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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

第二十七章:

芙蓉帐外晃着幽寂的烛火,一时沉默。

阮明姝的浓睫还挂着颤颤的泪珠,渐渐止住了嗓子里溢出的啜泣声,乌黑如珠的漂亮眼瞳怀着潮湿看向眼前的男人。

他不喜欢她,听她提起别人的好才不会生气。

阮明姝想到以前自己被众星捧月过得荣华富贵日子,心中更加委屈,她掰着手指头细细同他数起从前的往事:“每天早晨都有人往我的抽屉里送我爱吃的糕点,他们还抢着要帮我抄书,事事都先听我的意见,我不去的地方他们也不会去。”

冬天不缺暖手壶。

夏天也不缺给她送冰块扇风的人。

逢年过节,收礼物都要收到手软,堆得没处放。

北海的珊瑚,东疆的玛瑙,翡翠玉石,琳琅满目。

不过阮明姝从小就见过太多好东西,还不至于被他们送的这些宝贝迷花了眼睛。见多识广的小姑娘,不那么容易被讨好。

阮明姝当然知道他们是喜欢她爱慕她,才送她那么多宝贝对她好。

她坦荡享受着美貌带来的好处,但是不肯对他们付出分毫的。

张玠对她好是心甘情愿,她又没有骗他说喜欢他,也没有强逼他帮自己抄书。

“张玠那个狗脾气都能对我这么好,你现在是我的夫婿,怎么比外人还不如?”阮明姝是想告诉沈嗣,她不是没有人喜欢,她也不是嫁不出去才嫁给她。她以前只不过不屑于对沈嗣卖乖,如今形势所迫,她也不是不能说几句好听的话:“是你用计谋千辛万苦才能娶我回家,可是你为什么又不珍惜我?”

少女看着他眼里不掺一丝杂质,黑眸无辜柔软,黏黏的声音也很缠人。

她想她的态度都已经这么的好,沈嗣如果还不领情,也太不识好歹。

以前她用这招,无论对谁都很奏效。

哪有人舍得拒绝她乖乖软软的请求呢?

沈嗣见她逐渐止住了眼泪,心底悄然松了口气,他以前其实不惧任何人的眼泪,他就像天生没有共情能力的那类人。可是现在确实不想看她继续哭下去。

他松开拇指,淡淡的问:“张玠为什么会对你好?”

阮明姝想都没想:“他喜欢我啊。”

张玠虽然讨人厌了些,但是如果不是喜欢她,不会对她献殷勤。

这点,阮明姝心里很清楚,跟个小明镜似的。

有个成语,叫大智若愚。

阮明姝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大智若愚的人,她实在太聪明了,会装傻。

沈嗣低头对上少女温和无害的眼睛,她好像很得意,眼尾轻轻往上扬了扬,干净水润,微微仰起的细脖纤弱白皙,神情装得十分乖巧。

沈嗣早已摸清她的套路,欺软怕硬,柔和都是装出来的,听话也是假装。

“嗯,那他喜欢你什么?”沈嗣继续问。

阮明姝这下更加确信沈嗣对她无意,不然从她的口中听见别的男人的名字,不会如此镇定从容。半点气都不生。

以前陆衍只是和阮青萝站在一起说了两句话,她都气的快死掉了。只有真心喜欢才会吃醋嫉妒。

阮明姝神色不耐,回道:“我长得好看啊,我漂亮。”

她从小就被夸到大,小时候他们夸她粉雕玉琢像年画上的福气娃娃,等到五官逐渐长开,没有哪一个人不夸她漂亮。

阮明姝有时候听得出来他们夸她书念得好是恭维,但是每个人说她漂亮时眼睛都是亮晶晶的,眼珠子黏在她身上。

张玠从小就喜欢她,走哪儿都想带上她。

她五六岁和母亲一同去张府,张玠就捏她的脸,牵她的手,一个劲在她耳边说你好可爱啊。

十来岁,张玠更是变本加厉,说她香香的,叫她不要和书院里的其他人说话。

阮明姝觉得美貌是值得炫耀的长处,也不是人人都如她这般貌美天仙,在沈嗣之前她就没有遇见过如此苛待她的人。不论男女,他们所有人都很喜欢她。

秦家的大小姐,在自家的宴会上还得先哄她高兴呢。

即便是陆衍,也从来不会逼迫她做不喜欢做的事情。

哪像沈嗣,斩下的人头都给她送了过来,毫无人性可言。

阮明姝怀疑沈嗣是不是眼神不好使,他欣赏不了她的美貌,才能不为所动,她问:“你是看不出我很漂亮吗?”

少女语气天真,似乎真的是这么想。

沈嗣平静打量她的脸,尽管仔细观察过很多次,每回扫过她明艳动人的脸庞,也会觉得她的确是个漂亮姑娘。

五官轮廓和骨相都生得很好。

比起现代的一些女明星还要抓眼,说不定还会被人骗走照片拿去整容医院当成广告。

原来她一直是恃靓行凶。

但是显然她并没有利用好自己的美貌,而且也没有想过以后。

沈嗣说:“我知道你很漂亮。”

他不喜欢枯燥无味的说教,也并不想把自己的想法强加给她。

不如慢慢引导。

“你的美貌能长久吗?你一辈子不会变老变丑吗?”沈嗣语气平静,开口问她。

每个人都会老去,无论年轻的时候有多好看。

以色侍人,永远都不会长久。

阮明姝好像真的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为什么要想的那么遥远呢?光是想到会变老变丑她就无法接受。

她想一辈子都像现在这么的漂亮。

她呜呜咽咽地狡辩:“我老了也是老美人。”

沈嗣听完哭笑不得,他继续说:“退一步就算你是小仙女永远都不会老,但是男人的心比狗都不如,今天爱你这张脸,明天就会更喜欢别人那张脸。你能保证他这辈子都不会变心吗?”

阮明姝还没听完就已经怒了,“他敢!”

所以沈嗣认为她太天真,不懂人情世故,不知人心险恶。

“他为何不敢?如果他娶了你,就是你的丈夫。连你的父母也不能伸手多管别人后宅里的事情。”沈嗣说了这么多,只是想告诉她,男人不靠谱。

“你可以利用他们,把他们当成你的狗来使唤,但是你不能依靠他们,知道吗?”

阮明姝不知道,似懂非懂。

沈嗣拿她发懵的模样没辙,道理就讲到这儿。

“你嫌辰时太早,那就往后再挪半个时辰。”

古代的半个时辰,相当于现代的一个小时。

沈嗣已经对他娇气的古代小妻子非常的仁慈,而且已经做出了超越原则底线的退让。以前他去医学院上公开课,不允许任何人迟到哪怕一分钟。

他自己在上大学的时候,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独自去实验室。

这种近乎变态的自律,坚持了很多年。

所以在沈嗣看来八点起床不算早起,人都是在懒惰中逐渐丧失自我。

阮明姝不敢和他讨价还价,“噢。”

她仰着细颈,弧线优美纤瘦,小脸轻抬,小小的声音很糯:“脸哭花了,帮我擦擦脸。”

沈嗣往后退了半步,留了几分距离才闻不到她身上的香气,“自己擦。”

阮明姝很懒的,尤其是晚上临睡前什么都不想做,“我手肿了的。”

她知道自己有多矫情,但是能不改的地方她不想改,“你不教我利用男人吗?夫君,帮我擦擦脸。”

沈嗣脸色凝重,一板一眼纠正她:“不要叫我夫君。”

他补充,一字一句语气很重:“以后也不许叫。”

“相公?”

“官人?”

烛火晃在他严肃凛冽的脸庞,沈嗣的气息都是冷的,他说:“都不许,你叫我的名字。”

阮明姝装作没有听见他的话,“要擦脸。”

她仿佛就在告诉他,你不帮我擦脸我就天天都叫你夫君。

沈嗣做出了妥协,这也不是他第一次给她擦脸。用过了温水的丝帕慢慢将她哭得脏兮兮的脸蛋擦拭干净。

阮明姝干干净净扑回被子里,“手肿了,明天是不是就不用抄书了?”

沈嗣将手帕叠得方方正正,整齐放在一旁,“不用。”

她以为躲过一劫,还不知道明天要入宫去拜见皇后娘娘。

阮明姝兴奋的睡不着觉,她的夫婿重新抱来一床被子,睡在床榻的另外一侧,她转过身来:“沈嗣。”

“你有心上人了吗?”

既然他如此的正直伟大,不以貌取人,那他喜欢的姑娘肯定很有文采。

其实沈嗣不喜欢任何人,从初中到研究生毕业,都没有谈过一场校园恋爱。

毕业后进入医院工作,也没有任何关于情感上的需求。

他仿佛在平静的等待世界毁灭的那天。

“睡觉。”

“不说算了。”阮明姝又气呼呼背过身,闭上眼睛之前闷在被子里自言自语:“保佑我今晚梦到我表哥。”

沈嗣:“……”—

新婚的第四天,阮明姝依然天不亮就被人从被子里提起来,困意朦胧的她完全睁不开眼睛,离不开她的床。

少女拱着软趴趴的身体往被子里钻,遮光蔽日,只想一觉睡到晌午再起。

沈嗣叫丫鬟先将早膳端进屋里,果不其然,埋在被子里的小姑娘闻着香味闭着眼睛从床上坐了起来,花费了点时间缓缓抬起眼皮,放空了眼神,渐渐恢复神采。

她的肚子饿了。

她要吃饭。

这是她在侯府的闺房,恍惚间她还觉得自己没有出嫁。

“我要用膳。”

“起床洗漱。”

“我要在床上吃。”

“不可以。”

阮明姝和他僵持了一会儿,不情不愿爬下床,漱口洗脸。

早膳有她爱喝的鸡肉粥,也有她不爱吃的鸡蛋和羊奶。

阮明姝只肯喝粥,不肯吃鸡蛋,又嫌羊奶味道腥。

沈嗣比她先用完早膳,亲眼看着她喝完一碗粥,说:“鸡蛋也要吃,羊奶可以留到马车上喝。”

阮明姝当即蹙眉:“不吃鸡蛋。”

沈嗣像在哄小孩又不是很像:“不吃不行。”

胳膊拧不过大腿,阮明姝刚好也没吃饱,愿意听他一次,“你帮我剥。”

沈嗣沉默,谁也看不出他此刻在想什么,但是过去没多久。

他动手帮她剥了个鸡蛋,轻轻放在她的碗里。

阮明姝将鸡蛋掰成两半,她抬起脸,礼貌询问她的夫婿:“你能帮我吃蛋黄吗?”

沈嗣语气平淡:“不能。”

阮明姝也不求他,小口小口吃掉了鸡蛋,蛋黄差点噎了喉咙,她喝了几口羊奶才将这口气顺下去。

进宫时坐着王府的马车,比起侯府的马车更加宽敞,但是里面陈设很简单,没有铺羊绒毯,也没有能供人休憩的枕头。

阮明姝才知道要进宫觐见皇后娘娘,可能皇上也要召见他们两人。

她忽然开始紧张,掌心冒汗。

沈嗣说:“皇后娘娘不止要见你我二人。”

阮明姝好奇地问:“还有谁?”

沈嗣说:“还有我的几位皇兄和皇嫂。”

皇后是当今大皇子的生母。

大皇子受封晋王,既占了长又是嫡出,按说太子之位应是他囊中之物。可是皇上盛宠宸妃,立宸妃所生的儿子为太子。

三年前,太子忽然起兵谋反,被就地斩杀,宸妃得知消息后在宫中自尽。

这两年,皇上身体已经不大好。

夺嫡之争更是愈发凶险。

不过阮明姝觉得这些和她无能的夫婿没有什么关系。

他既没有治国之才,又没有属于自己的幕僚,更没有母族的支撑,拿什么争?用什么来抢?

她就是命苦。

阮明姝认真想了想:“夫君,你与三殿下关系可好?”

沈嗣头疼,无奈捏了捏眉心,“不是让你不要喊我夫君吗?”

阮明姝比他占理:“不这样叫你,如何能显得我们很恩爱?”

她不能让姓赵的看出来她不受宠。

赵家小姐嫁给了三皇子,孩子好像都出生了。她正春风得意,就等着看她的笑话。

阮明姝后悔今早出门没有戴上她那个嵌珠软镯,她该好好装点自己,气势就不能输。

阮明姝抓着他的胳膊,轻轻晃了晃:“你怎么不说话了?你是得罪过三殿下吗?他以后当了皇帝会杀了你我吗?”

那他能不能再三殿下杀了他之前和她和离。

阮明姝不该考虑的事情就想的很远,“我不会陪你一起死的。”

沈嗣手指一顿:“听见了。”

阮明姝放了心,他知道就好。

入宫之后,就不能再坐马车。

阮明姝跟在沈嗣身后,故意踩着他的影子往前走。

坤宁宫里,皇后娘娘看起来很和善,慈眉善目,一团和气。

皇后笑眯眯拉过阮明姝的手,“你怎的看起来比宫宴那日瘦了些,若是献王敢欺负你,你就来跟我说,我帮你讨回来。”

阮明姝僵硬点头:“好。”

她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被握住的手凉飕飕的。

皇后看着她的脸,叹了叹气,“我还记得你小时候的样子,转眼都嫁人了。”

皇后有些遗憾,原本阮明姝是她为她的儿子选好的侧妃。

如果不是阮明姝太蠢了,她的身份配得上正妃。

高阳侯府,自是个值得拉拢的亲家。

皇权更迭,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皇后的仇人是淑妃,和淑妃的儿子。

区区献王还不够格让她费心的。

只不过这几个月,献王确实得宠,陛下将禁卫军的腰牌都给了他。

皇后并未多留,几句寒暄后送了点东西,就让献王带着她回去。

今儿是初一,说巧也不巧。

三殿下带着他的正妃刚到坤宁宫恰好撞上打算离开的两人。

沈拙多看了一眼六弟的新王妃,啧啧——

是很漂亮的,名不虚传。

沈拙叫住了他的弟弟,”六弟,借一步说话。“

永城那个案子,好死不死压在六弟的手里,有太多见不得人的罪证,不能面世。

沈嗣握了握阮明姝的手,又轻轻松开,“你乖乖站在这里等我,那里都不要去。”

阮明姝仰着脸很乖巧,“哦。我不乱跑。”

赵清茹妥帖微笑:“六弟无需担心,我会照看好弟妹。”

沈嗣低头,像个老父亲叮嘱她:“饿了就让宫女送些糕点,渴了就喝水。”

众目睽睽,阮明姝觉得好丢脸,“我知道。”

等人离开,亭下就只剩她和赵清茹两人。

赵清茹刚生完孩子,身材丰腴,气色红润,她幸灾乐祸:“你不是说要嫁给你万里挑一的表哥吗?怎么混成我的弟妹了?”

阮明姝垂头丧气,望着自己的脚尖不说话。

赵清茹发觉好久不见的阮明姝收敛很多,她以前可不讲道理了。

阮明姝以为陆衍喜欢她,就偷偷跑来找她,也不做什么,眼珠子眨都不眨盯着她看。

“你叫我声皇嫂。”赵清茹抿唇笑了笑:“你不叫我就去皇后娘娘面前告状。”

等了一会儿,小姑娘气鼓鼓憋出两个字:“皇嫂。”

赵清茹又笑了,她好心的问:“弟妹,你这身子骨招架得住献王的精力吗?”

阮明姝才不愿意告诉赵清茹,她和沈嗣压根就没有圆房。

“当然吃得消,我有福气。”

赵清茹意味深长哦了一声,“看来不久之后明姝妹妹也要怀上孩子了。”

阮明姝蹙眉,答不上来。

沈嗣回来之后,就见阮明姝心事重重。

他牵着她往外走,免得她在皇宫里又走丢了。

“你和皇嫂聊了什么?魂不守舍的。”

“生孩子。”

“嗯?”

“夫君,我还要和你生孩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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