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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归家

金斯语仍在抱着计谋不停地作弄,口中振振有词自言自语,眼角却是真的留下了两行泪水。

她自幼锦衣玉食,生于手握帝国财政大权的豪门金氏,作为金家现任家主的小孙女,自然是得万千宠爱于一身,要星星那就不会给月亮,就是皇帝陛下也十分喜欢她,常跟着金老爷子去皇宫玩耍,与一众皇子公主打闹游戏。六岁那年她突发疾病,整个帝都所有名医都医治无果,金老太爷急得像是热锅上的蚂蚁,整间书房都砸了个稀巴烂,怒骂他那几个儿子无用,放言谁能治好他宝贝孙女的病就将金氏家族名下在帝都的酒楼统统奉送,这倒是召来了不少帝国各地甚至异国的名医前来问诊,可结果都是一个个灰溜溜被金太爷挥着棒子赶出家门。

金斯语的病情加重,就在他即将绝望之时,收到了一封书信,老太爷看完书信当即就命他长子也就是金斯语的父亲带金斯语南下旷雪,半月后金斯语病愈。金氏本就出自旷雪,家族宗祠在此,金斯语便在这里住下,一住就是两年,也是在此认识了计谋,十年前计谋跟她告别,说是去很远的地方狩猎去了,要很久很久才回来,她没有想到,很久很久会是十年。

脑袋被她紧紧抱着,还传来两团软绵绵的感觉,差点就要窒息,这小妞儿还不停地数落着自己的种种恶行,计谋手忙脚乱搂着她的小蛮腰,不让她掉下来,过了好一会儿,听到了她小声地哭泣,也渐渐安静下来,计谋拍拍她的背,柔声道:“好啦,别哭啦,乖啊!哥哥再也不骗你了。”

双手扶住她的腰,把她放到地上,看着小脸上还挂满泪痕的姑娘,已经高及自己肩膀了,计谋温暖一笑,揉了揉她的脑袋,道:“都长这么高了。”

金斯语一把拍开他的大手,皱起鼻子怒道:“我现在是女人啦!不要乱摸我的头!”

计谋哈哈一笑,再次狠狠揉了揉她的脑袋,道:“女人,女人!小丫头片子。”

金斯语大怒,张牙舞爪就要上来咬他。

“啊咳!咳!”身后传来几声咳嗽,显然已经有人看不下去了。

金斯语这才惊觉还有很多人看着他们,啊呀一声,忙擦去眼泪,整了整衣服,捏着衣角作娇羞状,躲到计谋身后。

计谋拍拍她的手,转过身,朝着众人介绍:“这是我妹子,金斯语金大小姐金女侠。”然后又向她一一介绍雷锦等人。

金斯语闻言后小脸一红,螓首低垂,小手绞在一起,羞答答施了个万福,众人惊叹这女侠真是千变万化千娇百媚。

祝云愁啧啧赞叹,一脸轻浮盯着金斯语,扬了扬眉毛,“妹子,叫我云愁哥哥。”

“雷锦。”雷锦微微点头道。

“房雨时,叫我雨时姐姐,真是个我见犹怜的小妹妹。”房雨时走上前,一把搂住了金斯语,轻佻地用手挑起金斯语下巴。金斯语显然从未遇到过敢对她如此放肆的人,而且是个女人,啊的一声惊叫,挣脱她躲到计谋身后,惹得房雨时哈哈大笑,计谋无奈叹气。

“风见臣,方才多谢姑娘相助!”风见臣行礼道,却未以本来面目示人。

金斯语探出头来,一脸好奇盯着他看,方才也见过一面,又见到他随手一击便破了烈虹的红炎,更让她印象深刻的是他那只修罗之手,竟然让她有一种还想再看一次的冲动,更让她好奇的是他隐藏在污垢之下的真面孔,看着他明亮的眼睛,她忽然生出一种亲近感觉,可他给人的感觉又像是风一样捉摸不定。

看着看着金斯语的脸就又红了起来,嚅嗫地答了一声:“不必客气。”

计谋微笑着看众人和她打过招呼,却还剩下一个,拍拍她的手,指了指那人。

金斯语回过神来,朝那人望去,他正低头看书,右手拿着书,左手的袖子空荡荡的,灰色的长发,她“啊”地一声喊出,一溜烟小跑就跑到他面前,甜甜地叫了一声:“孔煊哥哥!”

孔煊从一开始就没抬过头,连风见臣一招破敌都没抬过眼皮,那书里似乎真有颜如玉似的,眼神就没离开过那本书,此时听见这一声呼喊,被打断了思绪,顿了几息的时间,抬起头,眼神停留在金斯语身上,见她笑颜如花,愕然吐出两个字:“你是?”

金斯语楞了一下,然后愤怒的小火苗开始在她胸中燃烧,她非常生气,感觉自己被无视了,原来自己一点也不重要,他根本就不记得自己!亏自己还总记得他和计谋以前常帮她收拾那些想要欺负她的小混蛋,还总是偷偷跟着他们去大雪湖里抓鱼,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的想跟他们练剑,原来他早就忘记了!

“你竟然不认识我!你竟然不认识我?”金斯语愤怒得像一只小猫。

“。。。。。。”孔煊疑惑地看着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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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见他这幅表情,金斯语更是恼火,指着孔煊鼻子就要骂人。

“拖油瓶?”孔煊眉头一展,突然道。

“啊!你记得我啦!哈哈哈!”金斯语一听拖油瓶三个字,立马就多云转晴,眉花眼笑跑到孔煊身边一把抱住他,“我就说嘛怎么可能不记得我,对不对,孔煊哥哥?”然后抬起头笑眯眯地看着孔煊,像是吃了蜜一般。

房雨时突然把脑袋伸过来,一脸狐疑看着罗煊,问道:“孔煊哥哥?不是楚煊吗?”又看着金斯语,“你们也认识?”

她知道孔煊和计谋是自小一起在旷雪长大的,不过从未听两人说过关于家世的事情,只知道二人一个叫楚煊,一个叫郁计,以她的眼光,自然能看从二人的言行谈吐中看出来必不是小门小户家的,只是能让金斯语这个移动的大金库如此亲昵叫哥哥的人,那想必就不是门户之家那么简单了。

金斯语把头点得飞快,“是呀!我们从小就认识。”

这时连计谋都是满脸震惊看着她,这丫头的变脸术可真是令人叹为观止。

孔煊低头看着金斯语,又思考了一会儿,才总算把她跟十年前那个小丫头的样子重合起来,再仔细看了看,微微一笑,用拿书的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脑袋。

“走吧。”计谋看着难得露出笑容的孔煊,心想还是回来好,至少孔煊那几年都难得一见的死人脸都会笑了。

七人穿过大街小巷,朝着相国府行去,金斯语像是一只脱笼的小黄鹂,在前面蹦蹦跳跳,叽叽喳喳说着十年来的事情,说她小时候的记忆,说她十年前去了天阙,说她每年都会回旷雪住上好一段时间,说她的行侠仗义。

他们穿过熟悉的桥,看着迎风招摇十年未变的旗帜,路旁愈发高大的枫树,在白墙黑瓦和阳光中行走。

计谋原本有些激动的心情此刻却忽然平静了下来,他一点一点把眼前的一切放入脑海里,与儿时记忆重合,变的与未变的,都是如此真实。

回来的感觉,的确很好。

站在左相国府前门前的大道中间,看着这个已经离开了十年的家,计谋的心绪一时间有些恍惚。

还是那座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相国府,白色的墙壁,黑色的瓦片,大门敞开着,门前挂着两个简单的灯笼,两边是两排高大的枫树,就像是寻常富贵人家。

“小鸡子,这就是你家?”房雨时一脸不信地看着计谋,在她看来,这太普通了。

倒是风见臣和祝云愁此时眼神飘忽,打量着这座看上去极简单的宅院,神色已然不同。

“你家的门房还是个老和尚?”雷锦看见了正在大门前躺在摇椅上一摇一晃打着呼噜的罗汉,奇道。

计谋笑着点头,望向似乎十年来从没有变过的一切,走到门前,跪下,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然后起身,走到罗汉的摇椅旁蹲下,他此时已是身量雄伟的男子,即便蹲下,也比躺着的罗汉高一点。

罗汉还是那副样子,雪白的长眉和胡须映衬着满是皱纹的脸,一摇一晃打着呼噜睡得正香,怀里抱着那只老旧的酒葫芦。

计谋回头,朝风见臣几人示意过来,然后笑道:“这是罗汉,是我家最老的长辈。”

孔煊收了书,毕恭毕敬朝罗汉行礼,这还是众人见过的能让他如此恭敬行礼的第二人,第一人自然是修罗岛上那个变态老家伙,于是几人赶忙也朝着罗汉躬身行礼,尤其是金斯语,大眼睛骨碌碌乱转,很是紧张。

计谋一愣,然后笑道:“不必行礼,我家没有规矩,孔煊是因为罗汉曾指点过他修行。”

众人闻言更奇,罗煊当年在修罗炼狱时的剑道修为便冠绝六人,原来是得了这个老和尚指点?单单只是指点而已?

计谋从罗汉怀里拿起那酒葫芦,摇了摇,还有半葫芦,拔开塞子就灌了两口,瞬间满脸潮红,心脏发出一道强劲的波动,呼出一口热气,舒爽至极。然后把酒葫芦递给身旁的风见臣,眼神邪魅面带挑衅道:“来一口?天下独一无二的佳酿。”

风见臣眯眼看着计谋,然后接过酒葫芦,二话不说也是猛灌一口。酒刚入腹中,风见臣就脸色一变,眼珠中泛起丝丝血丝,抿起嘴唇,看来是在运气压制体内一股狂暴能量似的,向来云淡风轻的表情瞬间变得有些狰狞,额头泛起青筋,牙关紧咬,长发无风自起。直过了十息的时间,才长舒了一口气,闭上眼吐息几次,再睁开眼时脸色略带金色,然后朝着罗汉又是深深一揖,道:“多谢前辈!”

众人把他方才的变化全都看在眼里,眼中尽是惊奇,明显可以感觉到风见臣体内灵力已到了溢满状态,此时一个动作都能让源力从身体中四溢出来,头顶已有蓝色源力聚集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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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这是随时可以突破归元初境直入中境的迹象!

而这一切的缘由,自然就是刚刚他喝了一口的酒。

风见臣将酒葫芦还给计谋,计谋提着酒葫芦摇了摇,笑道:“喝了这酒才能进我家的门,这是罗汉定的规矩,不过可不是谁都有这福缘的,你们可敢喝?”说完朝着众人一挑眉。

雷锦本就好酒,此时早已酒虫上脑,闻到那清淡中带着猛烈的酒味就食指大动,一把抢过葫芦,咕嘟咕嘟就是两口下肚。

然后雷锦就闷哼了一声,嘴角一丝鲜红滑落下来,眉头紧皱,眼珠暴突,面色与风见臣方才无异,只是嘴角的血迹越来越浓,显然受了些许内伤,但雷锦却比风见臣更快恢复,只片刻后就眼神清明,长呼一口气,隐隐带着佛门金刚吐息之气。再看向罗汉时眼中已全是敬畏之意,恭恭敬敬朝着罗汉抱拳施礼,高声道:“谢前辈!”

“该我啦该我啦!”房雨时早已按耐不住,她性子跳脱,赶忙从雷锦手中抢过酒葫芦,先是放在鼻下闻了闻味道,又瞪起眼睛朝葫芦口看了看,然后朝着风见臣和雷锦狐疑问道:“不就是寻常的水酒嘛?真有那么烈?”

风见臣和雷锦此时都退到一旁,闭目养神,似乎仍在消化方才那一番奇遇,不理会她,房雨时撇了撇嘴,然后往嘴里倒了一小口,慢慢咽下,瞪大了眼睛,等待着变化。

过了几息,却不见有任何反应,她扭头看了看计谋,“就这样?”

计谋笑道:“再多喝点。”

房雨时又喝了一大口,脸色开始泛红,额头上涌出来密密麻麻的汗珠,她忽然一声惊叫:“啊呀!好热好热!”

只是脸色丝毫不见痛苦,只是越来越红,像只煮熟了的虾子,不停蹦跶着:“快给我水!我要喝水!”

还不停吐着舌头,像只小狗。

片刻后,房雨时才停下动作,只是浑身大汗淋漓,脸上的污迹也早已不见,露出一张让金斯语瞪圆了双眼的脸,第一眼的感觉是娇媚,第二眼的感觉是英气,观之如豆蔻少女,但眉眼间的杀气却有如实质,金斯语见过的美人也不少,但眼前的房雨时足以名列前茅。

房雨时吐着舌头哈了几口气,又闭上眼调息片刻,才向罗汉笑嘻嘻道:“多谢老前辈!”

然后心满意足把葫芦丢给祝云愁,眨眨眼睛道:“小云子,小心爆体喔!”

祝云愁笑着接过酒葫芦,望向计谋道:“金刚伏魔劲?”

计谋眼中闪过讶异神色,旋即释然,要说这几人中谁能看出酒葫芦内的玄机,那也只有祝云愁了。

计谋点头,祝云愁咂咂嘴,眼中流露出郑重神色。前面三人都喝下葫芦中的酒后,观察他们的变化,他才敢断定这里面的酒就是金刚伏魔劲,这佛门已失传几百年的隐秘功法,他也是在修罗岛博览群书时偶尔得知,那眼前这老和尚的身份,就远远超出了他们想象了,能随意将体内功力灌注在酒中,却不改变酒的本质与味道,已是出神入化的境界,至少都是传说中的人物,他虽说少年老成,也见过不少实力强大的高人,但能让这种人物安坐在家门口大睡的,还是第一次见,那计谋的身份,就更值得遐想了。

稳了稳心神,祝云愁仰头倒入一大口酒,长吸一口入腹中,便闭目不言。

暴烈的灵力顺着咽喉入体,瞬间就像是活过来的怒龙,直冲五脏六腑,然后盘踞心脏,爆发出强烈的灵力波动,血液流速陡增千百倍,四肢百骸千穴宛如被烈焰烘烤,狂暴的灵力源源不断从那一口酒水中喷涌而出冲刷着每一根血管,直达魂海,使人如置身于地狱的熔岩之中。祝云愁这才体会到金刚伏魔劲的真正力量,感受到体内短时间就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无异于脱胎换骨,但那种极度的痛苦也让他咬紧了牙关,口鼻中鲜血汩汩流出,许久不曾寸进的武道境界也似乎有所松动,识海内一片灰白,隐有光芒从至高处射向眼前。

祝云愁睁开眼,不顾脸上鲜血,朝着罗汉恭敬施礼,然后退到一旁。

计谋笑眯眯望着几人,心中亦是欢喜得很,罗汉既然愿意将宝贝葫芦给他,那就是表明了他的态度,能喝了他的酒还安然无恙的人,才能入得了他家的大门。

金斯语一脸紧张地抓着衣角不肯上前,躲在计谋身后,计谋无奈笑道:“别怕,你又不是第一次见老和尚,不会让你喝酒的。”

“真的吗?我可不喝!虽然我知道那葫芦里是很好很好的东西,我爹做梦都想要呢。”金斯语探出头来,看着还在打着呼噜的罗汉。

计谋拍拍她的小脑袋,朝众人笑道:“随意些,当成自己家就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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