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
哪个男人不想要过被环肥燕瘦的美人包围的神仙日子呢?
阮明姝从懂事起就没见过一夫一妻的眷侣,便是她敬重的长辈,虽然疼爱妻子,也还是纳了几房妾室。
沈嗣说他只娶妻不纳妾,阮明姝是不会信的,她看起来有那么蠢笨吗?连这种鬼话都会相信?
沈嗣莫不是将她当成三岁小孩来哄,扯谎都能面不改色,说的像真的。
如果是她的表哥对她出这番话,她心里一定会十分的欢喜。
阮明姝禁不住认真的想,如果陆衍娶了她,却更宠家里的小妾,她肯定会受不了了的。
一定会比讨厌阮青萝还要厌恶他的小妾。
阮明姝觉着日后她若是和表哥有私情,她的夫君为她守身如玉,她着实就有些心虚。
她讪讪地说:“夫君有这份心是好的,但…但…是……”
她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
沈嗣攥着她的下巴,轻声细语:“但是什么?”
烛火徐徐,如一道沉沉的夕阳缓缓坠落。
少女侧颜通透精致,她不安攥紧了手指,有些说不出口,总不好说我没想同你好好过日子。
不过沈嗣应当一直都知道她做梦都想跟他和离,只等一个合适的时机。
阮明姝眨了眨圆润漆黑的眼睛,她无辜清白的双眸实在会骗人,“传出去只会说我是个妒妇。”
沈嗣装模作样自己信了她的话,“怎么会?旁人只会觉得我们伉俪情深。”
阮明姝时而迟钝时而敏感,她感觉沈嗣对她的态度好像有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她也知道自己长得很美,娇媚漂亮,万分迷人,他渐渐沦陷,慢慢爱得无法自拔也合情合理。
不过这对阮明姝而言便是种烦恼,新婚那天晚上她和他就说好了的,她要和表哥暗度陈仓。
沈嗣该不会反悔了吧?怎么还要和她一生一世一双人了呢?
“我…我有心上人的,不能再和你……”阮明姝一本正经同他说:“我知我有多讨人喜欢,他们以前都争着抢着要陪我玩,个个都想讨好我,哄骗我嫁给他们,但……我也不会是个男人就喜欢。”
沈嗣挑了挑眉,他刚才说的那句话本意只是想告诉她,她往后就算另找也该找个一心一意待她的人。
没有三妻四妾,只有相濡以沫。
不过她似乎误会了他的意图,蹙着眉像是碰上了莫大的烦恼。
沈嗣静静听着她继续往下说。
阮明姝看了看他的脸,又心平气和吐字道:“你虽然长得也好看,但是性格迂腐,不懂疼人,我还是喜欢宠我的。”
沈嗣扯起嘴角:“陆衍宠你吗?”
阮明姝想了想:“还行吧。”
表哥只是不怎么亲近她,若是说坏也不坏。
沈嗣的手掌揉了揉她的头发,漫不经心:“我也没叫你现在就一心一意,我只是想告诉你嫁人不能嫁三心二意的。”
“噢。”阮明姝抬头,忍不住问:“你真的不是在哄我吗?”
这世上哪有不纳妾的男人?
不过阮明姝也不喜欢父亲后院的那些姨娘,她从来都避开,不去见她们。
姨娘们还以为她是讨厌她们,其实并不是,她只是害怕。
阮明姝怕自己也会去沦落的做妾,更怕自己日后心爱的丈夫也会纳这么多的妾室。
阮明姝对这些事懵懵懂懂的,但她明白什么是喜欢,什么是不喜欢。
父亲总说他最喜欢的就是母亲,可是他也经常去陈姨娘的院子里留宿过夜。
可若是说父亲心疼那几位会伺候人的姨娘,好像也不是如此。
祖母寿宴那天,陈姨娘冲撞了堂前的贵客,隔天就投井死了。
她们都说,是父亲赐死姨娘的。
男人薄幸,这个不在了很快就能爱上另一个。
阮明姝觉得她也不能吊死在一棵树上,她喜欢表哥的才情,喜欢他清高孤傲的性格,喜欢他穿着红衣骑马游街时的风光,但她也能心安理得享受别人对她的讨好。
沈嗣低头对上少女的眼睛,“我拿这个哄你做什么?”
阮明姝懵懂哦了两声,还是不太信他说的话,她坚持认为沈嗣真的是哪里有点毛病,才会如此。
可怜她嫁了个无能的夫君就罢了。
脑子还有点问题。
—
陆衍回家养了半个月的病,他这场风寒病得严重,每日喝了药就睡,时常醒不过来。
陆衍觉得自己没什么事,他只不过是吹了场夜风,怎么就病得起不来床了?
等他的精神稍微清醒了些,又过去了好几天。
陆衍瘦了一大圈,他本就清瘦,如此一来,就更显得骨瘦嶙峋。屋子里点了红烛,他愣愣盯着红色的蜡烛,眼睛像是被烧起来了那么痛。
男人抬手,用拇指挡了挡蜡烛燃起的火光。
陆衍开口时的声音喑哑的不像是他的,“来人。”
外间守夜的奴才听见少爷的声音连忙推门进屋。
陆衍的脸色比纸还白,唇瓣有些干涩,他扯动喉咙,声带有点刺痛,“换成白蜡烛,不要红的。”
“少爷,白色不吉利,夫人若是知道……”
“滚去换。”
陆衍的声音瞬间变得冷厉起来,跪在地上的奴才被吓了一跳,向来温文尔雅的少爷动了怒,当真不好惹。
过了一会儿,底下人屏着呼吸将屋子里的红蜡烛全部都换成了白色的蜡烛。
陆衍坐在床上,面容削瘦,五指紧扣,眼底可见清晰的血线,他忽然变得憎恶红色。
阮明姝那天就是穿着一身大红色的嫁衣,坐上花轿嫁给了别人。
她总是说她喜欢他,非他不可。
可是别人对她的好,她也是来者不拒。
由着张玠给她抄书,欣然收下其他男人前赴后继送她的琳琅珍宝,转身又嫁了另外一个男人。
陆衍讨厌她的貌美,也不喜欢她的娇媚诱人。可他又何尝不是嘴硬?他只是不肯承认自己也是个庸俗可耻的好色之徒。
他总是梦见她,都是难以启齿的、缠绵色情的春梦。
他卸掉正人君子的一面,放纵自己去肆意掠夺她的一切。
想打断她的腿,把她关起来。
不能再去勾引别人,不能再去对别人笑。
陆衍感觉自己已经被她逼疯了。
疯就疯吧。
陆衍边咳嗽边从床上坐了起来,枕边的匕首划破了他的掌心,唯有尖锐的痛感让他清醒了些。
他掌心已经有了一条条疤痕,有些结了痂的伤痕已经不会痛了,除了看着丑陋,不痛不痒。
陆衍每次快要控制不住自己,就会在掌心狠狠划上一刀。
她出嫁那天,这把匕首几乎快要穿透他的手掌,血流了满地。
陆衍一遍遍告诫自己不要被她骗了,不要喜欢她,还不是落入了万劫不复之地。
他回过神来,冷静擦干净掌心里的血。
第二天,陆衍就同父母请辞,他得回京。
—
为了赴宴,阮明姝光是挑衣裳就挑了半天,她今年春天还没来得及做新衣裳,往年这个时候,衣铺的掌柜早就请绣娘上门来给她量尺寸。
往年的尺寸不能再用,去年冬天量好的也做不得数。
短短几个月,她又抽条长高了些,叫她烦心的胸口好像也变得更丰腴圆润。
阮明姝不肯穿自己以前穿过的裙子去赴宴,她想出门买新衣裳穿。
她的夫君,一个月有半个月赋闲在家,和她一样无所事事。
阮明姝早就对跟着他飞黄腾达不抱希望,她出门一趟要花好多银子,没个上千两她都没底气出门。
可是叫她花自己的私房钱,从嫁妆里拿钱去花,她又舍不得。
并非阮明姝小气,而是她觉着现在应该要沈嗣养着她了才对。
丈夫给妻子钱花,是天经地义。
就算有名无实,他也得好好养她。
阮明姝在家里也不怎么花自己的钱,除了找杀手那回,掏空了家底。其余要花钱的时候,她都伸手问阮敬辞要。
阮明姝从厨房端了碗刚做好的汤,端到书房去借花献佛,羞答答说这是她特意给他准备的汤。
沈嗣看着桌上的汤,问:“你煮的?”
阮明姝说:“我从厨房千里迢迢给你端过来的。”
沈嗣笑了笑,语气戏谑:“真是辛苦王妃了。”
阮明姝没同他绕弯子,开门见山:“我要出门买裙子。”
沈嗣没让人拘着她出门,王府里她也是来去自如。
阮明姝伸出小手:“你给我点银子花。”
原来是问他要零花钱。
沈嗣也不是小气的人,“你去管家那里支取。”
阮明姝用手比了个数,“我想要一千两。”
静默一阵,沈嗣问:“一千两够你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