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闲散王爷和他的替身小娇妻
沈霜序不知发生了什么,刚才陆晏在看见她出来后没几秒,连声招呼也不打,看都没看自己一眼,好像自己是什么洪水猛兽一般,脸色紧绷,匆匆进了偏房,留下自己一脸茫然地站在原地。
沈霜序小声地骂骂咧咧:“什么啊!我没这么可怕吧?我这脸如花似玉,原主这身体凹凸有致,精美高挑,这男人什么意思?!”
极速离开的陆晏心里只有一个念头:还好刚刚朝三先离开了。
男人微微喘息着靠在屏风后,一张俊脸绷紧,眼神颇有些涣散,最该死的是下腹胀痛,他也不是那种轻易被下半身控制的人,怎么这次就……
陆晏缓下呼吸,头疼地捏了捏眉心,许久后,才把视线转向面前的浴桶。
桶里面热气升腾,玫瑰已经飘着散在各处,散发着香气,浴桶旁边的地上有着湿湿的脚印,娇小俏皮。
陆晏没再让朝三进来换新的水了,就这剩下的水,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硬生生泡了半个小时。
沈霜序在外面等的百无聊赖,瓜子嗑的一桌都是,湿漉漉的头发披在肩上,脑子里胡思乱想,盯着偏房发呆,半晌突然想起,好像没看到朝三进来换水……
沈霜序:“……”
她是问候一声还是假装不知道的好?
沈霜序烦躁地挠了挠长发,脸颊渐渐透红,算了算了,王爷都不介意她介意什么?
这般想着,心里好受些许,便捧着话本子津津有味看起来。
不管是在什么地方,总有这么一些神奇的东西——话本子:上至天文地理,下至文朝野史,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精通所有信息,是个消遣时间的好读物......
沈霜序也不知过了多久,瓜子快要磕完了,话本快看到**了,陆晏还没有出来,这就很不可思议了:一个大男人,洗什么需要这么久?
女子托着腮翻阅纸张,眼皮时不时抬起瞟向偏房。
陆晏垂眼坐在浴桶里,视线发沉,玫瑰花已经被他处理掉了,此刻桶里的水清澈干净,一如外面女子的眼睛,透彻明亮,把他赤裸裸地照映在眼里。
这让他有种隐秘的欢愉,又有着不能言说的痛苦。
这双手不需要细闻,他都能嗅到血腥味儿,与这桶水格格不入。
她的眼里毫无怨恨,连一丝多余的情感也没有了,忘得干干净净。
拉他入尘世,又弃他如草芥。
如果能回到过去,那他一定不会翻入那扇窗,就算是死在外面,也好过有今日。
水温渐渐变凉,“王爷,您......还好吗?”
沈霜序探头探脑问,她没敢直接进来问,好像只鹌鹑似的站在门口一边的墙角,问得相当含蓄。
她也不想问啊!可要是出了什么事,这罪过就算在她头上,搞不好可是要降罪的!
她才刚来到这个世界,什么都没干,馄饨馆子也没开,怎么能困囿于此?
女子突如其来的声音唤回了陆晏的思绪,男人看了眼窗外,月已经露出了一点轮廓。
“嗯。”男人沉沉应了一声。
沈霜序松了口气,没一会儿就看见陆晏穿着雪白的中衣从偏房出来,陆晏没看沈霜序,径直走向桌边,看见上头摊着一本书。
男人随手拎起,修长的手指白皙干净,指节微曲。
沈霜序暗叫不好,眼巴巴瞅着话本子,想上前去抢,可又没那胆子,只希望陆晏不知道这是个什么玩意儿。
可惜的是,陆晏确实不知道这是什么玩意儿,但是他反手一翻,封面映入眼帘:闲散王爷和他的替身小娇妻。
陆晏:“......”
沈霜序咽了口唾沫,就见陆晏继续翻,第一个蹦出来的字眼赫然是他的称谓:成王。
——
传言成王心里一直都藏了一个女子,此女贤惠美丽,温柔大方,娇俏可人,可惜襄王有意,神女无情,于是成王便只能把她放在心里。爱而不得的痛苦,使成王再无心于朝事,整日游手好闲,却又洁身自好,等着他的心上人寻他。
......
成王娶妻实属奇事!但是却对王妃冷言冷语,听闻他之所以娶了王妃,是因为王妃与他的心上人有几分肖似。
......
“你成日里,看的便是这些?”陆晏似乎有些难以启齿。
别人家的王妃都操持家中事务,贤惠大方,温柔可人,怎么他家的王妃活成了这副不学无术的样子?
沈霜序觉得有必要为自己辩解一下:“王爷,您这可就冤枉妾身了,以妾身目前的状况,满打满算也就是个回炉重造的新生儿,来这世上也就活了一天,怎么能说成日里呢?”
陆晏:“新生儿可不识字,王妃是娘胎里学的么?”
沈霜序一噎,“王爷此言差矣,妾身这是失忆,不是脑子都没得了,认字二十载,那已是本能,您能把本能一同磕出脑子么?”
被沈霜序反唇相讥,陆晏也不恼,一双眼睛看她带了些审视,吓得沈霜序一个激灵,恨不能给自己一个大嘴巴,让你乱说话!跟人家王爷争什么?
陆晏合上书,指尖轻轻叩着桌面,“沏茶吧。”
沈霜序又没控制住自己,嘴巴动的比脑子还快:“王爷,天已经晚了,现在沏茶您晚上会睡不着的,太晚歇下的话对身体不好。”
刚一说完,沈霜序就觉得不对劲,又想给自己一个大嘴巴子:王爷想喝茶就喝!你处处堵他做什么!
然而陆晏却问:“王妃是想早些睡么?”
沈霜序一懵,愣愣点了下头,陆晏眼睛里多了些笑意,“好,那便早些睡。”
鉴于沈霜序头发还是湿的,两人想了想,便在外间下起了围棋,沈霜序一边耍赖,一边从陆晏嘴里套话。
“王爷先吧。”沈霜序把东西摆上,跃跃欲试。
她在原先的世界也很喜欢玩围棋,不过都是在手机上玩人机战,久而久之,套路摸了个大概,也能与机器对打一番,她对自己的技术非常自信。
殊不知,这世上有一种自信,叫盲目的自信。
【作者题外话】:好像我当年偷看小黄书被我妈妈当场捉到哦……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
也许他会收吧。
另外,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
“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我好饿,手脚都冻的僵住了。”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
“小安子,小安子,坚持住,坚持住,你不能呆着,起来跑,只有这样才能活。”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
“慢着!”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突然低声喊出来,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引起了他的警觉。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他觉得那是敌人。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
秦虎有些犹豫,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要知道,他现在的身体状况,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给人抓住把柄,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
“小安子,把弓箭递给我。”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低声的说道。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吓的他差点跳起来。
“弓箭,弓箭是何物?”
什么,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
秦虎左右环顾,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两米长,手柄处很粗,越往上越细。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
木枪,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
“靠近点,再靠近点……”几个呼吸之后,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进行侦查。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也可以顺便投个毒,放个火,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
“一二三……”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直到此时,他突然跳起来,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
“噗!”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因为行动不便,所以这一枪,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跳出车辕,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不允许单独行动,所以最少是两名。
没有几下,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嘎巴一声脆响,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
“呼呼,呼呼!”秦虎大汗淋漓,差点虚脱,躺在地上大口喘气,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
“秦安,过来,帮我搜身。”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
“两把匕首,两把横刀,水准仪,七八两碎银子,两个粮食袋,斥候五方旗,水壶,两套棉衣,两个锅盔,腌肉……”
“秦安,兄弟,快,快,快吃东西,你有救了……”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而后给他灌水,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
天还没亮,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砍下了斥候的脑袋,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
“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你小子发财了。”
什长名叫高达,是个身高马大,体型健壮,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
刚开始的时候,他根本不信,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以及两具尸体。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
“不是我发财,是大家发财,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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