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重逢恶业
重回王爷身份的初善,让程歌觉得既陌生又新奇。
这里的下人非常清楚初善的习惯,布衣青衫惯了,穿衣打扮都不讲究。但毕竟到了王府了,更何况这次是来参加寿宴,到时免不了那些皇亲权贵,总不能没了规矩。所以沁春园里早就备了合规制的服饰。此时初善洗去仆仆风尘,换上了那些华而不艳的服饰,整个人就完全不同了。
重新装扮的初善,骨子里天生的那股尊贵气质立即突显。他本就长得俊美非常,此时穿湖蓝色开襟织锦袍,腰上绑了月色腰带,缀翠绿络丝玉坠。一头长发绑了长辫,发辫一颗大明珠押尾,整个人更显得明媚了起来。
对着一屋子的下人,初善也不能像在吉平村时候那么随便了。举手投足,交谈吩咐,一言一行都带着皇家风范。
程歌随着初善去了落雪阁,一路上遇上下人不少,都是躬身行礼,口呼“参见”,不敢造次。和在吉平村见着初善就上前来谈笑风生的村民完全不同,连带着程歌行步也变得有些拘谨起来。
在落雪阁盘桓了几个时辰,程歌不由再叹权势人家果然生活条件优越。
不说这王府占地宽阔,整个就是一个园林。除了进门之后看见的那些厅堂斗室之外,里面的内院更是大有乾坤。
单说他们住的沁春园,已经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了。
初善住的正屋是套房,配花厅,大卧房,带小浴池。她住的虽然是西厢,没有那么多配备。但是一间大卧室用大折屏挡了也分成了内外两间,方便起居。没有浴池后头也有个隔间,放的大木桶,泡澡正合适。
而据说除了沁春园之外,还有睿王住的惊涛阁,以后给那些王妃侧妃住的蕊春阁、盼春苑两所院子。除了居住区,还有畅馥园和落雪阁两所供观赏游玩的园子,都跟个小公园差不多的占地。
这样的睿王府,据初善说还是属于比较简朴的。程歌唏嘘之余,很意外地非常喜欢初善带她去逛的落雪阁。
天儿热,落雪阁这个名字一听就特别凉快。程歌也就没有介意午后热辣的阳光,跟着初善就去了。事实上,这个仿古代的世界环境很好,即使现在是大夏天,天气也没有热得很离谱。
这个落雪阁是依湖而建,主景是湖边二层的水榭。底层只是简洁地摆了桌椅,周围都是栏杆,缀着纱帘,主要用来观景。楼上较为私密,看着像是书房,也有简单的榻椅,可供休憩。
从水榭望出去,可以看到整片落雪湖。初善说若是冬季,湖上落了雪结了冰,白皑皑地更加好看。落雪阁这个名字也是因此而来。
程歌倒不是因为景美才特别喜欢这里。她是觉得这里有一股清静平和的气氛。周围静得很,所以她可以听到风吹、叶动、花摇,可以感觉到平时感觉不到的宁静。
她变了。以前的她并不会留意这些风花雪月的事情,不会为了这片刻的安宁而觉得满足。不过,这样的变化她挺喜欢的。
“落雪阁这个名字是哥哥取的,当初刘福监造这园子的时候,可没有现在那么素。是哥哥嫌花树假山太俗,就把原来的小湖挖成了大湖,才有了如今心旷神怡的景色。”
程歌听初善说着落雪阁的由来,不禁莞尔。
看来这个睿王也不算是个太过艳俗的人。
晚膳时分,据说睿王回府了,急着要见弟弟。程歌自然被初善拉出来一起用膳。
她本想借口身体不舒服躲在房里的,因为初进城时候那种不良的感觉突然又冒了出来,让她心慌得很。可初善坚持要带她见见自己的哥哥,并说明这只是一般家宴。哥哥只是为他接风洗尘而已。
程歌不得已,只能跟着出来了。一看到仪表堂堂的初善,程歌脸上不由挂上了笑意。
看来初善真的很尊敬这个哥哥,下午才换的衣服,现在要见哥哥,特地又换了一身。也是常服,只是看着更加正式一些,也更加出众,让周围的丫鬟们注目,脸上飞了红。
说起来,她到了这个异世界之后,也算遇上两个相貌出众的男人。初善就是头一个。要放在现代,他绝对是偶像派的。而另一个,则是虽然程歌不想承认却客观上不得不承认的。
就是项云龙。
即使他在她心里,是有如恶魔的存在,却不能否认他有一副天生的好皮囊。
突然又想起了这个人,让正跨进饭厅的程歌心情变得极恶劣,心里头那种不详的感觉更加浓重,脚下步伐也就慢了些。
本来她就跟在初善后头,这一慢初善已经进了饭厅,她人还在门外。她刚要一脚抬进去,就听到里面有个醇厚的嗓音传了出来。
“云景,你可算是回来了。我还以为,你忘了我这个哥哥了呢!”
“怎么会呢,五哥?云景走得再远,还是要回来看五哥的!”
交谈中,初善的兴奋溢于言表。可程歌,不禁在这大热天里打了个冷战。
因为这睿王的声音,太过熟悉,熟悉到她一听到就禁不住心灵颤抖。这个声音的主人,曾经带给她挫败,带给她耻辱,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为她的噩梦。
她怎会听不出来?
“程歌?”初善高兴之余,转头看程歌,却看到她还在外头站着。他也没注意其他,只是很自然走过去拉她进来。一边还很热情地朝项云龙介绍。
“五哥,这是程歌,是我的……朋友。”初善言语一顿,脸颊上生了可疑的暗色。项云龙一看这个七弟闪烁的眼神略带羞涩,立即明白了过来。
这个兄弟,这次居然带了喜欢的女人回来!他向来对男女之事木讷,急得皇贵妃总是让母后帮忙,让他提点提点,因为这个喜欢云游四海的景王就服他这个五哥。没想到,他这次生辰,这个七弟突然开了窍!
七弟第一次估计也是唯一一次带女人回来给他看,他这个五哥自然不会摆出坏脸色给人家看。于是项云龙自是放柔了表情,微笑着看程歌。
程歌在听到项云龙声音的时候已经知道自己不详的预感是什么,但毕竟没看到本人,心底还存了一丝侥幸。但当初善拉她到项云龙面前之后,那丝侥幸立即烟消云散。
那个立在前面身材高阔,气质卓然的男人,不是项云龙是谁?
几个月的自在生活,程歌本以为自己的记忆已经淡漠,却没想到在这一刻一下子全都涌了上来。翻江倒海般,让她的神魂混乱不堪!
但不行!她一定要镇定,她不可以露出任何的马脚。她现在叫程歌,她现在易了容,他认不出她的。
于是程歌学那些女人的低眉顺目,学她们的墩身行礼,强压住自己心上的狂风暴雨,故作镇定。
“民女参见睿王。”
“平身。”
项云龙望着这个弟弟亲自带来见他的女人,并没有对她平庸的相貌侧目。云景这个弟弟,一向不爱那些皮囊的东西。更何况,若说相貌,世间已罕有女子比得上他母后皇贵妃的了。
只是在看到她那双璀璨如星的眸子时,他的心跳忽然漏了一拍。她一双目明亮,眼神清澈澄亮,没来由地让他有种熟悉的感觉。
除了挽如,还没有其他女子让他记忆深刻,所以当他升起那股熟悉感觉的时候,他很诧异。就算是当初见到清苑形似挽如的眉眼时,他也只是觉得像,并不像现在这般,会让他乐于亲近。
所以当他主动伸手托着程歌的手臂把她扶起来的时候,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自己做了这个动作。
但让他更为诧异的是,当他的手碰触到她手臂的时候,他很明显感到她颤抖了一下。他垂目看她,却是表情如常。莫非是他的错觉?
一想之下,他怔怔地托了程歌的手臂没有放下,只是定定看她不语。
初善见五哥主动扶程歌起身,这会儿又仔细端详程歌。以为他是看出了自己对程歌的心意,所以才会失了常态对她注目。一时心里有些发急。
别看五哥是武将,不拘小节,可实际上对礼数上的事情是很注重的。程歌这会儿易了容掩去了清丽容貌,身上穿的也普通,头上也只是插了单簪。五哥是王爷,即使只是家宴,作为女子也该仪容整齐。程歌这样是穿惯了,他也看惯了不觉得,却忘了仪容之事。
心里一急,初善立即就上前一步。
“五哥,程歌和我在外头松散惯了,你可别治她仪容不整之罪啊。”
他这一上前,程歌人一动,很自然把手臂从项云龙掌上收了回来,心里不免一松。项云龙却有些怅然若失,听初善以为他嫌程歌没有盛装,也就顺势说道。
“哪会啊?五哥这里,你还用得着管那些俗礼吗?”他转身朝餐桌而去,“坐下吃饭吧。去了府衙一天,都没好好吃饭。”
初善听项云龙的口气,俨然已经把程歌和他看成了一家,心里也很高兴,拉了程歌就入了席。
一共就他们三个吃饭,但下头还是开了大席,桌上已经多了不少精致冷盘。初善早把程歌当成了自己人,和她靠得近,坐在项云龙的左边。程歌巴不得离项云龙远些,由着初善安排。
初善除了母后皇贵妃那里,就是项云龙这睿王府常来,自己的王府倒是不常去。因此睿王府里的厨子对初善的喜好很清楚,也知道王爷最疼这个七皇弟。所以桌上一溜大多都是初善爱吃的菜式。
“程歌,尝尝。五哥这里的厨子出自宫里,手艺绝佳,可不是我的手艺能比的。”初善夹了自己爱吃的菜,却是放到了程歌的碗里。
程歌虽然心里紧张,但见项云龙也没有认出她来,心里稍微放宽了些。现在听到初善如常地调笑,她就习惯性地接了下去。
“你的手艺,也只能是做给我吃,狗蛋儿做的都比你好。”程歌一边小口品着,一边轻声调侃他。
她这话可不假,狗蛋儿的爹以前是酒馆的大厨,他尽得他爹真传,小小年纪做出来的饭菜已经颇有家父三成的功力。
初善知道程歌是开玩笑。“那好,等回去之后,一日三餐你就让狗蛋儿给你做吧。”
“那怎么行?好不容易你一个大男人年纪轻轻会自己做饭,久旷日疏,你可别把这优点给抹了去。”
两人闲话间,程歌慢慢解决着碗里被初善堆出来的小山。正好一筷子夹起来一块青椒,不禁皱了皱眉。还不待放进嘴里,初善已经一筷子过来直接从她筷子上夹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