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两处别离
雷志恒下葬那日,天气非常恶劣,大雨从早上四五点钟便开始下,一直不停。雷暖容望着环抱墓地的山山水水,不禁呜咽:“以后爸爸就住在这里,不和我们回去了吗?”
雷再晖回答:“是,但我们还要回去。”
他将雷暖容和艾玉棠送回家。钟有初已经先行带着钟点工将家里打扫干净,做了鸡蛋羹、素汤和一些清淡的菜蔬。
“伯母,你们一定累极了,先拿热毛巾擦擦脸。”
雷暖容一看见她便气不顺,哪管场合,只指着她的脖子叫:“还不把项链取下来!”
钟有初正将热毛巾交给雷再晖,雷再晖擦了一把,一根睫毛粘在了脸上,钟有初指了指自己的脸,他没有明白,她便伸手替他拈掉。这亲昵的举动落在雷暖容眼内,瞬间暴怒,跨过茶几就要亲自来摘,可是手还没有碰到钟有初,就已经迎面一条毛巾掸过来,打得脸颊生疼。晕头转向间,她听见一个不响但极镇静的声音:“只有把它戴上去的人,才有资格叫我取下来。”
见女儿吃瘪,艾玉棠心中颇不是滋味。正如雷再晖说的那样,钟有初不会和雷暖容计较,但若咄咄逼人,她也不会客气,一旦不客气,只会莽撞冲动的雷暖容哪是她的对手!
原本就是低气压的大环境,饭桌上更是乌云密布,雷电交加。艾玉棠心知现在只剩孤女寡母,生怕钟有初会伸手来打一直哼哼唧唧、敲碗摔筷的女儿。钟有初刚放下筷子起身,她便眼皮一跳,整个人绷直,满面戒备。
可她只是盛了一碗汤,放在艾玉棠面前:“伯母,不要怕,我不打人的。”
艾玉棠勉强一笑——你虽不打人,但别人也不能轻易冒犯你。
饭后尚有几件琐事要处理,如帛金的回礼、藏品的处理等,雷再晖将雷志恒生前的安排大致说了一遍:“如果哪件藏品对你们来说有特殊意义,告诉我。”
艾玉棠知道那些藏品动辄便要六位数,怎么好意思叫雷再晖出钱,况且她并不是不知道它们的来历——于是直摇头:“烫手山芋,要来无用。”雷暖容倒是脱口而出:“有一座青色的球形镇纸,里面有一只火貔貅,脚踏云气,活灵活现,哥哥,我要那个。”
雷再晖点头,又对艾玉棠道:“我会保留有初的项链。”
闻言,雷暖容即刻要弹起,她现在已经成了定时炸弹,时时刻刻有爆裂的危险。艾玉棠将女儿两只手腕当做两根引信似的抓紧:“再晖,所有的事情你决定就行,我们没有任何意见,你还有很多事情要处理,我们就不强留了,外面雨下得很大,你们自己当心。暖容,妈妈累了,我们休息一会儿。”
待他们离开,艾玉棠才松开女儿的手腕,低声警告:“暖容,拿了镇纸就别再想其他了,不要得陇望蜀。”
雷暖容气急:“他为什么要保留钟有初的项链?是作为对她演戏的答谢吗?给她钱呀!给她钱就可以了!”
“刚才再晖抽你一记你已经忘光了?”艾玉棠疲惫不堪,“到底什么样的答案才会让你满意?”
“她根本不配!我一开始就警告过她,但你和爸爸对她太和颜悦色——”
“那你想要妈妈怎么做?去求雷再晖和你在一起,还是求钟有初离开雷再晖?自从再晖独自回来,我就知道,你总要寄生在他身上,可他又带来了一个钟有初!一开始,我也挑剔,我也介意,我希望他们分开……”
“你根本没有一点儿行动!”
面对女儿的指控,艾玉棠感到了深深的悲哀:“你叫我硬生生地在你病重的父亲面前,将一对恩爱的情侣拆开?”
“爸爸知道他们是在演戏!说到底,是你压根儿不在乎我的感受。”
“暖容!如果不在乎你的感受,当年我就不会昧着良心逼你父亲将再晖赶走,甚至不许他留在格陵!我以为他走了之后,会给你一个健康成长的空间,大错特错!一直以来,你只爱你的父亲,根本就看不起我!也对,我所谓的母爱根本没有底线,确实不值得你尊重!”
艾玉棠这样一番指责严重挑战了雷暖容的价值观,她的逻辑既没有底线,也不知尊重为何物,她衡量世间万物的准绳只有一条,分成独占与不在乎两类:“不用解释,你们根本不爱爸爸!你们如果爱爸爸,就会像他一样爱我!尤其是雷再晖,他一滴眼泪也没有掉过!他根本不爱爸爸,所以也体会不到我对他的爱!你们都吝惜自己的感情,只有我……”
实在和女儿说不到一块儿去,她心烦意乱,走到窗前,一把推开,深深吸了一口湿漉漉的空气。雨丝如急弦般拍打着她的身体,透过灰色雨幕,艾玉棠突然睁大了眼睛,身子不由自主地前倾。
视野虽然不好,她却能看见那一顶从家中出去的湖蓝色雨伞,走走停停,经过了小区前的布告栏。
雨伞继续前行,而一个黑色的身影却停下了。布告栏只有窄窄一条挡雨板,那黑色身影就无遮无拦地淋在雨中,动也不动。
艾玉棠记得那布告栏上贴着接种疫苗、消防安全等通知,以及丈夫的讣告。
伞面旋转,伞下的女孩子已经察觉身边的男人不见了,于是打着雨伞朝他跑过来。
不,雷再晖不是不爱自己的父亲。正如逼他离开的那一日,他无从分辩,只是默默收拾了自己的衣物,说了一句“爸,保重身体”,便轻轻带上门离开。
他的感情从来都是内敛而深沉,在心底形成一片黑海,吞没一切。在雨水的击打下,黑色身影突然慢慢地滑了下去,跪在了讣告前。因为失去亲人的痛苦,他整个身体都蜷了起来。钟有初不顾自己身上已经淋湿了大半,还尽力替他遮雨,两人一前一后,一跪一站。渐渐地,女孩子的身影也矮了下去,将手中的雨伞紧紧罩在两人上方。
“妈妈,你在看什么?”雷暖容来到艾玉棠身边,循着母亲的视线望下去,只看到这出默剧的结局。风大雨急,伞面如残荷般卷起,脱手,露出伞下两人,浇得如同落汤鸡一般,偎在一起,肩膀双双塌掉,可见是在相对而泣。
看着这一幕,艾玉棠失色喃喃:“原来……原来她也有自己的伤心事。”
“那是谁?是哥哥吗?我也可以的!我也可以跪在他身边,陪他哭!”
“他不稀罕!”艾玉棠拉住欲冲下楼去的女儿,“你还不懂吗?如果他需要你我的安慰,就不会一直强忍着痛苦,一滴眼泪都不落。”
“我不管!”雷暖容又跳又叫,“哥哥太久没有和我们住在一起,所以根本不知道我对他的感情!”
“他怎么不知道?一生一死,一去一来,一爱一恨,他心内澄明!”
“他知道为什么不理我?”
“因为你根本不是爱他,你是要霸占他!”
艾玉棠的当头棒喝震住了雷暖容。霸占?她只是希望哥哥留在自己身边,为什么说得这样难听?为什么要中伤她的感情?为什么连妈妈都变得这么严厉?难道真是她错了?
母兽总有护雏本能,所以之前艾玉棠对雷暖容的教育从来都是婉转而温柔,根本压制不住她激烈的情绪。只有雷再晖直截了当地对雷暖容说过要让她尝到否定和沮丧的滋味。
现在艾玉棠的态度也变得强硬,又或者是葬礼上的痛哭使她的泪腺滑了丝,这一句话竟令雷暖容的眼泪夺眶而出,不是因为委屈,而是因为她心底感觉到了害怕。她怕,她怕如果独自去挑战这个世界,将会有更多的人对她说不:“如果爸爸还在就好了……”
感到雷暖容狂躁的心情已经萎靡下去,艾玉棠摸着女儿的头,如同她小时候一般谆谆诱导:“暖容,你要知道,失去了亲情,总会有友情、爱情来代替,你的时间还很多,你的世界还很广阔,你总会遇到其他人,其他事。”
翌日下午,天空放晴,雷再晖将雷暖容点名要的镇纸带来。那镇纸有小孩儿头颅大小,晶莹剔透,这并不算难得,难得的是,里边锁着红色丝缕,状若火纹,缠绕成貔貅的模样。这种技术失传已久,雷暖容倒是好眼力,挑中了藏品中最有价值的一件。
艾玉棠看着那琉璃镇纸,不由得苦笑道:“这就是你们父亲的命根子,他一生的寄托,全在这上面。”
她装作不知雨中生的事情,只说昨天雨太大,两人怎么都不小心染上风寒了,转身去厨房煮了姜汤出来:“趁热喝。”
雷再晖将一本存折交给养母。艾玉棠知道帛金收了不少,但并不知竟有七位数,雷暖容更是大喜:“妈妈,我们又有钱了!”
艾玉棠只觉得那存折有千斤重,她本来与丈夫的亲戚同事没有什么来往,丈夫的一场病更是让他看透了人情冷暖,如今却承了这么大的情:“你不懂,这都是人情债,将来要加倍还的。”
雷暖容立刻沉下脸来:“什么?加倍还?凭什么!”
钟有初觉得她这副气势汹汹的样子倒还像个正常人,于是搭了一句:“因为通货膨胀一直在生呀。”
虽然觉得她说的有道理,但雷暖容还是瞪了她一眼。钟有初不以为然地托着腮,微笑地望着她,微微的斜视让她的眼神平添了一分戏谑和娇憨。
之前在葬礼上,钟有初恪守礼仪,一丝笑容也没有露过。电光火石间雷暖容猛然想起钟晴曾饰演过的一个讨人喜欢的角色,无论顺境、逆境、富贵、贫穷,便是这样笑,笑得如同天光初霁,如同大地回春。
就连一贯以挑剔目光审视钟有初的艾玉棠也不得不承认,她才当得起“暖容”两个字。
这“暖容”竟开始融解雷暖容对钟有初的敌意,甚至情不自禁地随她而笑——但她立刻将那笑容压制下去,板起脸来。
“我来还,名单在我这里。”雷再晖道,“这笔钱你们留着自己用。”
“你?”艾玉棠不是不相信雷再晖的经济能力。雷志恒生前与雷再晖闲聊时她也听懂了一鳞半爪,知道这位十八岁离家的养子甚是出息,三十出头便已成为闻名遐迩的专业人士,收入颇丰。只是雷志恒已逝,她和女儿凭什么一再承受他的恩惠,即使雷志恒托孤,她并不会忘记当年将他赶出去的事实,难道他是要感谢她们的恶举,反而成就了他今天的事业?
艾玉棠想拒绝,可又不舍得拒绝,她愧对养子,但心底又渴望他能代替她们母女承担这一切:“这些人不是老雷的亲戚,就是同事,虽然和他们不常来往,但我和暖容既然在,还是免不了要交际的。”
钟有初并没有专心听他们说话,她来之前喝了感冒药,坐在雷再晖身边,感受着他身上传来的气息,有些瞌睡。
“那就离开格陵,出去散散心。”雷再晖对艾玉棠说。
艾玉棠其实从来都非常介意雷再晖的鸳鸯眼,蓝色的那只,好像海水灌了进去一样。雷再晖小的时候,她便总觉得那眼睛虽然清澈却看不见底,倒是把你一看,便看穿了,太冷静太透彻,令她焦虑。
他一走,家中再也没有那双奇异的鸳鸯眼,她不知道轻松了多少。
这次他回来照顾病重的父亲,母子总免不了会正面遇到,但从艾玉棠心虚的眼角瞄过去,虽然还是同样一双鸳鸯眼,雷再晖的眼神既没有力量也没有情绪,她以为是丈夫的病令他忧心,又或者他已经变成了一个凡人。
直到钟有初出现,她才在雷再晖的眼中看到了一丝温柔,每次两人一起出现在病房里,他的眼神总是温柔地荡漾在钟有初周围,那是恋人常有的眼神,她也并不在意。
而现在雷再晖的眼神中挟裹着雷霆万钧的力量,压倒一切的气势,朝她和雷暖容射来。
从始至终,局面都在他的掌控中。她坐在这里,根本不是在与他讨论,而是在听他安排。她不懂他的职业,不懂什么叫做企业营运顾问,此时她明白了,能让一家企业起死回生的人,眼神怎么可能没有力量,没有情绪?
钟有初也打了个激灵,睡意全散,她没有想到雷再晖能这样毅然决然地将雷家母女送出国去。
昨天明明两个人都淋了雨,回到宾馆一直烧的却只有她。她在床上翻来覆去,脑袋昏昏沉沉的,就是睡不着。
“好女儿,你放在我骨灰中的那片衣角已经朽了。”恍惚间叶月宾簌簌爬上床来,阴恻恻地问,“我们的秘密,朽了没有?”
钟有初眉头打结,满脸冷汗,大声呻吟。前尘往事形成一个巨大的漩涡,在脑中不断搅动。“啪”的一声,门外的光亮直透进眼皮里来,一只手搁在她的额头上:“有初,你在烧。”
是雷再晖。她听见他拿起床头电话,叫总务送体温计、退烧药和冰袋上来。再撑开眼皮,他已经将外套拿来:“有初,穿上衣服,我们去医院。”
他的语气柔中带刚,不容拒绝,但钟有初内心矛盾,柔肠百结:“不去行不行?去医院总会死人,我只要出出汗就好了。”
病人眼神惊惧,脸色潮红,语气可怜。雷再晖明知道不该惯着她,却又不忍强迫她,于是拿了枕头替她垫高脑袋,探了探她的颈窝,将洇湿的丝拨开:“闭上眼睛,养养神。”
她稍微安了心,又疑心自己是在做梦,雷再晖见她眼皮忽闪忽闪,因烧而粼粼生波的一对瞳仁,直往他脸上扫来扫去,令人又爱又怜。
他合上她的眼皮,可她的眼珠还在他手心底下骨碌碌地转。
“有初,听话。”
退烧物品很快送来。她烧到三十九度三,雷再晖喂她吃下退烧药,又去准备冰袋:“有初,我要把冰袋放到主动脉上,这样退烧有效。”
自叶月宾死后,再没有人这样温柔地低声唤钟有初的名字,一声声,一声声,好像能感受到云泽的湖水、家里的灯光。她嗯了一声。不一会儿一包冰凉的毛巾塞进她的颈窝,她双手紧紧抓着冰袋,去蹭烧得烫的脸颊,舒服得直叹气。雷再晖又把被子卷起来,想把另外一包冰袋放在股动脉处。
钟有初的腿弓着,侧到一边。先映入他眼帘的是那个年少轻狂的文身,灯光昏暗,他原以为是胎记一类的斑痕,再一看,便隐隐能看出枪与玫瑰的轮廓。
身上一轻,钟有初眉头就皱了起来,不安地弹着脚趾。等雷再晖的手碰到她的大腿内侧时,记忆深处,和文身一样永远洗不掉的、不堪回的触感突然爆,席卷全身。
她激烈地蜷起,像一只没有刺的刺猬,直缩到床头去,一双眼睛睁得极大,却是空白的,没有任何焦距。
“有初。”雷再晖不知她何以有这么大的反应,他的动作亲密却又正常,唐突却又坦荡,可还没等解释,钟有初突然一把扫开他,翻身下床,奔了出去。
门并没有锁,她只是一转那把手,门就开了。梦中永远打不开的门,终于被打开了。
逃吧,有初。
她赤脚踩在地毯上,没跑出多远僵直感便从双脚一直传上来,侵入四肢百骸,站成一座雕像。
不是,不是这幅地毯,不是这条走廊。
荒唐透顶,无力回天。
一张毛毯轻轻覆到她身上,走廊上的灯很亮,钟有初望见那双眼睛是令人安宁的棕与蓝,大地与海水的颜色。她平静下来,重又陷入高烧的昏迷中。
雷再晖把病人裹好,抱回去。整个晚上,他一直陪在钟有初床边,隔一段时间便为她换一条毛巾。
蒙眬间,小斜眼儿突然呢喃:“妈妈,可不可以吃橘子?半个就好。”
她总记得叶月宾什么也不许她多吃。过了一会儿,她便闻到橘子剥开时那特有的带着涩味的果香,有冰冰甜甜的橘子瓣递到嘴边来,她吃了一瓣又一瓣。
这样折腾,第二天体温竟退回到三十七度半。雷再晖出门前拿粥过来,她捧着昨天晚上剥下来的橘子皮在鼻下轻轻地嗅,突然无限惆怅与渴望:“我想回家。”
是啊,她是有家的,家里还有父亲和小姨等她回去,而他的家,不过是世界各地的宾馆。他不能把她强留在这个冰冷的、毫无生气的、毫无温情的房间里。
即使她思乡,他也想将她留下来,久一点,再久一点的念头一直没有变过。
“休息一会儿,等我回来再说。”
雷志恒在郊外租了一间仓库,改造成琉璃工作室,保存所有藏品。雷再晖小时候来过这里,但没有料到变化巨大——所有窗户均被封死,雷志恒甚至不允许一丝阳光窥探他的宝贝。
按下开关,藏在各处的射灯一起亮起,映着满架的琉璃,一枚枚,一排排,一列列,斑驳的色彩在封闭的空间内流淌着。
目录册中除了雷暖容指定要的镇纸之外,还有一幅更珍贵的琉璃画,与原作同样大小的《鸢尾花》。
那琉璃板仅有十分之一寸厚,平整如镜,颜色细腻凝重,沉沉地朝雷再晖眼内簇来。他见过凡·高的原画挂在纽约某一处的办公室内,便知道这一副琉璃板无论图案、颜色都极难得,其价值可算是其余藏品之和。
鸳鸯眼并没有多犹豫,手一松,琉璃板跌落,摔成一地齑粉,再也看不出原来的风貌。人生得有多么苍白,才会这么多的色彩都填不满?
雷志恒自第一次看到琉璃那令人迷乱的颜色,便生出了许多谵妄,赶都赶不走,可雷再晖却一点儿兴趣也无。他着手安排将所有琉璃分批送走,然后结束租约。他心里放不下的是,钟有初一个人待在宾馆里,有没有吃药,有没有喝水,有没有吃饭。
等办完事,风尘仆仆地赶回去,见钟有初虽然吃了药,喝了水,但脸色又有些红烫,更重要的是,她又苦兮兮地说了一次:“我要回家。”
雷再晖只是看着她,将琉璃镇纸放在桌面上,随意地朝她滚过去。钟有初接住,将脸颊贴在上面,那凉意直沁到血肉里面。
“喜欢?”若是她喜欢,就给她。
钟有初早已过了见到美好东西非要占有的年纪,于是摇头:“我家的阳台上,可以看见很美很美的晚霞,比它美得多。”
还是要走。
“你现在最好不要颠簸。”
“上午永贞打电话来,她七点交班之后会来接我。”不知道是什么那样好笑,她吃吃地笑了起来,“和她的芳邻一起。”
她想起利永贞和封雅颂这一对冤家,便禁不住地笑了,可是再一看雷再晖的脸色,就笑不出来了,有些讪讪地摸了摸自己的额头:“其实我已经不烧了,真的。”
“这样不行。”他俯身靠向钟有初,托着她的额头贴上来,“要这样。”
他额头温热,双眼微阖,钟有初可以清清楚楚看见他的睫毛一根根在眼窝里投下的黑影,温柔得令人心醉。她想起在葬礼上替他剪下衣角的那一刻,他也是这样贴着她的额头,想要汲取一些力量。她又觉得无脸人其实很寂寞,孤零零活在梦境里,只有等她做梦的时候,才能吓她一跳,然后又回到那无穷无尽的等待与寂寞中。
一瞬间,钟有初不知道从哪里来的勇气,想凑上去亲亲无脸人,但雷再晖突然睁开眼睛,她赶紧别过脸,假意摩挲着颈间的琉璃。
“如果回云泽你能开心一些的话——就回去吧。”
他作决定从来都是雷厉风行,一往直前,绝不优柔寡断,瞻前顾后,如已经下定决心将雷家母女尽快送走,便着手安排所有细节。但钟有初呢?他不想将她送回云泽,又心疼她思乡情切。他知道自己不方便将钟有初带在身边,担心她身体不适——他不知道这便是雷志恒对待他那些琉璃的态度。
他和父亲不同,在分离之前,他想将自己的琉璃时时刻刻带在身边。
艾玉棠显然是没有料到变相的驱逐令就这样简简单单地,从雷再晖口中布出来,震惊之余只能机械重复他的话:“出去?去哪里?”
雷再晖说出七八个地名,有美国乡村、英伦城市,也有欧洲小镇、古堡胜地,风景如画,美不胜收。这些地方全都有他因工作而认识的朋友,随时能迎接雷家母女去住个一年半载,更重要的是,雷家母女就此可以不再过问格陵的一切人与事。
原来不是要将她们驱逐到穷乡僻壤,雨林瘴地,而是去过比现在逍遥快活的日子,艾玉棠宽慰之余心知肚明,他的提议并非灵机一现,只怕在雷志恒生前就已经开始计划,但无论雷再晖此举意图如何——她从来要的不是养子的敬爱,而是更实惠的衣食无忧:“去那些地方?我负担不起。”
“一应衣食住行,我会安排。”
他也根本无意伪装温情,只是将利弊摊开来讲,由她们选择。这件事对他而言,如同工作一样,要一丝不乱,顺利圆满。
艾玉棠已经心动。因为丈夫的病,她耽搁了一年半的时间,失去所有朋友、乐趣、爱好,她确实希望重建自己的生活乐趣。不管雷再晖是出于什么目的,这安排实在是仁至义尽。
她甚至这样说服自己:这也算是她和女儿被雷再晖给“赶走”了一次,两下扯平,互不相欠,再不必做一只惊弓之鸟:“……能适应吗?”
雷暖容眉头皱得非常难看:“哥哥,你去不去?”
“那都是时间会停止的地方。”雷再晖不理她,对艾玉棠道,“我建议去气候宜人的英语地区,如蒙特利半岛,一方面暖容可以为你担任翻译,方便融入当地人群,另一方面当地有所语言学院,很适合暖容进修。”
话说到这里,已经渐入佳境。沉吟中的艾玉棠眼睛亮了起来,她实在想将时间追回,她只有五十三岁,身体康健,至少还有二十年可活,为什么要留在伤心地?恸思伤身。还有暖容,她在语言方面有天分,就此埋没实在可惜,而且,她留在这里胡闹,迟早耗尽雷再晖的耐心。
思来想去,雷再晖的提议竟是天衣无缝,完美无缺:“好,我和暖容一起去蒙特利,越快越好。”
雷暖容见母亲满口答应,箭在弦上,不得不,竟如同野狼一般嚎叫起来:“妈妈,你不能代替我答应!雷再晖!你是故意的!你故意要将我流放到十万八千里之外!”
雷再晖这时才望向她,眼中有排山倒海的力量:“对!”
他如此爽快承认,雷暖容整个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强硬震傻了——一直以来,他不过是采取绥靖政策,令她放松警惕:“你在葬礼上对我那么好,又买下镇纸送给我,是假的,假的,都是哄我!”
“那不假。”雷再晖咳嗽一声,“你是父亲唯一的女儿,你的正当要求,我都会尽量满足,那个镇纸,便是我送给你的嫁妆之一。”
他望向她的眼神一点儿感情也没有——他只承认她是雷志恒的女儿,不承认她是雷再晖的妹妹。雷暖容指向坐在一边的钟有初:“只要我一触犯了这个小斜眼儿,你便要镇压我!”
雷再晖立刻厉声回答:“对!”
这比昨天掸她一下更令人难受——她不得不正面认识到雷再晖和钟有初之间,绝容不下她捣乱:“妈妈!说点儿什么吧!”
艾玉棠生怕她做出什么不得体的举动,惹怒了雷再晖,将一切安排收回,便轻轻地拍着女儿的背:“暖容,妈妈昨天对你说的话忘记了吗?去看看外面的世界多好!换个环境……”
“我不去!我要留在哥哥身边!”雷暖容直着嗓子大喊。
雷再晖既然说得出,也预料到了雷暖容会反弹。他没打算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只是用强大的气势压制住,其余的交给艾玉棠处理:“如果你坚持留下来,也绝不可能靠近我!”
钟有初被雷再晖话语中的无情震住了。艾玉棠和雷暖容这对母女在刚刚失去依靠的关口,雷再晖并没有吝啬金钱,可是却没有给她们一丝温情。
雷暖容开始哭闹、摔打、撒泼,艾玉棠见她没有骚扰雷钟两人的动作,只是在泄不忿、愤懑的情绪,便也不十分劝阻,只注意着别伤到女儿。
她已经立定心肠要离开格陵,不惜押着女儿上飞机:“这里你们不用管了,我来做她的工作。”
“我不去!我不去!我不去!”
“无论是在这里,还是千里之外,无论是以前,还是现在,你是你,我是我,将来不会改变,也不会增进。”雷再晖牵着钟有初起身离开,“我不认为你现在能想通,可是如果你想不通,就连雷志恒的女儿也不配做。”
两人下楼来,还隐隐听见雷暖容的哭声,和雷志恒去世那天晚上一模一样。不知哪层楼的新生儿也出啼声,这相互呼应的痛哭令钟有初停顿了一下。
她曾像雷暖容这样,一前一后失去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人,那种空荡无依靠的恐惧并不会因为人性好坏、年龄大小而有轻重差别。
雷再晖觉不妥,扶着她的肩膀问道:“不舒服?还是累了?”
听得他声音中亦有倦意,钟有初木然回答:“我没有不舒服,也没有累,只是觉得很乱——为什么母亲不像母亲,哥哥不像哥哥,妹妹不像妹妹?”
其实雷再晖现在的心情也好不到那里去。如果有可能,他并不是不愿意和雷家母女一起生活,但他绝不能允许一件简单的事情复杂化。雷暖容心怀不切实际的妄想,因此他能够教导她的唯一方式,就是否定她、离开她。
他说的句句在理。雷暖容不许他列席自己的青春期,现在又硬要将他拉入自己的人生轨迹,她的收放自如,她的随心所欲,总以其他人的牺牲退让为代价。
只是钟有初已经开始怕这无情雷霆,担心有一天也会落在自己头上:“我们回去吧,永贞该来接我了。”
雷再晖眼神一黯,手自她肩膀滑下。她手指冰凉,放在他的手心里白白瘦瘦的一把。
格陵与云泽之间的距离是两百一十三公里,开车两个小时就到了,换算成心速不过是一念之间,但他就是自私的、恶劣的,想要把她留在身边久一点,再久一点。
“我曾约你一月三号的下午五点钟见面,然后带你去吃饭,你还记不记得?”他将腕表伸到她面前,“现在是五点整,我带你去。”
格陵大北门有一条东西方向的百米街道,在这条街上居住着几十名商贩,做的是快餐饭盒、奶茶瓜果、影碟网游、房间出租的生意。所有格陵大学的学子都知道,这就是油腻腻、脏兮兮、灰扑扑的鱼米村。
在鱼米村的村口,有一栋并不起眼的两层小楼,做过网吧,做过服装,热闹过,也冷清过,但从没有长久过。就在人人都说它风水不好的时候,去年的九月份,也就是新学期伊始,这栋小楼的一楼挂出了“一席之地”的牌子,开始做餐馆,主打是奔放而淳朴的土家菜。
这是条优胜劣汰的街道,从来不乏热锅快炒。学生是最随和,也是最挑剔的;是最小气,也是最潇洒的。他们可以花五块钱吃一份油厚盐重的炒饭,也可以八大碗七小碟,一打一打的啤酒搬上来。“一席之地”的食物在丰俭由人之外还做到了新鲜卫生,风味独特。二楼的瑜伽馆未到学期末便匆匆结业,被“一席之地”的老板租下,隔成两大四小六个包间,“一席之地”真正在鱼米村有了一席之地,门面虽小,却干净整洁。钟有初摸了一下菜单和桌面,并没有一般小馆子的那种油腻感——单单是卫生这一项,在鱼米村众多饭馆中就已经鹤立鸡群。
钟有初和雷再晖去得比较早,作为主要消费群体的学生们还没有下课,所以坐进了二楼带窗的包间。等他们点的菜陆续上来时,门口便开始有学生等候,排成一条蜿蜒的队伍。
还要等位,可见口碑不错。钟有初视线所及,坐着一对穿情侣装的学生,女生手里拿着两杯服务员赠送的奶茶,不停地在男朋友身上拱来拱去。那男生正在玩手机游戏,被撞得烦了,不耐烦地抬起头来:“喂!猪都被你撞歪了!……不是,是鸟都被你撞飞了……不是,你干什么呀!”
“刚才打球出了一身汗——人家好像感冒了。”那女生娇怯怯地说。
“我今天没带白痴药。”
“你摸嘛,你摸嘛。”她要男朋友摸她额头,他却干脆利落地一伸手抓住她的左胸:“满意不?”
然后娇怯怯的女生就沉默着爆了:“你……”
她还没骂完,男生便一把将她搂过来,亲一口她的额头:“没烧,别闹。”
刚要吵起来,又好得如胶似漆。钟有初出神地看完了,又将视线转向对面正在接电话的雷再晖。挂上电话,他开始记下一些信息。
突然有一束直勾勾的目光射来,他一抬头,是钟有初凝视着他手中的记事簿。
她凝视的时候,眼睛斜得比较厉害,元神已经不知道出窍到哪里去了。
“好奇?”他将记事簿递过来。
那上面一行行写着他的工作安排和信息收集,大部分是英文速记。钟有初只学过中文速记,翻了几页,大脑已经被涤荡得十分混乱,好不容易有四个认识的字“缪钟联姻”,又疑心不是中文,于是指给雷再晖看:“这是什么字?”
那是雷志恒生前行动不便,便安排儿子去准备礼金。
“云泽稀土的缪盛夏你认识吗?”
“认识。”
“他与格陵有色的钟家女结婚。”
“缪盛夏要结婚了?什么时候?”钟有初大吃一惊,又想大概是自己好久没有回云泽所以没有收到消息,“那真有七个字可以形容——浪子回头金不换。”
这就是用婚姻换金钱。
他不想扫她的兴,又不想她知道太多:“吃吧,菜凉了。”
钟有初吃了一片腊肉,便呀了一声,无数回忆浪潮席卷而来——她和何蓉在百家信四年的点点滴滴,茶水间里,办公桌头……“席主管的肉!我好久没有吃到了!”
看她那雀跃的样子,雷再晖拼命忍着笑。
利永贞说,格陵大学旁边开了一家很好吃的饭馆;何蓉说,席主管将一手好厨艺扬光大,还有在鼎力的员工餐厅,那个曾经的同事却不相信席主管做得到。
“这家饭馆是席主管开的?”钟有初顾目四盼,顿时觉得四壁都生出一股亲切感,仿佛看得到席主管在这间小小饭馆里投入的心血,“一席之地,原来是席主管的一席之地!”
雷再晖笑着点点头。
“你特地带我来这里吃饭?”不对,她想起自己和雷再晖半年前就有了约定,也就是说他刚将席主管解雇便已经知晓,“你……怎么知道他会东山再起?”
“百家信淘汰的员工当中,只有他能做得到,因为他确确实实有一技之长和营销经验。”
钟有初愈疑惑,但心中越来越接近事实:“是你……”否则他不会特地用土家菜的题目来考席主管——他一早就为席主管想好了退路。
雷再晖认真问她:“你以为雷再晖是个什么样的人?”
他来百家信之前,只是存在于传说中的风云人物,但无论外表年龄身世如何秘密,心思缜密手段冷酷,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这种印象总是跑不掉的。
“我不希望你觉得我是工作机器,冷血狂人。”雷再晖道,“我不在意别人知不知道,我只介意你的看法。”
她当然还记得他在推荐信中写下的人名。他并没有将企业咨询师当做六亲不认的行业。她竟然还误会他对雷暖容狠心,不过,狠心是关心的开始。
钟有初终于说出了她一直想说,但没有勇气说的话:“可是你不了解我。”
这是一句常会在女主角的剧本里看到的台词,语气或无奈,或激昂,或梨花带雨,或薄幸轻佻,钟有初总觉得无聊重复——但原来是如此应景,如此心酸。
雷再晖没有立刻争辩,而是拿出记事簿,在空白页画下一条笔直的线段,分成三等分,指着第一等分,柔声道:“这是你遇到我之前的人生,未来的格陵影后。”
他真的在后三分之二线段上,写下“格陵影后”四个字,看得钟有初又是惊,又是怕,又是雀跃:“你……”
“那么你之前的人生按天来算,”他画出一个箭头,另外标出一条短短的线段,又是分成三等分,“假如你的一天也分为三等分,工作八小时,休息八小时,其他八小时。”
他指着“工作”那条线:“这部分,我了解吗?”
他是将她解雇的企业咨询师,钟有初点点头。
他又指着“休息”那条线:“这部分,我了解吗?”
他是陪伴她从小到大的无脸人,钟有初不得不继续点头。
“还余下三分之一。”雷再晖放下笔,看着钟有初,“我知道你很爱你的父亲,也尊敬我的父亲;我知道你爱吃通心粉,也爱吃橘子;我知道你从来不喝冷水;我知道你有一个玫瑰文身,我知道的还有很多,有初,我们之间的距离,小于八小时。”
席主管一直在厨房里忙碌,抽空出来上了个厕所,便听见收银小妹叽咕:“看到刚走那一对客人没有,不像学生,也不像老师。”
“咦,我们打开门做饮食生意,不替顾客算命。”
“老板,不是呀,那个男人的眼睛一只蓝一只棕,很稀奇。”
收银小妹刚说完这句话,便看到老板的脸色变了:“雷先生?……他吃饭给钱了?你们收他钱了?”
“咦,老板你说我们打开门做饮食生意……”
席主管一跺脚,一把扒掉厨师帽,露出一头乱蓬蓬的灰黑相间的头——这半年他老了不少;又从柜台下翻出几盒武陵特产——他原是兼卖一些土货的。
他一边叫着“雷先生”,一边旋风般卷出门去。冬天夜长,鱼米村的小吃摊已经摆出来,学生停停走走,街上人头攒动,十分拥挤。
“雷先生!雷再晖先生!”他在人群里中奋力前进,声音洪亮有力且充满欢乐,“他们说看见顾客是双色瞳,是不是你?是不是你?”
是雷再晖替他作保,教他申请小额融资;是雷再晖替他分析,替他选址;是雷再晖肯定他的一技之长,营销经验。
“雷先生,我今年已经四十六岁,现在转行太晚了!”
他记得雷再晖说的是:“当我到了四十六岁的时候,也可能灵光一闪,去做别的事情,这完全取决于你的兴趣和能力,与年龄无关。”
得到资助款项,席主管便开始装潢、采购、运营、扩张——原来做自己的爱好这样有劲儿,再苦再累,也甘之如饴。
早在他喊第一嗓子的时候,钟有初就已经听到了,她正想转身,雷再晖已经拉住她:“这边来。”
他们逆着人潮躲进了一个盲角,钟有初从雷再晖的手臂上面望过去:“席主管老了很多,不过声音很有元气,他手里拎着好多吃的——你不想见到席主管?”
雷再晖的声音有些为难:“我受不了这样的热情。”
以前的席主管总是很苦相,为了紧张的工作,铺张的儿子,哪里还能热情得起来。
“躲在这里会被现的,到时候更难堪。”
雷再晖笑了一声:“不可能。”
钟有初突奇想:“难道你做过很多次这种事情?你经常偷偷去视察那些被你改变的人生,然后洒脱离开?”
雷再晖只笑不语,突然伸指刮了一下钟有初的鼻尖。
那一点亲昵的触感,从鼻尖蔓延开来,荡漾着,荡漾着,荡漾得人心都化掉了。
“爸!爸!别追了!”咦,是席主管的儿子。他已经痛下决心,脚踏实地,从美国退学,回格陵大学旁听,准备考试,“人家稀罕你这点腊货啊!走吧!菜都下锅了!”
一次裁员,改变的是一家人的命运。面对生命中的挫折,是你的准备,你的毅力,来选择你是坏下去,还是好下去。
“他们好像回去了。”钟有初悄声道。但雷再晖仍箍着她的腰,她轻轻挣了一下,没有挣脱,便垂下头去,带着一点无可奈何的气馁与羞怯。
他半玩笑半认真地追问:“你知道我是孤儿,是因为你觉得我做的是六亲不认的职业,你现在说说看,我是不是冷血的人?嗯?”
哎呀,那玲珑的人儿猛然自他怀中抬起头来,鹅蛋脸上一对眼睛明亮如星,深深地映出一生一世一双人的世界。她突然轻轻拉住他的外套领子,红唇在他脸颊上啄了一记,亲自盖印一枚英雄奖章:“不是。”
这种荡漾的感觉是钟有初和闻柏桢在一起的时候完全没有过的。她曾绞尽脑汁,如何卖弄一点点笨拙的风情,调笑戏弄闻柏桢,可是从来没有出现过这种自然而然,一气呵成的挑逗,会令人眉梢唇角都在烧。
她觉雷再晖的眼睛好像又变成了一对越来越深的黑色,令人又惧又爱。他箍在她腰上的手在慢慢收紧,她的视线自他的眼睛向下移,移到鼻子,移到嘴唇——她不傻,她知道他要来回吻她了。
仿佛手中的一个烟花,明明知道它美丽,蠢蠢欲动,却点燃后就想扔掉,怕它灼人。他凑近点,她便下意识地退后点,直至脖颈拉出个僵硬的弧度。
那双色瞳的男人轻轻笑了一声,有点宠溺,又有点轻佻。
“好呀,只准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啊。”他专注地看着她,突然咦一声,“你的项链……”
嗯?项链怎么了?钟有初赶紧去摸那颗琉璃地球。
一排长长的睫毛轻轻地扫在她的眼皮上,随即掠开。他已经狡猾地吻住了她的嘴。
钟有初的接吻经验十分有限,也没有人曾真真正正地温温柔柔地吻过她。最可怜的是,她的初吻不是闻柏桢,而是在下颚被捏紧的时候,被人强硬地伸进来搅动,那股令人作呕的烟味她迄今都没有忘记。雷再晖感觉得到她仍想躲闪,于是轻轻松开。钟有初甫一动,他又追上去吻住,如此反复几次,或轻或重,蝶逐蜂戏一般。钟有初浅皱眉头,嘤了一声,便轻轻地放松了身体,贴上去。
电梯里初次见面,她俏皮地反击,说要嫁就嫁一个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那么广阔的男人;再次相遇,真实的无脸人亲手将她从腐朽的生活中挖出来;第三次,一起解决“小李飞刀”事件,他主动提出半年之约;半年里,他不断从世界各地寄来不一样的空气;她在约定那晚等到凌晨;他千里奔回,侍奉病危的父亲直至送别;她陪着他淋雨,哭泣,继而烧。这些事情一件件,一桩桩,此刻一并快速地涌上心头。
深深刻在彼此心中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反而被这浪潮卷走,只剩下真真切切的碰触和气息。
有初,不要再挣扎。
虽然她也很热,却觉得雷再晖按在自己脑后的那只手更是烫得吓人。她自己的两只手又不知道往哪里放,朝下一甩,正好擦到雷再晖结实的大腿。她想要缩回却来不及,他已经将她彻彻底底地缠住。饭后他喝了一杯普洱,现在那茶香便在钟有初的口中一点点温柔地荡漾开来。她不由自主地去触碰那回甘的来源,却得到更缠绵的索取吮吸。
也不知道亲吻了多久,他终于松开她,抵着她的额头,轻轻的气息,吐在她的鼻尖:“有初!”
她轻轻地迷糊地嗯了一声。
雷再晖在国外的时候,很少生病,但只要一生病便来势汹汹,和钟有初一样,十分渴望回家。
但是他一度不知道家在哪里。
他说:“你陪我演了一场戏,”还没有等她反应过来,他又将一句话送入她耳中,“那你现在要不要我给你的一辈子?”
封雅颂停下车,利永贞把膝上的一只塑料袋打开,开始清点——耳入式体温计、中成药的退烧药、西药的退烧药、消炎药、咳嗽糖浆、喉糖、退烧贴……“咦,幼儿用?封雅颂,你怎么不提醒我啊?买错啦!”
“我刚才已经想叫你镇定,但你一阵风似的卷进药店,又一阵风似的卷出来,然后就叫我前进前进前进。”封雅颂做了个前进的手势,“幸亏你是不会开,不然我早被踹下来,你亲自动手了。”
利永贞想了想,自己好像确实是这样风风火火:“幼儿的应该也可以用——正好,他们来了。”
她抱着药跳下车迎上去:“有初!烧得厉害吗?我买了很多药,你先吃——”她突然想起自己仿佛忘记买水了,正愁呢,封雅颂也下车了,一边拧开一瓶矿泉水,一边递给利永贞:“拿着。”
“对不起,麻烦你们了。”
“不存在,永贞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
“居然说这种话,我和你急啊。”看见站在钟有初身后的雷再晖,利永贞突然想起了什么,便去开后备箱,但君越的后备箱机关有些巧妙,她还没掌握,只会下死力去掰。
封雅颂赶紧上前帮忙:“小心手。”
“雷先生,你知道这是什么吗?”利永贞得意扬扬地拖出来一个黑色仪器展示,那箱子看起来不轻,但瘦弱的她竟可以将它一手提起。
雷再晖道:“这是一种便携式直流高压生器,输出电压在二十万至一百万伏之内,常用于变电站野外作业中的静电消除。”
利永贞本来想他一定无知,那么接着她便可以居高临下地示威,连台词她都想好了,不知道多么佩服自己——我说过你要是对有初不好,我就拿高压电电死你,你现在知道我可不是说着玩的吧!
但这洋洋洒洒的一番妙言硬是得吞回去了,噎得利永贞好难受。
封雅颂接过高压生器,和雷再晖略说了两句,便道:“你放心,我和永贞先上车了。”
利永贞瘪着嘴缩回座位上去,就看见后上车的封雅颂嘴角漾起一丝笑意。
“你笑什么?还笑!还笑!”她轻骂,又威胁,“我电不死他,总可以电死你的。”
“好的,好的,我恳切请求利工电死我!快系好安全带。”封雅颂道,“一来一回要四个小时,你先在副驾驶位上睡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就去后面躺着休息。”
“有初怎么还不上车?”利永贞探头出去望望,立刻缩回——可是那一对身影,已经深深地印在了她眼中。
从她这个角度其实并不可能看仔细,最清楚的画面不过是钟有初踮起了脚尖,而雷再晖的手臂紧紧地箍在她的腰上——男女站成那样亲密的姿势,不接吻还能是怎样?
她一遍又一遍地回味着雷再晖与钟有初相拥吻别的画面,那么美好,可是心底却悄悄生出了一丝失落。
头酥痒,利永贞一转头,原来是封雅颂在轻轻地抚摸,仿佛她是一只忧伤的小猫:“永贞伤心了啊,永贞的偶像长大了,要飞走了。”
不是,有初是她的朋友,不是她的偶像,这不是她的偶像钟晴在演戏,这是她的朋友钟有初在生活。利永贞在医院看见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就知道他们会在一起,但是突然看见这样亲密的一幕,还是将她的眼睛撞得生痛。
但利永贞并没有飙:“以后我那些无聊的短信,她一定不会及时回复了,有什么事情她也不会在第一时间给我打电话了……”
利永贞突然觉得眼睛酸:“她才去我家住过一次,以后再也不会去了吧……再也不用我定好闹钟,跑出来陪她吃早餐了……”
封雅颂解开安全带,探身过来,将利永贞的脑袋揽进胸口:“我要是说我陪你吧,你又要说我想得美……”
“你说吧,我保证不说你想得美……”
利永贞把湿润的眼睛在封雅颂的皮衣上印了又印。
人说泼妇有三宝,一哭二闹三上吊,雷暖容倒是从来不会去上吊,只是哭闹,非常珍惜自己的性命。她哭闹一阵子,便用睡觉来养精蓄锐,睡醒了再哭闹一阵,间歇吃些粥水。艾玉棠只当她是重回断奶期,时而温柔地劝,时而强硬地说,要将逻辑慢慢地再次灌输到她脑中。
逐渐雷暖容也不得不接受现实——没有奶了!再没有奶了!请和成人一样,吃五谷杂粮。
雷家的亲戚们听说她们母女俩决定搬到蒙特利去,并没有劝阻,也没有相送,无声无息,这更坚定了艾玉棠离开的决心,竟主动要求雷再晖快一点,再快一点办理手续。
钟有初走后,雷再晖也开始感冒。他知道是她传染的,可是更像她留了一点什么在他这里,就像她印在他脸颊上的那个吻一样,都是甜蜜的。
“事情还顺利吗?”
“很顺利。”
他们常常在晚饭后通电话,一说就是两三个小时。每次都是雷再晖打过来,也并不是说天天都有重要的事情生,不过琐碎,问问生活情况,听听声音——他的声音醇厚而沉静,她的声音温吞而清脆。
第一天接到电话的时候,钟有初有些吃惊,又有些甜蜜,接起来不知道说什么,还是雷再晖问她最简单最朴实的那个问题:“吃过饭了吗?”
钟有初老老实实回答:“吃过了,你呢,吃了吗?”
“嗯。”
“吃的什么?”
彼此的动静在电波里穿梭来回,时间在默契里走成一块一块的留白。她听见他那边在沙沙写字,他听见她那边在走来走去,又听见有猫放肆地一声声叫唤,她便走到门边探望:“咦,猫跑进院子里来了,我要挂了。”
雷再晖走向窗边,一抬头便能看见高高悬于都市上空的月亮。看得见的明月离他这样远,看不见的红尘离他这样近:“不要挂。”
钟有初顿了一下,走进厨房,单手拿出剩饭钵,拌上肉汤,开门出去。
“咦,带你女朋友来吃饭吗?”那鼻头上一点儿黑的猫儿,搂着另一只花斑猫,好整以暇地坐在院子中央,等着钟有初上菜,“等一下,我去剥根火腿肠。”
过一会儿,钟有初投降:“我好佩服你,我已经举不动手机了,而且独臂客好不方便。”
雷再晖真是觉得好气又心疼:“你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做蓝牙,专为解放双手的?”
她咦一声:“我好像也有一副耳机。”
于是翻出耳机来继续和他通话,好似雷再晖就在她耳畔一般:“有初!”
“嗯?”
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
因为不是科班出身,以前拍戏时钟有初受过学院派主角不少教育,人家可不会因为你年纪小便对你娇惯,看你有天赋才对你多说两句,时时耳提面命,在片场一眼望过去,一声声叫的全是老师。老艺术家们教了她许多窍门,也教了她许多挑剔。今时今日,演艺圈的拍摄技术与器材不断翻新反而忽略了演员的功底和剧本的逻辑,只追求潮流与话题,一窝蜂地追捧这个,又一窝蜂地批判那个,毫无主见,本末倒置,故而钟有初甚少看电视剧和综艺节目。
因为钟汝意常年挂在网上,所以她也鲜用电脑。喂了猫,快八点了,她会翻翻无聊的小说。
“读一段给你听——女主角以手抚额,悄声道:‘唉,这对小冤家从早上一直吵到现在,从天文一直吵到人文,从地理一直吵到伦理,吵得我头痛。’”她乐不可支,“这本书虽然幼稚,但每个角色都很可爱。”
八点半,她打开电视机,将声音调小,看地理频道的一档节目。
那节目从宏观世界讲到微观芥子,五花八门,无奇不有,正好播着一部关于海底生物的纪录片:“咦,不播大马哈鱼了吗?这是什么?”
画面上出现一种深居于海底湍流中的生物,造型如一枚兽角,周身长满骨针,有俪虾一对,自小钻入,相亲相爱,一生寄居其中,直至双双死去。
“这种海绵,英文中称之为‘维纳斯的花篮’,我们则称之为,”她听见雷再晖在耳边轻轻教她,“偕老同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