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新的计划
但是很显然,他来的时间不能说特别巧,只能说是很不巧——因为他和魔法部的搜查队在马尔福庄园的门口撞上了。
“没想到这么巧。”主要负责这件事的亚瑟·韦斯莱和他打了个招呼,“特休斯,你不是说最近要专注于一些事,所以把你那份任务交给克罗克了?”
“亚瑟,我们也算是朋友啊,就别拿这种事挖苦我了。”特休斯有点无奈地说,“我家里的孩子可不想让我每天都到别人家里去,而且你们的工作强度也太高了…再说了,大家都知道,你们接下来要审查的这些人和我的关系很不错,这也是为了避嫌啊。”
他说完,招呼了一声搜查队伍里的克罗克:“放心吧,克罗克,这个月我多发一点奖金给你。”
“神秘事务司的待遇还真是。”亚瑟·韦斯莱不无感慨地说,“到底是什么样的人才会被选中?”
“谁知道呢?”特休斯故意这么说,“神秘事务司最大的特点就是神秘呀,亚瑟,我不介意你更多地猜测一下。”
“而你就是里面最喜欢吊人胃口的那个。”亚瑟·韦斯莱看着已经打开的大门,还有站在门后,面带笑容的卢修斯,“我们进去吧。”
“哎呀,韦斯莱老兄。”卢修斯的语气显得很讽刺,“辛苦你半个月之内就来了两趟,不知道魔法部给你加工资了吗?”
特休斯觉得这个开头实在是太不友好了。
毕竟,所有在魔法部工作的人都心知肚明,做做搜查别人的房子、查缴黑魔法物品这种事是不可能会得到额外工资的——同样在魔法部有份工作的卢修斯当然也清楚。
而至于特休斯给克罗克发的奖金,是因为他让对方顶了自己的班,他觉得良心上稍微有些过意不去。为了让克罗克能更好地为神秘事务司付出青春,他用自己的钱给对方加的——反正他也不缺这点钱。
“我们谁都不是为了钱来做事的。”亚瑟的脸色变得不太好了,“就别浪费我们彼此的时间了。”
“当然。”卢修斯伸手示意他们进去,“希望你们别浪费我太多的时间,我还有客人呢。”
即使这么说,这次的搜查还是耗费了不少时间,魔法部的员工们在马尔福庄园里里外外地找寻了一遍,硬是连半点黑魔法的痕迹都没找见。
送这些人离开的时候,卢修斯笑得更为开心了,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就是脸色不太好的魔法部员工们了。
“多亏了你之前的提醒,特休斯。”回到他们平常密谈的房间里,卢修斯一边说,一边坐在了特休斯的对面,“这一年以来的多次搜查差点让我损失惨重。”
“这样说就太对不起我们之间的关系了。”特休斯不在意地摆了摆手,“卢修斯学长,我这次来……”
还没等说完,他察觉到自己设置的隔音魔法被触动了。
“哎呀。”他挥动魔杖,让原本关着的门迅速打开,又将那个触动了魔法的家伙抓了进来。
“多比。”看到被他抓进来的是什么,卢修斯的脸色冷了下去,“你在门外做什么?”
比起询问,特休斯直接地和小精灵那双圆溜溜的大眼睛对视。片刻之后,他有点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
“我亲爱的卢修斯学长。”特休斯手中的魔杖稍微一抬,魔力就将这只小精灵给举到了半空中,“你曾经谋划着要如何害死哈利·波特的事被它听见了。它想弄清楚究竟是怎么一回事……然后去给我们的救世主通风报信呢?”
“特休斯,这件事……”
“这件事我们会处理妥当。”卢修斯的妻子纳西莎从门外走了进来,“对吧,卢修斯?”
“没错。”卢修斯抽出魔杖,很利落地用了一个恰到好处的记忆咒,又挥动魔杖,把显得很茫然的小精灵丢出了门外。
“还请学长以后也更加谨慎一些。”特休斯诚恳地说,“在尚未召回更多的同伴之前,我们的事情经不起一点变故。”
“你这次来,是有什么事?”纳西莎一手搭在卢修斯的肩上,就站在他的身后,这样开口了。
特休斯挥动魔杖,重新关拢门,又布置了隔音魔法。
在做完这些之后,他才开口:“前些日子我和贝拉前辈一起,去了趟那个救世主在暑假里所居住的麻瓜家庭。”
“嗯?”卢修斯微微皱起眉,“你们失败了?”
“是啊,您连一点动静也没听见,因为从一开始,保护着那个男孩的魔咒就打消了我们的主意。”特休斯轻轻地摇了摇头,“只要是个有魔力的巫师,就根本连那所房子都看不到。”
他也没卖关子,继续说了下去:“伏地魔大人如今已经能短暂地使用他全部的法力,我也因为之前的失败而不再能够主导计划……他让我找上卢修斯学长你,带上他曾经交给你保管的物品,去到宅邸那边,聆听他的意旨。”
“我明白了。”卢修斯说着向后半转过头,“纳西莎,我去一趟那边……等我回来。”
“好。”纳西莎轻轻捏了捏他的肩,“但稍等一下。”
她说着就走了出去,再回来的时候手上拿着梳子和发带,很利落地将卢修斯的金发收拾好、扎了起来。
头发留得比卢修斯更长,但很少扎头发并且现在也是散发状态的特休斯:……
他转过脸去,不愿再看这种场面:“喂……两位可不可以多少考虑一下这边还有一位未婚的同学?”
“你是自己懒得弄。”卢修斯笑得很开心,“但我是真的只能依赖西茜。”
“什么时候心灵手巧也成为了卢修斯学长伤害我的理由?”特休斯捂着胸口叹气,“想当年埃弗里学长还嘲笑卢修斯学长你喜欢纳西莎夫人却不敢给她信物,说这是能传三代的笑话,当时我在旁边笑得很开心……结果他和我直到现在都没结婚。”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纳西莎看了卢修斯一眼。
“是…我读几年级的时候来着?”卢修斯陷入回忆。
“就是那天晚上我们在休息室撞见以后不久的事。”特休斯歪着头说,“真是很高兴看到两位一如既往地丝毫不给单身的同学活路。”
“也很高兴看到你还能这么幽默。”纳西莎拍了拍卢修斯的肩,转身走了出去。
“走吧。”卢修斯站起身,“你也一起过去么?”
“是的。”特休斯点了点头,“我认为我们那位大人可能有事吩咐我去办。”
他们一道去了宅邸那边,黑尔告诉特休斯,贝拉特里克斯正在吃饭。
“太好了。”特休斯悄悄对卢修斯说,“每次我过来的时候,她对我都没什么好脸色。”
进了伏地魔的书房之后,卢修斯将一直拿在手里的黑皮笔记本放到伏地魔的面前,又退后两步等着伏地魔开口。
“你将它保存得很好,卢修斯。接下来我要你想办法将它送进霍格沃茨…当然,别用那种一下子就能被人看穿是你在背后主使的低劣手段,你在校董会的身份还有其他的作用。”伏地魔眯起眼,“只要让邓布利多那个老蠢货离开霍格沃茨…我就能够抓住那个男孩。”
真是兼顾了完美和草率的计划啊…特休斯低着头想。对他来说,除了邓布利多之外需要考虑的还有其他很多因素,但谁让伏地魔确实有这种能够藐视几乎所有人的实力呢。
“至于你……”伏地魔看了特休斯一眼,“之前的消息不错。你同样能在一定程度上支使摄魂怪……这件事就交给你和小巴蒂去做,尽快迎回那些忠于我的朋友们。”
在得到了命令之后,特休斯和卢修斯两个人都很迅速地离开了宅邸。
他们分道扬镳之前,卢修斯一边拉起斗篷的兜帽,一边看向特休斯:“你准备在什么时候告诉他们?”
他问的显然是伏地魔已经恢复法力、并且已经在策划着把阿兹卡班里的食死徒都救出来这件事,应该在什么时候告诉那些依靠“中了夺魂咒”而脱罪的食死徒们。
特休斯虽然笼络那些人,但没有对他们说出真相。目前,仍旧只有卢修斯一个人知道这些事。
“要不就在阿兹卡班外面吧?”特休斯想了想之后,笑着说,“我对他们的表情可是期待已久了……为了那个盛大的场面,准备一个好一点的舞台也不过分。到时候我就变成我们那位大人的样子去见他们……卢修斯学长觉得怎么样?”
卢修斯在心里为其他的那些人抹了把汗——那些人之中的一部分人在脱罪以后仍然认为伏地魔是正确的,但另一部分人为了重新融入巫师界,想方设法地撇清自己和食死徒的关系,而这些方法之中也包括诋毁伏地魔。
卢修斯在面上这样回答;“我觉得…这件事最好还是获得主人的允许之后再……”
“放心吧,我会征求我亲爱的兄长的意见。”特休斯说,“毕竟我还得想办法从他的手中借走他的魔杖呢?不是我自恋……我的魔杖确实长得太漂亮了,很容易被认出来。”
卢修斯沉默地幻影移形离开了。特休斯眨了眨眼,虽然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但他也离开了。
等他回到家里,并没有急着去阿兹卡班捣乱。毕竟他不是真的伏地魔,想将那些同伴带走当然是需要避开那些傲罗的,这就需要仔细地谋划一番。
而且他得想办法为那些人弄到一批魔杖……魔法部可不会好心地帮这些食死徒把魔杖给好好地保管起来。
不过,关于魔杖这部分,他应该可以寻求到一位……目前算是半个同伴的人的帮助。
等到霍格沃茨开学、特休斯在送走了戴尔菲和达芙妮之后,写了一封信寄出。
收信人的姓名是——芙蕾·罗齐尔。
夏季的尾巴将雨云仓促赶来,特休斯打开门将芙蕾·罗齐尔迎进门的时候,一些雨水随着她的脚步扫进了屋里。
他没有急着去清理,而是先给芙蕾端上一杯温度正好的红茶。
“先喝杯茶暖暖身子吧。”特休斯礼貌地说。
芙蕾将头上的兜帽拽掉,但甚至都没有将斗篷解下来:“我来你这里,不是为了喝茶的。”
“我也并不只是为了这一件小事就将罗齐尔学姐您请过来的。”特休斯又将茶杯向她的面前推了一下,“但外面的雨那么大,还是请您先喝点茶暖暖身子吧。”
芙蕾定定地看了他片刻,还是任由他取走了这场谈话的主导权。她解开身上的斗篷搭在沙发上,拿起茶杯,浅抿了一口里面的红茶。
等到她放下茶杯,特休斯才慢慢地开口:“现在我需要一批魔杖,什么材质都行,但最好更适合施黑魔法,我会按价付款。听说罗齐尔家与许多黑巫师都在暗地里有所联系…学姐能为我联络这件事吗?”
“像你这样的巫师是不会无缘无故需要那么多魔杖的,我需要知道理由。”芙蕾的眉毛微微皱了起来。
“我遵照伏地魔大人的命令,将要去阿兹卡班解救那些忠实的朋友。”特休斯满不在乎地把真实目的给说了出来,“不知道这样的说法能让您满意吗?”
“黑魔王已经死了,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胡话。”芙蕾的眉头皱得更紧了。
“死了,彻底完蛋了……所有人几乎都是这么想的。您会这么说也是理所当然。”特休斯摆了摆手,“我也拿不出什么证据,只能用自身的信誉作为保证……”
“我从没听说过你和黑魔王有什么牵扯。”芙蕾讽刺地说了一句,“你难道不是因此才受到魔法部的重用么?”
“我只不过是在此之前拒绝告知您究竟是谁杀了埃文·罗齐尔而已,罗齐尔学姐,您何必对我如此怨念深重。”特休斯轻轻叹了口气,“要是您能为我弄到那些魔杖,我立刻就告诉您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