我们从那个黑洞里出去探探虚实再说,如果确实是回到了湖南,也不要紧,反正也没人知道我们在湖南的地底下折腾,我们再原路返回高黎贡山,另寻新洞,不就行了嘛!”

狗顺听我这么说,面色才逐渐容缓下来,也没心思赏玩尸体了,不迭点头道:“对,咱们赶紧先去那个出洞口探探情况再做计议!”

说完,扭身就走,连棺盖都不盖了,我连忙叫住他,苦笑道:“咱还是积点阴德吧,他可以对人民不仁,咱可不能有违天理人道,还是不能让他这么暴尸荒冢!”

狗顺倒也干脆,掉头过来俯身一把揪住盖子,霍地一声,就搬盖上棺盖住。

然后我们原路回到了宫门处,正要朝那个黑洞方向寻去,却突然有一束光亮从那个洞口方向射来,我和狗顺大吃一惊,连忙闪身再次进了宫门,相顾骇然。

狗顺低声问:“那能是什么?”

我皱着眉头道:“也像是一束手电筒光,咱们不信神不信鬼的,那应该是有人来了。”

“什么?”狗顺低声惨呼,“他们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

我凝神听了听,隐约已经能听到脚步声,不过脚步声倒单薄得很,不像是公安集体出动时的威风场景。

我想了想,有点明白了,镇定道:“狗子你先别惊慌,未必就是公安,也有可能是盗墓的!”

狗顺哑然道:“盗墓的?”

我坚定地点了点头。

狗顺先是松了一口气,接着又皱眉道:“就算是盗墓的,那也不好办啊,估计上边早就通缉令满天飞了,要让他们看到了我们,到上边肯定揭榜领赏去!”

我听着越来越近的脚步声,知道再走出去躲藏肯定暴露无疑。而缩在这里边又肯定会被盗贼发现,我脑子一闪念,想出个主意,为今之计也只有这个办法了,那就是装鬼。

我拽着狗顺的胳膊急退回刚才岷王棺材所在的那个石室,在经过庭院时我从石盆里取了一把石灰,到了石室后,我对狗顺急道:“现在只有你装鬼躺在那口棺材里,待那个盗贼一掀开盖子,你就翻身弹起,包准吓得他魂飞魄散,撒腿就跑,然后咱们趁他头脑清醒过来再返回来之前,迅速从那个洞门撤回高黎贡山!”

说完,我让狗顺闭眼,就要往狗顺脸上抹石灰。狗顺低呼道:“我这么胖,装干尸不太象,可能瞒不过人,还是委屈兄弟装一次吧!”

我一想也有道理,也来不及分辨是非了,把眼一闭,把心一横,抬手就抹了个满脸糁白,我睁开眼睛眨了眨,适应了一下后,把余下的石灰也往狗顺身上脸上撒了一把,涂了一层淡淡的白,也有点效果,然后指示狗顺给我盖上盖子后也躲到墙角的石台后面隐身,万一我惊吓的效果不显着,让狗顺再双手伸直,象僵尸一样跳出来增加效果。

然后,我就慌忙跳入了那口棺材,无奈地和那个曾经残酷祸害人民的暴君同流合污,真是揪心地难受啊。

狗顺给我盖上盖子后,匆忙奔到墙角石台后藏了起来。

万事具备,只待盗贼,平生第一次扮演干尸,那滋味真不是一般地古怪啊!

屋外的那个盗贼可真墨迹,本来脚步声已经响到了那个玲珑塔式石室里了,我已经浑身绷紧、蓄势待发,调集所有的感觉细胞和面部表情充分准备好了那雷霆一吓了,可他楞是在里边转悠半天不过来。

我闻着岷王尸骨上那腐臭发霉的气味,真是连肠子都想吐出来了,早知道那个盗贼是个慢性子,我就晚点钻进来少受点罪了。

可想虽是这么想,我还是一动也不敢动,这些盗墓的,那感觉器官可都灵敏得紧呢,一点风吹草动,都能引起他们的警觉。

我在这里继续急心急肺,可那家伙仍然在那屋里留连徘徊,就好象他不是来盗墓,是来旅游似的,真是热伤风碰上个慢郎中,我又气又急,再待了一阵,还不闻动静,我紧绷的神经也慢慢松懈下来,干脆,我也悠然自得起来,歪过脑袋仔细审查岷王的黄金脑袋,越看越喜欢,因为做工特别细致,尤其我是学医的,看到岷王的脑袋做得有鼻子有眼的,人体头颅的重要解剖部位基本都有,而且还活灵活现、尺寸皆宜,就不得不叹服明朝的工匠也是解剖学专家,这样一颗脑袋,先别说它既是古物又是黄金,就光是它精细纯熟的工艺,也是价值连城啊!只是可惜的是,我是没胆子把它拿出来去贩卖的,还是小命要紧啊。

叹着叹着,我身子歪了歪,感到背上有点硌硬,反手过去摸了一把,却摸出一把硬币来,我凑着黄金脑袋上的光亮定睛看了看,隐约看清是些圆形方孔铜板,上面还有字,模模糊糊看不清楚。这大概就是明朝铸造的铜币,据说朱元璋当年以一芥草民成就帝业后为了坐稳江山,就着手统一了全国的币制,铸造“洪武通宝”硬币,发行“大明宝钞”纸钞,不知道手里的是不是这样的东西。我想了想,把这一把铜板悉数纳入怀里,又顺手牵羊再抓了一把中饱私囊,心下着实开怀。铜板不同于黄金脑袋,这玩意儿民间多有流通,我上学期间认识一个古钱币爱好者,他手里就有很多这样的钱,听他说,有些比较珍稀的古币,一枚就能价值上万,我不知道自己运气怎么样,抓这两把少说也得二三十枚,要真是每枚都值一万块,那可真是大发了!

我在棺材里喜滋滋颠三倒四地想着,渐入佳境,竟全然忘了外边还有一个盗贼,我还要装神弄鬼吓唬他这一重要工作,正在我沾沾自喜、毫无戒备做着发财美梦的时候,突闻轰然一声巨响棺材盖子猛然跌落,我本能地吓一大跳,只当自己盗墓事发,面色瞬间惨白,不自觉地翻身弹起,骇然看去,然而,我已经望不到什么了,因为巨响的同时,我弹起,而我弹起的瞬间,一声凄厉的惨叫骤然响起,刺破了洞穴内沉沉的阴暗,然后是扑通倒地的声音。

经历了这一系列惊乱,我才堪堪回过神来,意识回到了头脑,心惊肉跳地想了想,知道刚才是自己和外边那个盗贼互相都把对方吓了个半死。念想至此,我立马就大呼不妙,我本意是要把那个盗贼吓跑的,却哪想把他吓倒在地上,这可如何是好?

我赶忙心慌意乱地从棺材里爬了出来,却见狗顺已经从那墙角站了起来,他在黑暗中不停地往这边张望,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又不敢径自过来。

我跳到地面以后,手电光摁亮,往地上一看,果然,一个身影蜷缩成一团,一动也不动。

我大吃一惊,连忙呼叫狗顺过来帮忙,待狗顺走近,把手电筒往他手里一塞,蹲下身子,连连呼叫:“喂,喂,我们不是鬼,你醒醒!”

那团身影无动于衷。

我心开始往下沉,额头开始冒冷汗。

医生的职业素养迅速发作,我把这堆孪缩的身躯掰了过来,使其正面朝天,用手迅速探了探鼻息,摸了摸颈动脉,用手电光照了照瞳孔,气息如同狂风中飘荡的游丝,脉搏如同手拍巨石能获得的反响,瞳孔已然逐渐散大,我基本上趋近了绝望,我大吼一声:“快把我的背包拿来!”

狗顺慌不迭地从墙角取来我的背包,我迅速掏出药包,找出一片速效救心丸,用手抵着盗贼下颌,并拍击他双侧脸颊上的颊车穴,使其咬肌松懈,终于把那片药喂了进去。

然而,过了药效应该发挥的时间,盗贼没有任何反应。

我依然不甘心,赶紧拔下盗贼衣服,又对他实施了胸外按压和人工呼吸,祸是我引起的,我也顾不得恶心了,捏鼻对口吹两次气,手在胸骨下缘强力按压30次,周而复始,慌而不乱,有条不紊地实施着抢救,虽然盗贼依然没有任何反应,但我还是锲而不舍,一直将抢救工作持续了将近半个小时。

最后,我真地是筋疲力尽了,也知道无力回天了,就一屁股跌坐在地,望着盗贼的尸体发呆,两眼空洞,完全忘了周遭世界。

做梦也没想到,我也杀了人,虽然不是我直接杀的,但间接杀人也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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