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村娃进城
然而,欢乐放纵的大好时光,总是过得比放屁还要快。
直到那个夏天的尾声,当风中渐有凉意、当稻田也开始初现金黄颜色的时候,我父母突然不期而至。这次与以往很不一样,他们没有给我带来好吃的或好玩的东西,却公然声称要接我到城里去念书。
这个消息对身为顽童的我来说,简直就是一道晴天霹雳,天大的噩耗。
我虽然变着花样撒泼哭闹,但无济于事,我父母的心肠竟然比磐石还要坚硬,硬得没天理。眼见即将离别家乡,我不禁挥泪嚎哭。
这时我这才清楚意识到,我的无忧无虑的山村生活,马上就要永远的结束了。
毕竟这一年,我已经年满七周岁,也到了应该上小学的年纪。
于是在八月底的某一天,我唉声叹气,垂头丧气,跟着父母后面,来到有些脏乱的县城火车站,挤上气味难堪的绿皮火车。
又熬了一个通宵的硬座,我便来到这座南方最负盛名的特大城市。据我父亲说,这里位于中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是个了不起的地方。
大城市里没有无边的稻田,也没有泥巴路。到处都是摩天大楼,玻璃幕墙闪着耀眼的光芒,晃得我眼睛发花。
在宽阔的柏油马路上,各式各样的小汽车排着没有尽头的长龙,简直把我这个乡下崽子看得呆住了。我当时张大嘴巴,鼻涕泡直冒,反正那个样子也是傻得没边了。
对于这种充满现代化的陌生环境,我一开始就感到莫名的恐惧,甚至非常不适应。
又过了没多久,就是9月1日,中小学校如期开学了。坐在宽敞的教室里,我又发现同班同学们个个都很厉害。他们知道很多我听都没听过的东西,又多才多艺、能歌善舞,甚至还会说一大段我根本听不懂的洋文。
反正这里的男孩子才华横溢,女孩子美丽高雅,就我一个人土气弥漫、土得掉渣。
在这种全新的环境里,对初次上学对我来说,就是一种痛苦的煎熬,毕竟我连幼儿园都不曾上过。由于我说话带着浓重的地方口音,常常惹得同学们哈哈大笑。
当然班主任也听不懂我在说啥,此时也很是头痛。所以她仔细瞅着我,都不怎么作声。我对她来说,就是外星来客。
这还不算,由于口音特殊,就连体育老师瞧我的眼神也不免怪异。用我的话来形容,就好像是大熊猫忽然瞧见了土狗一样惊奇。
于是我更加惶恐,很想尽快回到乡下,去过那种早已熟悉的自由散漫的农村生活。
那个墨镜老头袁水通说过,我脑后隐藏有一块世间罕见的天元潜龙骨。他爷爷的,这块骨头到底几时显灵,让我拥有超凡的能力?难道真的要我等到十三岁?我现在简直度日如年……
终于在憋了两个星期之后,我决定跟父母摊牌了。我发誓要滚回老家,像我这样根正苗红的农村娃儿,就算念书,也要在镇上那所红砖筑成的红星小学就读。
仅凭“红星小学”这个悦耳动听的校名,就让我魂牵梦萦、无比向往。
我父母当时都是某企业的流水线工人,每天都要工作到很晚,才能够回家。这晚我便坐在床沿等着他们。
记得那天晚上等到十一点多钟,父母拖着疲惫的身影终于出现家门口,我心跳加速,脸皮发热,开始反复盘算怎样启齿。
然而,当我鼓足勇气,向父母大胆表述我想回老家的打算之后,令我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忽然变得沉默无语了。
我呆立在一旁,心中忐忑不安,暗想自己是不是闯大祸了?在昏黄的灯光下,我竟然看到从母亲的脸颊旁,流下了两行晶莹的眼泪。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母亲的啜泣,可谓永生难忘。父亲忽然在旁重重的长叹一声,对我说:“崽,爹娘也知道你还不习惯,可是城里的学校条件好,在这里你可以学到更多有用的知识。”
母亲接着又说:“娘年轻的时候,不知道要好好念书,以为和你爹在一起,靠着勤劳就能过上好日子。如今出来打工,才知道不是那么回事,没有文化就是处处不顺!希望你能在这里好好念书,将来考个好大学,做我们企业老板那样又光鲜、又体面的人物。”
见到父母满面悲伤的表情,我心如刀割,立即涌起深深的罪恶感。
我强忍泪眼,赶紧对父母说对不起,然后就再也忍不住,开始呜呜的抽泣。现在回想起来,我那时候是多么的不懂事,为什么非要惹得父母伤心难过?
父亲正想安慰我几句,母亲却搂着我,一块儿哭起来。我这时才发现,母亲的双手已经变得有些粗糙,鬓边竟然还有几缕白发。
于是,我的泪水像决了堤的洪水,哗哗的流淌,一下子哭得更加悲痛了。
我们一家住在企业职工宿舍,隔壁的几个工友听到哭声便来敲门,关切地询问我们家是不是遇到什么困难的事?
父亲便起身,搪塞说小孩子不慎割伤了手指,没有什么大碍。可能是这个理由比较可信,工友们方才陆续散去。
后来我慢慢长大,逐渐理解了父母的苦衷。那时我父母或许已从无尽的劳碌,以及可怜的薪水中,深刻体会到现实的无奈和生活的艰辛。
所以父母希望我尽量在大城市里上学,多读一点书,将来考个像样的大学,不要像他们一样挣扎在卑微的社会底层,逐渐被边缘化。
自从那晚以后,我便洗心革面,收敛心神,不再想着打包逃回农村的事情。因为我不要再让爹娘难受,我要爹娘每天都开开心心的。
记得那位不知道是人、还是鬼的墨镜老头袁水通曾经说过,我将来会扶摇直上,成为传说中的“九五之尊”。所以我不能辜负老天爷的特殊眷顾,我要奋发图强。我坚信,我将来一定会有出息,我要让爹娘都过上好日子。
于是在学校里,我拼命地学习,努力讲普通话,尽管收效有一些缓慢,但我从不放弃。
别人玩的时候,我在学习;甚至别人睡觉的时候,我还在学习。我的头悬梁、锥刺骨的学习精神传遍了校园,以致所有老师都夸奖我学习刻苦、勤奋用功,是一个懂事上进的好孩子。
功夫不负有心人,于是我的成绩终于慢慢变得好了起来,大半年以后逐渐进入班级的中上游。
通常在中午和晚上,我都是自己煮菜做饭。好在这一项技能,我早在乡下就掌握了。说实在的,我做的饭菜还挺好吃,可能我天生就具有做厨子的优秀天赋。
说来也奇怪,自从我来到城里之后,那个我在乡下经常做的怪梦有所收敛,出现频度也减少了许多,一个月只是偶尔做上那么一两次。
梦中的那团烈火,也似乎没有以前那么旺盛,而我坐在火堆里的表现,依旧是那么洒脱和淡定。
这个怪梦到底在向我暗示什么讯息?莫非预示着我长大以后,会开很多烧烤连锁店?
于是在我脑海中,浮现出一排排香喷喷的烧鸡、烤鸭。我忽然觉得,老天爷这是拿我寻开心。
由于我长年在乡下从事户外活动,皮肤晒得比较黑,所以那些同学都不叫我的大名“陆凤飞”,而改称“陆小黑”。
我心想:“小黑就小黑吧,至少能够冒充亲爱的非洲兄弟,那也算是一件挺惬意的事情。”
然而,我与那些从小在城市里长大的同学相比,始终显得有些另类。我曾尝试融入同学们的圈子,但却格格不入。因为他们喜欢的事物我不懂,也压根儿不喜欢。
成天抱个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究竟有什么乐趣?对于我来说,网络游戏根本没啥意思,还不如用树叉做的弹弓好玩。
更要命的是,我基本上没有什么零花钱。农村小伙伴的那套不太花钱的交往方式,在这里好像不管用。再加上我始终带着浓重的乡音,使得我更加不受人待见。
幸好我还有一个特点,就是跑得快,动作极其敏捷,这是我在农村里刻苦锻炼出来的本领。
所以在一年级的时候,我首次参加全校运动会,就很轻松地获得了全年级百米跑步第一名。这让我瞬间有了一些知名度,还藉此当上了班级的体育委员。
班上有一位清秀可爱的小女生,名字叫做胡若邻,她曾经坐在我的正前排。她当时就跑来找我搭讪,问我为什么跑得那么快?她在后面还笑着补充了一句话,好像是说我比她家的哈士奇跑得还要快。
可惜老土之极的我,当时并不知道哈士奇是什么高级玩意,于是就傻笑着忽略过去。
我清晰得记得,我当时使劲摸着后脑勺,由于过度害羞,我的脸蛋涨红得如同猴子屁股一样。
然而我结结巴巴小半天,只挤出一句零碎不堪的言话:“我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跑得那么快。还有那个…哈士奇到底是啥?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