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33 狼王苍雪
从门里传来的夏绿凝的那声呼唤,仿佛风里飘落的柔弱花瓣,而隐藏在门外的人却如同听到丧钟敲响,他颓然地垂下头,失魂落魄地离开了夏家府邸。
他就是冒牌罗马人斯特凡诺,其真正的身份是丛林狼王苍雪。
习惯于在黑夜里行走的苍雪,此时此刻独自走在人类空荡荡的大街上,是如此孤独。
从遇见人类女孩夏绿凝的那一刻起,狼王就假装忘记自己是狼的事实。
当初它披上这张捡来的人皮,从未想过人皮不仅从外观上改变了自己,人的情感和思想透过这张皮也悄然渗入大脑。
人到底是怎样的怪物?它百思不得其解。它不懂为何夏绿凝呼唤明澈的名字时,自己感受到了无法言喻的痛苦。
它也不明白,自己为何会对夏绿凝这个人类的女孩牵肠挂肚,这不合逻辑。它是一匹狼,它应该爱上丛林里的一匹漂亮矫健的母狼才对。
漫无目的地走在万籁俱寂的人类街巷,狼王心情复杂。
几天前的一个夜晚,狼王鬼使神差地闯进老好人旅馆,发现了楼梯上的怪人,确切的说,狼王辨别出了藏在人皮下的狼的气味。
自从听说了埃拉城的几起谋杀案均与狼有关,狼王苍雪就暗暗追查凶手。身为丛林狼王,它决不允许任何一匹狼败坏狼族的名声。
它判断凶手是一条极其凶残的雄狼,打算抓住那惹事生非的同类,从此再也不涉足人类的领地,安心在丛林里过逍遥日子。
然而它万万没有料到,自己的心和脚,竟然被一个柔弱的人类女子给羁绊住了,它为了她,竟到了失落落魄的地步!
还有一个阴险狡诈的人类,也使狼王百思不得其解,心里愈发不痛快!那位藏在黑袍子里的古怪男人,怎么会对自己的同类恨之入骨?人残忍起来,狼也望尘莫及!
昨天早晨,狼王苍雪离开夏家府邸,小心地穿梭在人群里,仔细地分辨触碰到的气味,期望能捕获到属于逃狼的独特味道,尽管那味儿早已混杂了太多人类的气味。
于茫茫人海中寻觅一条狼竟如此之难,听起来匪夷所思,而事实正是如此,狼一旦披上了人皮,就会装得比人更像人。
就这样漫无目的地找了三个多小时,狼王苍雪看到了那辆改变它宿命的马车。
那是一辆极其普通的马车,但十分显眼地停在十字路口。狼王抬眼望了一眼,觉得马车夫招摇又放肆的嘴脸似曾相识。这不是那晚打晕了自己的混蛋吗?
对,就是那家伙害得自己掉进了臭水沟,遭受了夏家洗衣妇的羞辱。最要命的是,自己最在乎的女人——夏绿凝当时就在场!
一想到这里,狼王苍雪的怒火一下子窜了上来,它放马过去,不由分说跳上那辆黑色马车。狼王的脚步还没来得及站稳,鼻腔里升腾起一种浓郁而奇怪的香味,它昏了过去。
也不知过了多长时间,狼王苍雪被人用冷水浇醒。它的第一反应,是自己身在丛林之中,它熟悉那泉水的味道。它睁开眼,发现自己确实身处洞穴,丛林里藏着这么大的地下洞穴,此前竟未发现过。
当那个穿黑袍子的男人出现时,狼王才意识到自己被铁链结结实实地锁着,像个可怜的囚徒。它顿时怒不可遏,眼睛里都快喷出火焰来。
“你是何人,竟敢在我的地盘上撒野,想找死吗?”狼王怒气冲冲地问。
“你的地盘?”那人冷笑,“何以见得?”
“快放了我!否则我要把你撕成碎片!”狼王挣扎着欲要摆脱束缚,锁链却越挣扎越紧,几乎陷进它的皮肉里。
“省省吧!不要做无谓的牺牲,你逃不掉的。”那人的脸掩藏在黑色兜帽里,眼睛也半藏半露,“抓你来只为一件简单的事情,只要你实话实说,我就放你走,不过,你得先把我的东西还给我。”
“你我初次见面,我何时拿过你的东西?”狼王不满地问。
“你身上那张人皮囊,难道是你自己生的?”那人闷声闷气地反问。
“人皮?”狼王愣了,这玩意儿的确不是它的,它盯着那人看了许久,奈何那人的脸藏在斗篷里,根本看不清。
狼王疑惑地问,“难道你没有皮囊竟能活着?”
“你见过没有皮囊的人活着吗?”那人嗤笑。
“既然你的皮囊在,为何说我拿走了你的?”狼王愈发奇怪了。
“少废话,告诉我,你这身行头是怎么弄到手的?”那人不耐烦了。
“捡的,就在这丛林里,有人把它埋进土里了。”狼王如实回答,它也不屑于撒谎。
“嗯。”那人松了口气,“弄丢它的人也是这样说的,看来切萨雷那老混蛋没撒谎。既然如此,物归原主吧!”
“慢着!”狼王冷笑,“我凭什么相信这张皮是你的?你自己没皮相吗?”
“你以为人皮是件衣裳,是个裁缝都能剪裁吗?笑话!埃拉城所有脱得下来的人皮囊都是我的,你说凭什么?”那人声音冷得像冰窖,“赶紧脱了!”
“既然人皮都是你的货,谁拿了你心里应该有数吧!向你打听一条逃狼,我确定它穿着人类皮囊混进了埃拉城,它的气味儿我不会弄错的。”
“是吗?”那人的音调突然变了,“这么说,‘老好人’旅馆的恶狼你认识喽?”
“我还没告诉你,你怎么能确定我找的是‘老好人’旅馆的那条狼?”狼王疑惑地问。
“这个?”那人语塞,他又迫不及待地问,“快说,你要找的是不是它?”
“是。”狼王点头。
“我也在找它。”那人的声音暴露了他的兴奋,“它那张皮囊是偷我的,必须还给我。”
“所以,这件行头能不能晚一点归还,我还得借着它行走在人群中。我想在埃拉城找到杀人的逃狼,一旦抓住它,就立刻归还给你,从此再也不踏进人类城市半步,如何?”狼王用商量的语气问。
“能帮我寻找肇事者自然是好事,但是你知道了这天大的秘密,恐怕事情就难办了。你以为,你还活得了吗?”那人阴险地问。
“你杀得了我吗?”狼王仰起头,喉咙里发出一声威严而悠长的狼嚎。
“没用的。”
“有没有用你说了不算。我说过,这是我的地盘。”狼王苍雪说,“你休想活着离开丛林,狼群会把你这人类的败类撕成碎渣渣。”
“危言耸听!”
“不信吗?你试试出去看看,自然会明白。”
当那人爬到洞穴出口时,放眼望去黑压压的一片,全是虎视眈眈的狼,吓得他连忙又躲回到洞穴中。
“快吩咐你那群狼稍安勿躁,我们谈谈吧!”那人看起来没有想象的惶恐,反而兴致勃勃,这让狼王很是纳闷。
“我放过你,你也暂且宽限我几天,我找到祸乱人类的同类后,立刻把人皮还给你,穿着它真遭罪!”狼王极为不舒服地拧了拧身子。
“你以为人皮是好背的?还嫌弃!”那人反驳,“既然你是狼王,条件自然变了,我得好好跟你畅谈一番!”
“谈什么?”狼王觉得这人突然变得怪怪的。
“你觉得自己究竟更像人呢?还是更像狼?”那人阴阳怪气地问了句莫名其妙的话。
“什么意思?”狼王苍雪没听明白。
“没什么,随便问问。”那人说,“你穿着人皮在人类世界里走过一遭了,你觉得做人更好呢,还是做狼更惬意?”他问了个奇怪的问题。
“当然是狼!”狼王不假思索地回答,不明白这家伙为何问这等废话,做狼还是做人,有得选吗?天生是虫就不会成为龙。
“难道你不羡慕人类吗?”那人傲气十足地问,藏在兜帽里的下巴不由自主抬得高高的。
“羡慕?有何可羡慕的?”
“人有特权啊!难道生物链顶端站着的不是人类吗?人可以杀死随便什么动物,堂而皇之地把它摆在自己的餐桌上,向别人夸耀自己的美食。你试着干同样的事看看,看人类会不会绞死你,这难道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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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人吗?”狼王小心翼翼地问,“你该不会是我们的同类吧?否则怎么可能站在猎物的立场上说话?”
那人冷笑:“你的同类能有我这样高的思想维度吗?”
“你!”狼王生气了,还从未有谁怀疑过狼的智慧,这家伙太狂妄了。
“废话不说,我就问你一句,如果让你带领狼族去埃拉城生活,你可愿意?考虑一下,不要急于给我答案,我不习惯被拒绝。”
“怎么生活?把人类统统杀光吗?”狼王愕然。
“当然不是,你们会像其他人一样,享受作为人的特权,人皮嘛,自然由我来提供,但你们要付钱。”
“享受人的特权?”狼王嘲弄道,“也承受人的痛苦?照我看来,一个人并不比一头猪更快乐!”
“不会吧?”那人问,“你穿上这张皮才几天,就感受到做人的痛苦啦?”
狼王没理会他:“人皮暂时借我几天,等找到逃狼,我连本带利还你,这成了吧?”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休想!你这人类的败类,别让我太瞧不起人类!”狼王苍雪凶巴巴地拒绝了,“不想死的话,就赶紧打开锁链!”
那人颓丧地退让了:“你先让狼群都散了吧,咱俩一起回城里,然后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总可以吧!”
八岁的埃美莉娜从来没见过自己的大丈夫亚历山德罗,亚历山德罗与公爵闹翻后始终没露过面。
自从结婚后,小埃美莉娜就住在伯索公爵的宫殿里,每日陪伴她的除了公爵夫人伊莎贝拉,还有克拉丽丝小姐,对这个天性乐观的孩子来说,宫廷杂耍团里的猴子远比丈夫有趣得多。
埃美莉娜天资聪颖,年纪虽小却极有教养,宫殿里人人都喜欢她,就连伯索公爵那样乖戾暴虐的人也从来不找她的麻烦,这也算是件奇事。
一大早,埃美莉娜从花园里捉了一只绿色的小昆虫,兴冲冲地跑进一间无人的屋子,那里静悄悄的,没有人会发现她逮住的小生灵。
她刚踏进屋里,就被一口金灿灿的大箱子吸引了。她像猫儿一样靠近箱子,向里面投去好奇的目光,竟发现一颗人头摆在光芒万丈的金币之上。
埃美莉娜的心怦怦直跳,仔细打量着那颗头颅:伯索公爵脸色苍白,眼睛眯缝着,眼睑上没有一根睫毛,下巴光溜溜的,也没有一根胡须。
埃美莉娜紧张极了,连小虫子逃走了也没有发现。
“您要去见上帝了吗?”她小声问,生怕惊醒公爵。
那颗脑袋上的眼睛睁开了,惊愕地瞪着埃美莉娜,嘴角的线垂下去了:“你怎么找到这里的?”公爵狐疑地四下里望了望,然后把脖子从金币堆里露出来,原来公爵没死。
埃美莉娜一颗提着的心放了下来。
“您为什么躺在这里面?暖和吗?”埃美莉娜用她那稚嫩可爱的童声问。
“当然!”公爵觉得这问题很有意思,“金子可以熨平心里的褶子,就像女仆给你熨烫裙子那样。”
“我能拿一枚吗?”埃美莉娜仰着头问。
伯索公爵犹豫了片刻:“当然可以,但你得告诉我你要拿它做什么。”
“等亚历山德罗先生来的时候,我会把金币交给他,仆人们说他心里有疙瘩,所以才不肯来拜访我们。我想,它可以帮助他熨平那个疙瘩。”埃美莉娜认真地回答。
“谁说的?”公爵发怒了,一下子坐起来,箱子里的金币发出清脆悦耳的碰撞声。
聪明的埃美莉娜立即意识到自己说错话了,她拿起一枚金币跑了。
从那间屋子里传来公爵歇斯底里的尖叫声,埃美莉娜突然意识到,自己抓的虫子逃走了。
伯索公爵总算还清了奥比奇家族银行的债务,心里却并不那么痛快。虽然把土地卖给外国人这种事,他并不是埃拉公国第一人,可毕竟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他从箱子里爬起来,假装自己是棵摇钱树,他抖了抖身体,金币哗啦啦落下来,这感觉真他妈的疯狂!
他马上把土地的事抛到九霄云外,精神抖擞地迎接新的太阳。还别说,今天的太阳都像金子做的,明晃晃地挂在天上,异常耀眼。
这耀眼的阳光并没有落在药剂师焦阿基诺的身上,经过公众法庭再次开庭审判,他被判定杀死公爵宠臣本维努托,将被处以绞刑。
药剂师焦阿基诺被毫不留情地扔进死囚牢房,等待命运的绳索套牢他的脖子。他站在冰冷潮湿的死牢里,绝望地感慨命运的不公,忍不住掩面痛哭。
“舍不得自己,还是舍不得女人和金钱?”从黑暗中传来一个嘶哑的男人的声音——终日不见阳光的、发霉了的声音。
“谁?”药剂师警惕地四处寻找,但什么也没看到,死牢里只有他自己。想起这两天遇到的一连串倒霉事,药剂师不禁苦笑,“快死的人了,还有什么可害怕的,终极不过一死!”
“我在你隔壁。”还是那嘶哑的声音。
药剂师摸了摸牢房的墙,石头墙体非常厚实,能感觉到墙上有道细细的裂缝,声音就是从裂缝里透过来的。他试图从裂缝看清隔壁牢房里的人,但根本办不到,两边都是一团漆黑。
“呆在这里太久了,我不仅是瞎子,还是聋子,再没有人跟我说话,我会变成哑巴,变成一块发霉的石头。”那人说。
药剂师懒得理,他满心都是绳索勒紧自己脖子的场景,痛苦灌满了他脆弱的心。
他想,假如那晚他没有把毒药卖给那个鬼鬼祟祟的访客,自己这会儿在做什么呢?应该像以往那样,煮野菜充饥吧?难怪第一次吃肉时,吃到嘴里的肉竟不香,那是拿命换来的。
“你不想说话,那我说给你听吧!”那人好像抓住了救命稻草,不肯放过药剂师,“我叫弗朗西斯科,是个手艺不错的车轮匠,我相好的女人叫沙尔达,她是个骚娘们。
“不过,她差点被宗教审判官安德里安那个老东西当成女巫给烧死,还是我出钱悄悄把她从监狱里弄出来的。”
弗朗西斯科不放心地问了一句,“你在听吗?如果你不爱听,我跟你讲一件非常惊悚的事,保证你从来没听过。”
药剂师想,还有比看见一张会说话的人皮更惊悚的事吗?他靠着墙坐着,闭上眼睛,不再理会隔壁那个神叨叨的无聊家伙。
“我是栽在一条狼手里的,它杀人,我背锅,就这么倒霉!那晚,我在‘魔鬼的小口袋’里快活,那可是埃拉城最有名的妓院,没去过的简直算不得是男人!”弗朗西斯科说,竟然有几分得意。
药剂师的头脑立刻清醒无比,像被人浇了一盆凉水,他急切地询问:“你说什么?一条狼?”
“对!”弗朗西斯科赶紧继续说,“那晚真销魂,美女们个个都很风骚!后来我不知咋回事,就跟一个混蛋干架了,那混蛋后来被几个女人带到楼上去了。”
自称弗朗西斯科的人声音微微发颤了,“你能想象吗,与我打架的竟然是一个狼人!狼人把一位妓女开膛破肚,妓女死了,狼也逃跑了,我却被安德里安老头儿判了死刑!他硬说我是杀人犯!
“天杀的,我恨不得宰了那宗教审判官!我就这么一直被关在鸟笼子里等死,睡觉也得站着,真遭罪!
“据说,狼人被妓女从背后捅了一刀子,伤得不轻。审判时我侄子马特里诺也在场,在场的还有其他四个人,可惜他们死啦!被公爵割了舌头!”
药剂师的脑袋像被轰炸过了似的,无数碎片在飞舞:狼脊背上红肿流脓的伤口,张开嘴说话的人皮,被吞掉内脏的妓女,明晃晃的匕首……
“我的上帝啊,”药剂师焦阿基诺想,“这个人不是也看见了披着人皮的狼吗?来找我疗伤的那条狼,不就是因为背部刀伤严重导致发烧的吗?难道这个人是上帝派来救我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