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金家有女已长成
修罗,意“端正”,上古时,阿修罗道与天道同在,是与天道一样古老的种族,阿修罗道被天帝击败后,荣耀散去,但唯有修罗一族继续坚持古老的一切,保持着身为战士的荣耀与对阿修罗王的忠诚,直到世界终结,修罗的热血与对天道的反抗是修罗一族的使命,相传拥有修罗一族沸腾血脉的人,在最终沸腾之血爆发时,便会化作修罗,无可匹敌。
眼前的一幕,让整个广场似乎都震惊了,人们惊骇地望着风见臣的右手,那只仍然充斥着黑青蓝三色的手,充满了力量与压迫感。此刻即便是再无知的人,都认出了那只手的来历。然后他们的眼神由震撼渐渐转为炙热,再转为疯狂,那是修罗一族的血脉,那是修罗岛,沸腾之血!是旷雪城引以为傲的帝国最强战力。
有风四起,围绕着风见臣为中心,渐渐形成了一个漩涡,将风见臣的长发与破衣衫卷起,人们看见,他那裸露出来不多的皮肤上,泛起了一层层蓝色与黑色交错的刺青,风见臣手指曲张,吐出一字:“破!”
只见一圈黑光自他手心爆裂炸开,烈虹胸口如被巨锤轰击,身体如破布袋一般倒退飞去,在空中吐出一道鲜血,摔在赵子融脚下,红炎脱手飞出,掉落地上。
烈虹口中又咳出几口鲜血,面色苍白如纸,一手撑起身体,一手抚在胸前,神色复杂盯着风见臣,咬牙道:“你是修罗岛的人!”
风见臣收回右手,散去功力与灵气,看着烈虹,道:“我没有说不是。”
烈虹闻言,自嘲一笑,道:“真魄境?”
风见臣摇头,道:“归元。”
烈虹不信,“归元终境?”
风见臣眼神清明道:“归元初境。”
烈虹愕然,旋即又是吐出一口鲜血,惨笑道:“井底之蛙,井底之蛙啊!”
风见臣摇头道:“我只是占了出其不意之利,你光明正大使用红炎破弩,我胜之不武。”
“无需废话,输了就是输了,霸王门没有输不起的懦夫。”
风见臣闻言,点头道:“承让。”然后看了赵子融一眼,问道:“你是瞎子?不会扶他起来?”
赵子融还未回过神来,呆若木鸡看着烈虹,此时被风见臣一瞥,登时魂飞魄散,口中连道:“哦...哦,会!会!”边说着边上前扶起烈虹,又对身后那群早已目瞪口呆的家丁们咆哮道:“废物!还不赶紧把烈大哥送回去!”
又是一番鸡飞狗跳,赵子融几人带着一帮家丁七手八脚抬起烈虹,忙不迭逃跑似的冲开人群,朝着城西飞奔而去,生怕多留片刻。
围观人群爆发出一阵叫好声,看向风见臣的目光愈发热烈,方才的修罗之手他们可是看得清清楚楚,那来自远古和深渊的气息让人记忆犹新,非修罗岛不可出。赵子融平日里在旷雪城跋扈惯了,今日被人拂了面子,自然也是大快人心的事情。
风见臣似乎没想到旷雪的百姓们对修罗岛如此喜爱,就像是家中亲人般的那种感情,他第一次真切感受到,是如此浓烈,真挚,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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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的眼睛里就可以真实感受到,这让他觉得因赵子融带来的胸中那一丝不快也顿时一扫而空,而这份爱护之情,也是他终其一生从未忘记过的。
这初入旷雪的一份见面礼,着实动静不小,计谋几人像是完全没有半点奇怪,便也动身离去,耽误了小半天,他反倒是不急了,穿过人群,刚拐过了一条街道,眼前闪过来一个身影,堵住众人去路,是方才那位女侠,计谋才想起来他都忘了向人家道谢,正要说话,那女侠却是一挥手。
此时金斯语早已没了那副高手风范,满眼冒着小星星一脸兴奋望着计谋几人,双手一横,挡住去路,那眼神像是痴汉子看小娘似的傻笑着叫道:“不准走!一个都不准走!”
祝云愁饶有兴趣看着这姑娘,吹了声口哨,赞道:“有魄力,我喜欢。”
金斯语自顾自说道:“你们都是修罗岛的高手吗?太好啦!我要把你们都买下来!”
这话一出,连计谋都是一愣,然后不由发笑,望着这个应该是谁家千金大小姐的娇美女子,问道:“女侠武艺高强,我们可算不上高手,买我们几个乞丐作何用?”
那大小姐豪爽地一挥手,豪气干云道:“无妨!小姐我就喜欢你们这样低调的,本小姐可不是瞎子,他的修罗手我可是看得真真切切,你们是从修罗岛逃出来的吧?”
众人愕然,逃出来的?这小妞敢情把他们当作修罗岛的逃兵了?也怪不得她,几人现在除了随身带着的兵器及贴身物件,离开修罗岛时驾的那辆马车和坐骑都已被一个蒙面高手尽数抢走,挨了一顿揍不说,风餐露宿,颠沛流离好不容易走到了旷雪城,哪里还有半点离开修罗岛时的意气风发豪气干云,现在跟流民没有半点区别。
见几人面面相觑,神色尴尬,女侠以为自己看破了他们本来面目,得意道:“不用怕!只要你们跟我回去,就算是修罗岛来要人我也能对付!本小姐有的是钱!哼哼。”
计谋心中一动,再次打量起这个略带些天真的姑娘,方才赵子融叫她金丝猴,看她身上穿着一套一眼看上去便知不凡的劲装,目测应该是龙须衣,耳朵上挂着两只碧绿的玉环,隐有灵气流转,腰间别着一柄镶嵌有南海珍珠的短剑,无一不彰显着她家财万贯的底气,也就是旷雪城内还算安宁,若是外出游历,就差在脑袋上写“快来抢我”几个字了,她自己又强调了一番有钱,那想来就应该是金家的那个小妞儿了,十年不见,女大十八变,当年那个手抓棉花糖吃得一脸花,跟在他和孔煊屁股后面跑的小丫头,如今已是亭亭玉立,娇俏美丽了。
“小猴子,你确定你买得起我?”计谋笑眯眯望着她,打趣道。
“当然买得起!”金斯语当机立断,旋即一愣,“你叫我什么?”
“小猴子。”计谋笑道。
“小猴子?”金斯语喃喃道,似在思考,眼珠子乱转,挠了挠耳朵,又猛盯着计谋瞧了几眼,还是毫无头绪,“怎么听着这么耳熟?”
“你还是这么喜欢挠耳朵。”计谋又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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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斯语打了个激灵,后跳一步,警惕地望着计谋,结结巴巴道:“你,你,你怎么知道我喜欢挠耳朵!你是谁!?”
“十年没见,忘了?”计谋无奈,伸出手掌,在脸上一抹,顿时污垢尽消,露出了本来的面目。
金斯语愣住了,定定看着眼前这张脸,如长刀一般的眉毛,占据了大半个眼睛的浓墨一般的眼珠,望之如临深渊,高挺鼻梁上一道伤疤横穿过,不怒自威的嘴唇,下巴上浅显的胡茬,以及左脸那颗痣,虽然变得更成熟,但她还是认了出来,然后她的小嘴就从张开变成了微徶,眉毛渐渐向中间凸起,鼻孔一开一合,眼珠泛红,豆大的泪水一颗颗吧嗒吧嗒地掉了下来,然后一手挡住眼睛,一手指着计谋。
“哇~~~~~!”众人就听见了一声比惨嚎还要惨的哭声从她小嘴里迸发出来。
饶是神经最为大条的雷锦都被这哭声给震住了,嘴角抽搐,牙齿生疼。
几人一脸古怪盯着计谋,投以惊诧的目光,他们认识?而且看着架势,完全就是被负心汉遗弃了的小娘子十年后再见情郎的模样啊!计谋也被金斯语这一哭给吓了一跳,这是为何?不是应该梨花带雨投入自己怀抱捶打哭闹一番吗?再看看众人那鄙夷眼神,计谋恼火地挥手:“你们想哪里去了!小爷我是那种人吗!?”
众人又左脸换做右脸,斜眼看着他,似在询问,那你是哪种人?
计谋怒道:“小爷什么都没对她做过!”
众人齐翻白眼,鬼知道你做没做过,十年前?人家小姑娘才几岁?禽兽啊禽兽!
计谋悲从中来,走上前去,小心地靠近还在拉着长音哭泣的金斯语面前,小心翼翼道:“你哭什么呀!我不就是小时候揪过你的小辫子嘛!让你揪回来成不?”
金斯语突然就停止了哭声,双手一张,呀地一声,真如猴子一般瞬间就跳到了计谋怀里,双手死死搂住他的脑袋,按到自己胸前,双腿紧紧缠在他腰间,脸上哪里还有半点痛苦地样子,眉开眼笑哈哈道:“上当了吧!哈哈哈!这回看你往哪儿跑!大骗子!”说着还不停用手揉着计谋的脑袋,使劲往胸前按。
祝云愁的下巴几乎就要掉到地上,脑子一片空白,眼珠子鼓出来看着眼前这一幕,喃喃道:“这是极品之上啊!”
就连最是平淡的风见臣此时眼角都有些抽搐,愣愣看着在计谋身上作威作福的金斯语,心中无比叹服,能在计谋头上撒野的人,这还是第一个啊!他跟计谋认识十年,同生共死,亲如兄弟,自认为极了解计谋,看来还是了解得少了些,至少计谋十岁前的事情,很少听他讲过,在修罗炼狱的时光,从来不允许他们有片刻时间去回忆从前,那段地狱般的岁月,从来都只有活在眼前这一刻。
回忆过去,是奢侈的事情,会使人软弱,就像他们每一个人,都不愿去回想过去,有太多的伤疤,那将是付出哪怕生命的代价也要揭开、抚平的过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