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章 阴间
皇帝无后宫,废阉人,乃是举世皆知之事,此时碰见这些人,用脚趾想也知道与谁有关。
李尤与白应留遂是备马启程,不得不先去往京城避避风头,但她不知,这周遭自有警世司的人相护。
此前李尤去往丱州,治的另一中乌花毒者,正是长思公主无疑。让她治公主,不仅是卖个情面,助水墨除祛脸上伤疤,更是望公主放过白应留。
长思公主却道,她是要风无暇杀白应留。因着风无暇本就领命要寻白应留比武,且要看看是否能打得过那魔头。若是输了,风无暇便是弃子,而天机阁则会选更有意思的玩法去挑战白应留的极限。她听闻此事,不过是觉着白应留辛苦多年,被人无故戏弄太过可怜,不若助风无暇一臂之力,让他死个痛快罢了。
如此,事情绕了一圈,又回到天机阁身上,自然与张祯脱不了干系。想来,鬼窟之后,他便惦记上了白应留。苦心培养的杀手举世闻名,仍旧打不败这魔头,难免令人更感兴趣。张祯曾放过张自行一命,可见杀人篡位并非他的志趣所在,亦或如长思公主所言,是个爱挑衅的天生坏种。
这种人对何事喜闻乐见?
依长思公主所看,那便是美人迟暮,英雄末路,江郎才尽,红颜薄命。
而强劲有力的白应留,最好被打得无能为力,不甘心地丢掉他的刀,低下他的头,跪下求饶。
据此猜想,众人皆以为张祯会挟持李尤,遂是由着白应留的祈愿,顺水推舟将李尤带走,令她身边只留了萧别离与谢庄锦这两个人不够强劲之人。
但一切并未发生,她平平安安到丱州,又平平安安回到山顶。
他们的方向错了,却仍旧认为对方不会善罢甘休,坚持劝白应留引蛇出洞,就当是为警世司最后卖一次命。
这是白应留大病初愈后所听闻之事,在无数个思念的夜里,无数个以为李尤天高任鸟飞的夜里,不知她正以身涉险。这事使他后怕,不敢再说让她离开她的身边。亦使他信了她所言,世上当真无第二人,先为她的处境考虑。但他无法怪谁,只得怪自己被盯上。他能做的,唯有恳求此事之后,给他自由之身。
他倦了,只想与她过平静的日子。这是他濒死前所想之事,是他拼命想活下来时的所思所念。
此时蛇已现身,有人保山顶二位前辈平安,有人寻蛇踪影而去,白应留所做,便是死死将李尤禁锢在怀中道:“这些人的胡子毫无自肉中生长的痕迹,却能遮盖喉结。并且,他们面皮发老,眼睛却不似老人般浑浊,身上还有一股尿骚味。”
“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是老人味,倒比我爹爹难闻得多。”
李尤以手在鼻孔处扇风,明白如何辨认阉人,但接下来的话,她却不懂了。
“他们迟迟未派天机阁的杀手,想来未必知晓我中毒,更是不知我恢复几分。同样,若非要我性命,我们亦不知令这些冤死鬼前来,是有何企图。”
不知道他中毒?怎么会呢?不正是他们下的毒吗?还有迟迟未派是什么意思?难道他在等人杀前来,甚至故意装作虚弱模样?人既已杀来,怎么又说是冤死鬼?
她委实想不明白,正是要问之际,他们所骑马匹发疯般地将二人摔了出去。
“护头!”
随着他的一声大吼,李尤顾不得多想,双臂立马交叉抱住了头。
听得风过耳声,眩晕来袭,二人在地上翻滚一圈。她的腰间被有力的臂膀箍住,旋即随之站立,下一刻,便从双臂缝隙见看到无数黑衣人窜出,刀剑相向,俱逼白应留的右臂。
他们在逼他的右臂出招?他们难道不知白应留是左利手?
不对,鬼窟之日,便该晓得白应留是左利手,逼他用右手,怕是证明他是老黑吧。
真是可笑,想杀他便杀他就是,非要证实他是老黑才能杀?
一番话将她自己问住,她想了想,顿时恍然大悟。若他是老黑,那便能证实当年许多人之死是出于太后、上皇,从而得出,当年不是禅位,是处心积虑的篡位!
真是,自己长这么黑,还起什么老黑的花名,就该叫鬼见愁才是!
“啊!”
就在她腹诽的瞬间,突然看到白应留见血的右手略有松动。说时迟那时快,就在他欲再次搂紧她的腰时,一股力道自她背后传来,霎时将她打飞出去。
曾经被打飞时,她一头将自己的魂儿都撞飞了。如今有前车之鉴,她紧紧抱着头滚下山,混杂着尖叫声与浓密的山林融为一体。
黑衣人恍若未闻,仍与白应留缠斗,尽管他身体已好六七分,终是分身乏术,不得追下山林。
好在此事实乃意料之中,只听得风窜林声,顷刻之间,箭矢入胸腹,便只剩白应留一人持刀而立。
一口气尚未喘匀,他便如方才射出的箭一般快地冲下山林。
殊不知,滚下山的李尤被雪埋藏下的石头砸得生痛,幸亏一直护着头,才未被石头撞击至昏厥。
蓦然滚进柔软,身子停了下来,她还来不及看清身下是什么,便觉得腰间一紧,窒息传来,迫使她下意识拍打腰间的东西。
天旋地转中,不能确定腰间是麻绳还是皮带,又觉得有何物在舔她的脸庞。
她头皮发麻,僵硬地抬头看去,只见一条蟒蛇张开血盆大口。在无数重影中,蛇信子蓦然向她扑面而来,生生将她吓晕过去。
这一晕,便不知今夕何夕。
时而有清醒的时候,却仍是睁不开双眼,只觉得有人喂她喝了什么东西,便又不省人事。
她无法思考,无法感知自己去往何处,直到一声又一声凄厉的惨叫将她唤醒。
这声音如同鬼窟死去的恶鬼,令她有些害怕,不敢睁眼。不过,她转念想到,若是入梦回到鬼窟,便有白应留在她身边,无甚可畏惧。
然而,她似梦似醒般地睁开眼,不见白应留,只见无数的魂魄在天空飘荡。他们甚至不能被称为魂魄,而是恶鬼。
初见白应留时,她当他是唯有双目的恶鬼,他还笑话她,如今真想让他也看看这番景象。
看看那空中飘荡着的,唯有头颅的鬼,身体烂成破布的鬼,被挖心的鬼,腹胀如鼓的鬼……
越看她越觉得腿软,越发觉得心中紧张,可她的脑袋仍旧昏昏涨涨,一颗心怎么也无法跳快。
她试着睁大眼睛,看看四周。
脑袋不能抬起,唯能看到自己的身子穿得一身白,好像平躺在木板上,正被一身上挂着许多铁链的人抬着。
循着铁链看到那人脸庞,吓了她一跳,正是金刚怒目的傩戏面具。若非从前上元节时,爹爹带她到县中看过傩戏,她此时定要吓昏过去。不对,应是自初见张祯的傩面具便吓昏过去。
但此时耳边凄厉,头顶恶鬼,她看见这面具,还是有些害怕。
终归要弄清楚自己在哪里才是。
这时,她感到身体不再平坦,似是在走上坡,便用尽力气转动脑袋,侧目看四周何样。
原来不是上坡,是上桥。
眼中朦胧褪去,她清晰地看着桥下是血红的海,是残缺不全的人。一时间,她分不清他们是在呼救,还是想拉她入海。浓浓的血腥味冲入鼻中,她无法描绘这人间炼狱是何般景象。唯有酒肉池林一词闪入她的脑海,令她脑袋如同身体便僵硬,无法断定自己在何处。
双目亦如同被施法定住,她一动不敢动,只看着自己下了桥,又登上阶梯,越行越远,远到可见方才血海尽头所立着的石碑写着,鬼门关。
有人说,鬼门关口有一池,池上所立一桥。罪孽深重之人会被池中恶鬼拉下,灰飞烟灭,不得过桥。
这桥是奈何桥,池是血肉池,可不正是方才她所经之路?
她死了?被吓死了?可死前的人间三天怎么不给她?难道就因为她想侵占旁人的身躯,便迫不及待地将她收走?
不行,若当真是这样,她的不平倒胜过恐惧,甚至让她有坐起来的冲动。
还是坐不起来,身体上的无力倒是其次,首要是她被抬进了一条又黑又长的路中,是一条令人害怕的路。这路中仅有廖廖的烛光,却不如没有,因着它们照亮的是牛头马面的脸,与人的身子。
人被吓死过一次,便不能再死第二次。但李尤当真头晕目眩,仿若要昏死过去,可是没有。
下意识间,她觉得可能自己决意侵占旁人的身躯着实不对,可能从前与灵做的交易不允许她这么做,但她实在是不记得与灵的交易了,所以不能怪她,对吧?
除此之外,她没有做过什么恶……吧?
应该是没有,好像还是个心怀善念的人。
这样,阎王爷应该不会让她下油锅,应该会让她投胎吧?
那要不要喝孟婆的汤呢?要不要在轮回路上等一等白应留呢?地府一日,不知人间是一日还是一年,等的话,要等多久呢?
即刻投胎的话,不知下辈子还能否遇见他。今生他已大她十五岁,磨磨蹭蹭好不容易才成亲。若再投胎,便大上三十岁,磨破嘴皮子也难说服彼此。
越想越委屈,怎么算都不划算,不晓得有无即刻还阳之法。若是有的话,换下辈子十年阳寿也值得。若是没有的话,她得先找找奈何桥上有无等候的痴情人。她得向痴情人问爹娘与兄长的下落,问到了那是最好,问不到,她就变成奈何桥上下一个痴情人。
当然,不论见不见得到亲人,她都决意,在奈何桥上等白应留。
饶是阴间如同她当初与钟珥那般,不消言语便能互通心意,她这番心意坚定,倒真感动了阴曹地府。
只见七拐八拐,她又看到了光与树木,随后便被抬进了一间阴暗的房。
不待她肢体健壮至足以起身打量四周,她便被铁链锁在了木桩上。正对她的,是一张方木桌,木桌上有一个大坛子。木桌旁有一张木椅,木椅上坐着一个同样戴傩戏面具的黑衣人。
他翘着腿问:“你还有何心愿未了?”
这声音威严,令她肝颤中,意识到自己可以说话。但她正在接受自己已经死掉这件事,甚至不适应张口说话,也没有太多力气张口。
好在阴间可以互通心声,那人便接着问:“还阳?”
她微不可察地点点头后,那人又问:“还阳作何?”
还阳……自然是回到白应留身边。
自打在他身边,她才晓得横行霸道、为所欲为是什么滋味。当然,他不会让她那么做,顶多可以让她天不怕地不怕,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喝什么喝什么。让她在父母离去后,仍旧有个念想,有个根。分开时便涌起思念的根,只想在一起,一起做无趣的事,一起做有意义的事,一起在漫无目的的人间,沉溺在吻中。
那黑衣人却说:“你想还阳去寻白应留,可他不见得如此想。”
如同诅咒一般的话让她神明清醒了些,甚至好像可以张口骂人。
但那人又说:“你可知,他赠你的玉镯从何而来?”
一句话戳中她的回忆,她记得,死前她曾扣开金片,见那玉镯上刻着荷叶。她还记得,这镯子说是从萧别离身上扒下来,他却从未对此说过一二。甚至,太后娘娘还说,这镯子是和逍遥王有关之物。他们一路同行之时,逍遥王从未现身,这镯子若与他有关,应是早了。可她并未在他的记忆中见过,难道是刻意隐瞒,像保护萧别离的一切一样?
这般想来,她说要当掉镯子时,他的眼神确实闪躲,不过那时,她并未放在心上罢了。
“说中心声了?”黑衣人轻笑起身,步至她面前道:“其实,只消他对你有一丝情意,你便可以还阳,甚至有办法让他对你死心塌地,过神仙眷侣般的日子,你敢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