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第24章人间四大喜之一,他乡遇故知
谢氏也是如此, 听到消息传来的那一刻, 她握着茶盏的手一抖, 滚烫的茶汤溅到了她袄子,她都浑然没有发觉,倒是旁边的儿媳『妇』惊呼出声, “妈您烫伤了!快去拿『药』过来, 拿那款治烫伤的西『药』!”
身边人手忙脚『乱』, 谢氏却恍若未觉。
她的眼角早已被岁月光顾,悄然长上细纹,曾经的历史却再次重现,她扯了一下嘴角,没有理会身边哭哭啼啼抱她旗袍角的侄女, 而是捏紧椅子柄, 对她两个儿子迁怒道:“你们真是够没用的, 让人给跑了。”
是的, 她坚信袁瑞秋是逃跑了。那是一个很聪明的人,自然懂得抓住时机。
谢烟麟不懂母亲为何如此有感而发,他看着形容狼狈、身上满是灰尘的表妹,嘴里说着什么“他们要剁我手指, 我好怕”, “我一直哭, 他们对我更凶”,瞳孔一缩,脸『色』微变, 脑子里已经浮现柔弱爱哭的瑞秋被人剁掉几根手指的画面。
抗拒这个想象,他的下颚因为紧咬而僵硬,无法掩饰自己的薄怒,“瑞秋一定是出事了,你故意把他带出去,就没想到他会受到什么伤害吗?”
“对不起。”表小姐捂着脸,止不住的眼泪就像没有关紧的水龙头。她是真的后悔了,经历这一遭,她快速的成长了,如今她的眼泪真心实意的,却没有人心疼她。
谢金燕听懂母亲的言外之意,但他却持不同看法,他知道,袁瑞秋没有钱,这是一场表妹因为嫉妒衍生出来的意外,没有事先计划好,袁瑞秋就算想跑,奉城是谢家的地盘,他没钱也没人,根本跑不远,迟早会被谢公馆的人找到。他何必冒着暴『露』自己的风险,进行这一场失败的逃跑呢。
这三人的想法都对了,袁瑞秋确实想过逃跑,从他发现自己被丢在陌生的地方时,他脑子里就已经开始规划了,如何以走丢之名进行跑路。这个想法确实很让人兴奋。
但他的条件也确实受限,他没钱,小金库钱不够,还基本都放在谢公馆里,让他无法一走了之,所以他盯着人来人往的『潮』流,犹豫再三后,最终还是决定回去。
他不是老实乖巧,而是识时务。
被绑后,之所以没及时回到谢公馆,自然也是因为他出事了。他被那群绑匪追上了,发生了不可控的意外,不小心从高高的土坡摔了下去。不止摔出了满身的淤青,他一条腿啪嗒一下直摔在地,貌似折了,使不上力气。
他咬着牙,拖着一条腿,啪嗒啪嗒的走。不知道走了多少公里,四处都是荒郊野岭,草地还有会咬人的虫子,袁瑞秋实在没力气了,他又饿又累,被虫子咬了几口,腿还疼得没法,让他额头渗出冷汗。
穿越以来,除了先前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他从没那么惨过,好不容易看到一个破庙。
这破庙相当名副其实,两扇门破败不堪还掉漆,四处都堆积了好几层的灰,天花板上结了不少蜘蛛网。中间供奉着一樽面带笑容的菩萨,但是神像的眼珠子却是黑的,在黑灯瞎火的夜晚,瞧着一点也不慈眉善目还挺恐怖。
庙墙还漏风,风刮过像极了女人呜呜呜的凄厉哭声。
“别吓我,没结果。”袁瑞秋说,他可是从小背马列主义的无神论者,他胆子大,往地上一躺,头枕在蒲团上,窝成一个可怜无助的蝉蛹,就这样睡了过去。他真的太累了,自己都有一种活不过明天的疲倦,连有一队人走进来、踩在木头上发出的声响都没注意。
灯火燃起,喝退了庙内的恐怖气息,橘红的光笼罩到了佛像下睡着的人,这年头无家可归者太多了,饿殍者数不胜数,这队人也没当回事。
“老大,那里睡了一个小乞丐,要不要把他赶出去?”有人凑了一根火把过去,照了照那睡得毫无清醒神态的乞丐,这一看就呆了。
“快快赶出去,这年头乞丐身上都有病,你别离太近了,省得被传染。”同伴捂着口鼻,如此说道。
“可是这乞丐他长得有点好看,不太像乞丐。”此人盯着看,似乎有些不舍。彼此都是多年共事的友人了,大家一听就知道这小子心动了。
大家伙儿纷纷笑了起来,“一个乞丐能有多好看?你别是多年没见女人,一个乞丐都看进去了。”确实是这个道理,真有好看的早被大户人家强取豪夺了,会轮到你小子捡漏?
但一个个大老爷们确实也被吊起了兴趣,拿着火把凑过去。不看不要紧,一看都有些失去语言。
那佛像前躺的人年龄约莫十六七,身材瘦小,但确实神清骨秀,模样不差,睫『毛』还挺长,皮肤跟瓷器一样白。如果不是那身脏兮兮的衣服,和那随地就睡的魄力,说是小乞丐都没人信。
“你小子撞大运了!”大家纷纷不敢再看地移开眼神,一个个口气说不清是不是嫉妒带酸的,力气极大的拍他肩膀,“喝喜酒时记得请客啊。”
“就是这脸又白又红的,什么『毛』病?是不是活不下去?”大家又论讨起来了,一个意外之喜,让本来枯燥乏味的旅途多了几分谈资。
在朦朦胧胧中,一个身穿呢子皮袄、身材英挺的男人走了进来,这种穿着打扮在北方很常见,但到了南北交界的地儿,却显得分外卓尔不群。
火把的窜动照耀下,男人的五官很英俊,一双剑眉很浓,那是一种饱经风霜的冰冷犀利。
他一手按在小乞儿的脉搏,感受到那细弱的呼吸,和几乎没有力道的挣扎,哪怕此人长得人畜无害,男人的眼神也极为冷漠,有一闪而过的精光。
与身强力壮的北方男子相比,这个乞丐实在太瘦弱了,似乎一只手就能了结。但他最终还是挪开了手,接过手下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自己脏了的手,“搜一下身份。”
“是!”他们精神一紧,差点忘记了还有这个可能,这些人最喜欢隐藏在贩夫走卒之中,令人烦不胜烦。
半晌,那名最先发现袁瑞秋的小子,提醒说,“老大,这人身上什么都没有,但这个牌子,上面有字!”
“——我是个傻子,如果我『迷』路了,请把我送到武庆大道安平路108号谢公馆,你将得到一大笔赏钱……”随行的文员一字一顿地念完了上面的字,读完后咻地抬头去看男人,心狂跳起来,胡思『乱』想这到底是什么缘分!?
他也是谢家人,当年就是毅然决然和二少风尘仆仆去的北平,这十年不断打拼,没想到一朝衣锦还乡,竟在路上遇到了谢家人。
男人抽着旱烟的手也顿住了,那一瞬间,他的眼眸如刀,锋锐得让人心悸。显然是不相信世间竟有如此的巧合。
谢公馆里就一个傻子,十年前还是个吃东西会流口水的男娃儿。
“他应该是瑞秋,没想到十年不见,竟长那么大了。”文员笑了,他自然是高兴的,毕竟人间四大喜事之一,其中就有他乡遇故知。好在他心思细腻,还晓得揽过同事的肩膀,先是拍了拍,再心疼地安抚道:“对不住了兄弟,你的喜酒恐是喝不上了。”
“为什么?”半大小子很懵『逼』,既然这人身份是清白的,咋还不能交往交往呢?
那是咱老大在家的童养媳,难道你还敢抢不成。文员笑而不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