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回中 太后懿旨匆匆忙忙 爵爷行程磨磨蹭蹭
别的不说,光他手下这两百个崇义公府的亲兵护卫,一个个都被他养得挺胸凸肚、英姿飒爽,人人左手一支最新锐的燧发前膛枪、右手一口明晃晃的倭国战刀、背后还挂着一面盾牌、身上铠甲披挂齐整、胯下则是一人一匹膘肥体壮的战马,远远一看就是一支不容小觑的精锐之师。要是放到后世,这支军队便是百里挑一的特种部队,轻易不上战场,可一上战场,执行的就是取敌国首脑于万军从中的艰巨任务。
有了这支军队的护卫,柴安风心中的胆气更足,步履也就更加轻松愉快。
他们一行人,自今早辰时出发,走了两个时辰,略略用过午饭,又走了一个时辰,便已渐渐离开孟珙的地盘,终于到了金国境内。
走到这里,孟珙有些心虚,纵马上前两步,对柴安风道:“爵爷,这边已经深入金国,襄樊军力已是鞭长莫及,不如末将就送到这里如何?”
柴安风先是点点头,后又说道:“小孟将军什么时候胆子也这样小了?我们这样大张旗鼓地武装巡逻,不也能震慑一下金国的气焰吗?唉!不过既然孟将军还有要事,那就先回去好了,我身边有这么多护卫,安全是不要紧的。”
正说话间,却见柴安风手下得力干将孙家康快马从前方飞驰而来,待跑到柴安风侧前方,这才一勒缰绳,禀告道:“爵爷,前面发现金军。我已探明了,领军的正是金国元帅完颜合达,说是奉了金国皇帝之命,来迎接爵爷的。”
听了完颜合达的名字,柴安风心中顿时一凛。
要知道,完颜合达可是金国第一名将,好几次打得柴安风几乎身陷不测之境,的确不可等闲视之。
于是原本还急着劝孟珙回襄樊的柴安风,一下子就改变了主意:“小孟将军,完颜合达就在前面,要不要你跟我一起去会会这位老朋友?”
孟珙青年统帅,正在意气风发的时候,当然不会拒绝这个请求,想也不想就点头答应了下来。
行不过一盏
茶功夫,果然瞧见原本身材就十分高大的完颜合达正坐在一匹高头骏马之上,含笑着正迎接柴安风,身后则是他属下的数百亲兵卫队,远远望去还真隐隐透着几分杀气。
输人不输阵。
柴安风点上了孟珙、苏知鱼、苏南雁等几个亲信,壮着胆子拍马上前,在离开完颜合达有十来步的距离停住了马,拱手道:“完颜大帅别来无恙啊?”
完颜合达赶忙拱手回礼:“承蒙爵爷挂念,本帅一向都好。看爵爷龙精虎猛,想来也是身体康健。你我曾经刀兵相见,也不过是各为其主而已,如今化干戈为玉帛,真是可喜可贺啊!”
“化干戈为玉帛?这话说得未免太早了些吧?”柴安风道,“你这人满肚子都是刀枪,就怕你给我来一出口蜜腹剑、笑里藏刀的好戏,我可接不住你的戏。”
“岂敢岂敢。”完颜合达满脸堆笑,“爵爷是万岁的贵宾,我又如何敢暗中谋害?”
“既然不敢暗中谋害,难不成是要跟我明着来了?”柴安风道。
完颜合达城府深厚,柴安风这几句话还没法激怒他,只是面含笑容道:“爵爷说笑了,说笑了。”
说着,完颜合达的眼神忽然瞟到了柴安风身侧孙家康手中的那杆子黑黢黢的火枪,脸色顿时大变,笑容一下子凝固了,思绪似乎也回到了去年那场樊城战役的战场之上。
柴安风见状,也不由得提高了警惕,道:“怎么?完颜大帅对我的这几样小玩意儿有兴趣?莫非想弄一两样件研究研究么?”
这一招反客为主,倒让完颜合达有些出乎意外,立即接过话头道:“爵爷若肯割爱,那本帅自是感激不尽。不过爵爷慷慨大方,本帅自然也不能吝啬小器。要是爵爷肯给我一样火器,本帅情愿用十匹汗血宝马交换。”
汗血宝马,乃是传说中的骏马名驹,据说一跑起来浑身留下的汗水都是红色的就好像在流血一样,所以被称为汗血宝马。然而这样的传说到底有几分真、几分假,恁
是谁也搞不清出,只知道能够被称为“汗血宝马”的骏马,无论是不是名副其实,却也足称得上是千里马了。
又一道选择题摆在了柴安风的面前。
取得了汗血宝马,就能够用这些骏马的优良血统改善南方马匹羸弱的体质,就能够成批量地组建起属于南宋的骑兵部队,就能在一定程度上克制和抵消北方女真人、蒙古人在骑兵上的优势。就算做不到以上几点,能够骑着这样的骏马出去装装逼,也足够让人兴奋的了。
而火枪,通过科学的布阵和配合,则给了柴安风能够凌驾于现阶段所有军队的火力,在战场上能够形成压倒性的战术优势,从而累积为战役优势和战略优势,是柴安风短时间内能够克敌制胜的最可靠的利器,更是跨时代的军事科技的代表。
一样是旧时代的最强军事资源,一样是新时代军事模式的敲门砖。
对面这道难题,柴安风果然仔细地犹豫了一下,半天才道:“十匹怕是不够吧,我要二十匹汗血宝马,行不行?”
完颜合达听了一愣,随即又释然了——早就听说这个崇义公柴安风是商场上的老手,讨价还价是他的看家本事,在这上面做做文章倒也并不出人意料;至于二十匹汗血宝马的价码,虽然有些昂贵了,倒也并不是不能接受的。
于是完颜合达笑道:“爵爷好会做生意啊!好,二十匹就二十匹,我送过来就是了!”
一听完颜合达满口答应下来,柴安风居然改了主意:“看来大帅是真的看的中我手里这几根烧火棍啊!大帅乃是海内名将,眼光当然要比我毒辣得多。既然大帅能用二十匹汗血宝马换我的一样火器,足可以证明我火器的厉害。既如此,我是更加不能将这件东西交给大帅的。大帅切勿见怪!”
完颜合达听了这话,先是一怔,随即心头升起一股无明业火,暗想:好你个柴安风,老子不过给你三分颜色,你居然就开起染坊来了!谈好了的价格,还有反悔的道
理?岂不是把本帅当猴耍了么!
就连完颜合达身旁一员小将都有些沉不住气了,挺身斥责道:“爵爷‘崇义号’的名声享誉海内外,做生意从来都是有一说一、童叟无欺的。没成想爵爷本人竟是个信口雌黄的小人,像你这般做派,将来叫人如何相信?”
柴安风循着声音注目望去,却见这员小将长得面红齿白、眉清目秀,不像是个在战场上厮杀的汉子,却像是个陪太子读书的宗室公子,出现在完颜合达的阵中倒是颇有几分违和。
对这样的人,柴安风自然是没什么好害怕的,当即骂道:“你是什么玩意儿?我柴安风在你们完颜大帅讲话,哪有你一个无名小卒插嘴的道理?礼数,你们完颜大帅没教你,那本爵爷就教教你。告诉你,这种场合,你开口说话,便是你的罪过,还不快给本爵爷下马,自己掌嘴五十……哦,不……一百下?”
话音刚落,却听苏知鱼在柴安风耳旁说道:“爵爷见好就收吧,这人不像是个武将,倒像是完颜合达的娈童。罚了他没有多少好处,反倒是无端把完颜合达给得罪了。”
娈童,本意就是面目姣好的男孩子。
南宋朝男风极盛,有头有脸的士大夫大多养了一两个娈童,以至于那些没有龙阳之好的,也要带个书童在身边,仿佛没有这个配置,就不够风雅一样。就连真德秀这位真君子、真道学,家里也养了个磨墨的小厮。
柴安风虽然好色,不过好色的目标倒是十分专一的——只好女色而已,对男色没有半点兴趣,自然也就不懂他们这方面的癖好。
也因此,他也不愿在这种地方同完颜合达多掰扯,却道:“算了,算了。就当你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孩子算了,那个……我大人不记小人过,就饶了你这顿打了吧!瞧你这粉嫩粉嫩的脸壳,就怕几十个嘴巴下去,都打烂了。”
那小将一听脸色一红,刚要说话,却见完颜合达扭头瞪了他一眼,便也只得闭上了嘴,终于没
有开口。
一番交谈之后,柴安风便留下孟银屏、苏南雁等人随身护卫,让孟珙、苏知鱼等人回樊城配合姐姐柴念云坐镇后方,并让人随时同襄樊保持联络,一旦柴安风在金国发生什么事情,就要立即出动接应。
总而言之,现在的柴安风对于整个崇义公府、“崇义号”商号、襄樊忠顺军而言,是要比当今皇帝赵昀更加重要的人物,是绝对不能出半点意外的,既已深入敌境,就更要加倍小心。
不过柴安风等人,好想是有些多虑了。
完颜合达虽然向来同大宋交战,可似乎真的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是“各为其主”而已,同柴安风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
一路之上,完颜合达作为主人,对客人的柴安风一行人无不以礼相待,从来没有故意为难过。赶路的行程,也一切都惟柴安风之命是从——柴安风说走就走、说停就停,想住这里就住这里、想睡那里就睡那里。
完颜合达招待得这样周到,柴安风却依旧不敢掉以轻心。他让领队的孟银屏始终警戒,不可有半点侥幸分心;又让武功高强的苏南雁时时警惕,时而先行一步打探一下前方的动静,时而延后出发,看看背后有没有追兵。他又嘱咐手下两百亲兵护卫,必须谨慎小心,特别是要看管好手里的火枪,不能让金军探到半点虚实,更不能遗失了——要是谁丢了一支火枪,就要军法从事、人头搬家。
柴安风这样小心翼翼,固然是为了万无一失,也在情理之中,可毕竟看上去有些患得患失、藏头露尾,太过小家子气了些。
完颜合达没有多说什么,倒是他身边那员小将偶尔嗤笑两句,讽刺几句什么南边汉人都是胆小鬼之类的话。柴安风听着虽然有些别扭,但看在完颜合达的面子上,也懒得同他多计较,也就一笑了之了。
就这样,柴安风一行人走走停停,赶路速度并不十分快速,走了五六天时间,才走了不过三四百里地而已,将将深入金国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