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改变方针
这些年脱离钱庄的家伙,他找不着,也没时间找;新加入的成员,算他们倒霉。
“回答呀??你到底是谁??”钱庄老板单手撑着办公桌,突然扑至桌后,拉开抽屉,掏出把手枪,指着夜鸦。“快说呀,谁派你来的?我们哪里得罪你了?”
“你这问题有意义吗?”夜鸦走向钱庄老板。
“我操你妈——”钱庄老板朝着夜鸦一连开了数枪。
数发子弹穿过夜鸦身子,击中夜鸦身后墙壁、电器。
“一个人有没有得罪你,跟你怎么对他,有关系吗?”夜鸦伸手抓住钱庄老板持枪手腕,冷笑说:“我们是同一类人,我们向来都是这样子做事,不是吗?”
钱庄老板惊恐扣下扳机。
子弹穿过夜鸦额头,却见夜鸦额上一点伤口也没有,他惊恐尖叫:“你不是人!”
“没错,我不是人,我是地狱里的恶棍。”夜鸦嘻嘻一笑,捏碎钱庄老板手腕。“你很快也是了。”说完,一把抓住钱庄老板的脸,将他高高举起,按着他的脑袋往办公桌上一砸。
鲜血和脑浆自那钱庄老板碎裂的头盖骨溢满了整张办公桌。
“啊,不对。”夜鸦头也不回地离开这弥漫烟臭味的钱庄办公室,倏地窜上这中古大楼顶,提起他那两只装满快乐的大旅行箱。“你们就算去了那儿,也要从最臭最小的喽啰干起;在那个世界,要混到『恶棍』,没那么容易。”
他嘿嘿一笑,墨黑风衣后展开巨大黑色羽翼,飞跃上天。
............
腐旧电梯门缓缓打开,夜鸦拖着两只大行李箱走出电梯,穿过杂草丛生、彷如废墟的大厅,走至楼外。
楼外天空漆黑阴暗,盘旋着暗红雷云,他回到了属于他的世界,永夜阴间。
大楼外停着辆破车,车旁两个喽啰一见夜鸦走出大楼,立时上前迎接,接过行李箱拖去放进破车后车箱。
“小心点,里头满满都是要献给喜乐爷的『快乐』。”夜鸦随口叮咛,登上后座,取出手机,望着蓉蓉自阳世传来的讯息。
蓉蓉传来一张最新手作小物的照片,是几只小巧猫头鹰——这东西他前两日已经看过了,但那时尚未完成,昨日两人分别后,蓉蓉花了一晚,完成了它。
“下次见面带给你。”
两个喽啰放妥行李,一左一右绕过车边,分别乘上正副驾驶座。
不知怎地,夜鸦在两个喽啰绕过车边时,稍稍心虚地放下手机,像是不想让任何人知道他与蓉蓉的对话内容,直至他俩上车时,这才又抬起手机。
“这几天没什么事吧?”夜鸦面无表情随口问,传上阳世的讯息却与喽啰交谈内容毫无关系,全是些下次想去哪儿玩、下次想吃点什么、喜欢山还是喜欢海、要唱歌还是要逛夜市之类的闲话家常。
“凤凰跟麻雀碰到了点麻烦。”正副驾驶座喽啰一前一后说:“喜乐爷急着见你。”
“哦?”夜鸦持续与蓉蓉通讯,冷冷地问:“他们碰到什么麻烦?关我什么事?”
“天上太子爷乩身盯上我们了。”
“??”夜鸦这才将视线从手机移开,透过驾驶后照镜,望向喽啰。“我记得他。易杰。”
“嗯??”喽啰说:“他俩伤得不轻,喜乐爷决定低调点,改变方针。”
“我猜猜——”夜鸦冷笑问:“那两个蠢东西,被火烧着了?”
“是呀。”喽啰连连点头。“他们说,太子爷乩身放出火龙追着他们咬,他们差点逃不了??”
“哈哈哈。”夜鸦拍腿大笑——近一年前,他也与易杰缠斗无数次,吃过那九龙神火罩不少亏,后几次一见易杰放出火龙,干脆弃战飞远不打了。他笑了半晌,说:“那是他的绝招,真的不好对付。”他说到这里,问:“你说喜乐爷想改变方针,要改变什么?”
“喜乐爷要你们几个连手。”驾车喽啰说:“之前库存的快乐,虽然质量都不怎样,勉强撑上大半年不是问题,加上这次夜鸦哥你们几位大哥大姐在阳世两个月搜刮到的快乐,停工一两年都不是问题??”
“你是说,喜乐爷这一两年,都不派人上阳世找快乐了?”
“不。”副驾喽啰说:“喜乐爷说,质量一般的快乐,现在已经不缺,够他平日补身体了;他缺的是极品快乐,不用多,一两个月,甚至两三个月得手一瓶也行;他要你们团体行动,每两三个月带回一两份极品——影响少点人,或许可以避开神明眼线。”
“极品??”夜鸦若有所思,手机传来了蓉蓉在公司偷闲时的自拍照。
“你现在在做什么呢?”
“在乱晃呢。”
他望着蓉蓉照片,思绪有些紊乱,从相本里挑出一张前些时日在阳世随意拍下的街景照片传回给她。
............
夜鸦伸手抹抹脸,俊美脸庞转眼变成老迈丑陋,还生出一嘴大胡;
跟着他抖抖衣领,一身冷酷风衣变得灰褐破烂,整个人看来像是个老流浪汉。
破车停在一处老市集外街道,夜鸦下车,副驾驶座喽啰连忙跟下,帮忙揭开后车箱,提出两只大行李箱。
破车驶离,夜鸦与喽啰,一人拖着一只大行李箱,进入老旧市集街区。
这老市集街区四周聚集着不少阴间游魂,和正常游魂相比,这一带游魂们不论是外观还是形迹,显得格外落魄;
他们有些被拐骗走轮回证、有些犯了过错被取消了居住单位、有些得罪了地方势力躲藏至此——总之混迹这一带的家伙们,生前命运或许好坏不一,但死后至今的命运却十分相似——不折不扣的可怜虫。
和当年的夜鸦一样。
很多很多年前,死后不久的夜鸦,凭着生前本能,找到了这里、躲进了这里。
那时这一带规模还不如现在这么大、“人”这么多,他像只被猫追杀的野鼠般,逃入这老旧市集的垃圾堆里,躲藏了不知多久。
将他从垃圾堆中捡出、赐予他干净衣服、将他纳入旗下的大恩人,正是喜乐。
他只记得那天喜乐穿得相对朴素,身边仅跟着两个随侍,把他从垃圾堆捡出之后,将他带在身边,像是逛夜市般游逛着这个市集,喜乐像是对这市集里的“游民”生活颇感兴趣,偶尔会派随侍上前搭几句话。
喜乐一面逛,一面问着夜鸦生前遭遇,那时夜鸦虽然对这陌生喜乐抱持戒心,但他生前养成的求生本能告诉他,眼前这个“人”,不论是道行,还是地位,都远比先前追打他的阴间混混高得多,别说逃、别说顶嘴,他连欺骗的念头都不敢动,一五一十地将生前死后的遭遇如实相告——
当年他抢了孩童零食,被孩童亲戚指使家仆痛打一顿之后,躲入小巷后晕死,救走他的,是个扒手集团。
集团头儿“老光”,是个中年痞子,专门吸收无家可归的流浪孩子入团,训练他们扒窃,带着他们像是游牧民族般,在一个城镇行窃一段时间,便赶赴下一个城镇。
夜鸦顺理成章地加入这扒窃集团,随着大伙儿流浪漂泊过一个又一个陌生市镇。
痞子头目自个儿行窃技术普通,教出来的徒子徒孙自然也专精不到哪儿,平时老光自己不动手,只派孩子们行窃;
包括夜鸦在内,有时扒窃时被逮,运气好的时候哭着下跪磕头就能息事宁人,运气不好的可会被痛殴一顿,甚至被官兵逮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