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醉迷
项云龙是武将,对日常生活那些琐事并不在意,一切都是刘福在打点。就连现在所住睿王府的格局也是依着太后的意思让下面人造的。
整座王府分内院和外庭。内院里分了四院和两个大园子。四院是项云龙住的主院和以后给王妃侧妃等等住的。两个大园子一个依湖而建,一个栽满了花树,各有景致,供平时消遣。而外庭就分了他办公的府院和平常见客的厅堂等等。
项云龙只觉得烦闷得很,一路到了落雪园。落雪园是依湖而建的,湖边建了个水榭。夏季的夜晚,里面凉快得很。
他倚在水榭旁的栏杆,连酒杯都不用,抱着酒坛子直接大口大口地往嘴里灌酒。
夏夜的落雪湖微光粼粼,安静祥和。可他的心里,却是翻江倒海,一刻不得停。从初见挽如到失去她的所有画面,一幕幕地在他脑海里闪现。
这个女人,怎么可以这么可恶?帮着三哥来害他,处处反抗他,还宁死也不愿意待在他身边?他该将她千刀万剐!
可偏偏,他就是忘不了……
美女在怀,他忘不了。找了个眉眼像她又千娇百媚的,还是满脑子都是她。现在连他的管家,都说他是反常。
他是堂堂睿王,堂堂护国将军!怎么会为了个女人被下人说三道四?
酒,一坛一坛地往下灌。他的脑袋晕了,可意识里却还是她,他用力地甩头,直想把她从自己的脑袋里甩出去。
“王爷,您不能再喝了。”一旁,纤细的声音响起,一双手扶了他的手臂。
“……挽如?”项云龙双眼迷离,勉强抬头看向身旁女子。看了一眼,他半眯的眼略略睁开了些。这朝他巧笑盼兮的,不是挽如是谁?
“挽如?”他一下将那人抱了,嘴里含糊不清。“你可回来了……”
春艳被王爷抱了,心里惊是惊,却欣喜得很。这府里对王爷倾心的早就不少,王爷又没有娶妻,各院里的谁不是卯足了劲儿想让王爷看上。所以刚才一说王爷要酒,她立刻就争着送来了。
她还从未见过王爷这么落寞过,见他酒喝多了坐都快坐不稳了,便想着劝劝。可没想,王爷把她抱了。
挽如?
怕是哪个王爷看上的吧?这会儿子喝醉了,拿她当成是那人了。那不正好?这可是她的好机会。
春艳压着心里的兴奋,伸手回抱住项云龙,回道:“是啊,我回来了。”
项云龙正醉得七荤八素,满脑子都是挽如。这会儿听着“她”居然回应,血气翻涌,一下就把人拉了按倒在一旁石桌上。
粗暴的衣料撕裂声,让春艳还是有些害怕。而这害怕随着身体的剧痛化成了心头对未来的向往。王爷从不碰府里的丫头,这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所以,即使她疼痛难忍,即使她受不了地抓紧了桌沿,她还是忍着。王爷幸了她,她就要飞上枝头了!
而项云龙只是凭着本能动作,只是嘴里不断地喊着那个让他挠心挠肺的名字。
“挽如……挽如……挽如……”
当项云龙终于清醒,已是第二日中午。他睁眼时,已经是在自己的惊涛阁里。
他坐起身,宿醉的头痛欲裂立刻显了出来。他扶额,忍过一连串的头痛,总算对昨夜的醉酒有些印象。想不到向来酒量极好的他,居然也会醉成这样。而且,他依稀记得昨夜自己似乎对哪个女人做了什么。
早有人准备好他起身后的一切和一碗醒酒汤药。他一身清爽之后踱到鸿云阁里处理衙务,刘福早在那里候着。
待交待完大小事务,刘福还是站着没走。
“还有事?”项云龙头也没抬,翻着桌上公文。
“是春艳。王爷要如何安置?”昨夜就听说王爷醉酒幸了春艳,他压着不准下头乱嚼舌根。但王爷从不动府里的,既然是幸了怕是有什么想法,按理该来请示。
“春艳?”项云龙从来都不记得记忆里有这个名字。
“是。原就是惊涛阁里伺候的丫头。”
看了看刘福的脸色,项云龙想了想总算明白过来,心里不禁对挽如更气起来。要不是她,他又怎会醉酒之后乱来?
“把她赶外庭去。其他的,你看着处置。”沉声交待完,项云龙不再理刘福。
“是。”刘福福了一福之后退了出去。
赶出内院,就是根本没想留她。刘福自然知道该怎么处置。他交代了内院的嬷嬷准备净身的汤药督着春艳服下,然后又把她挪到外庭伺候,再也没在王爷面前提她。
吉平村的日子安静平和,程歌几乎就沉溺在这样的日子里。这里没有硝烟战场,这里没有间谍暗战,这里更没有血腥暴力。她在这里,只是一个普通的村民,和初善一起替这一带附近的村民们解除病痛。而她的草药知识,在初善的教导下,也越来越纯熟。
上次在河边,初善看见她的身体,他们有几天见面总是有些尴尬。但程歌并没有太过在意,毕竟他不是有心的。所以几天之后也就如常了。
初善对她越来越好。不止像以前那样,他现在更加会注意到她平时的需求。
他看她想学周围的姑娘家盘头发却总是学不好,就找了吉婶和她儿媳妇丽娘教她。他看她想学这里的剑术,就给她做了根竹剑,教了她简单的招法。他看她想学写字,就教她书法。
所以程歌才会知道了初善还有不一样的一面。他居然也会些简单的剑法。虽然看得出很皮毛,可是一般防身还是可以的。
那上次那个恶管家来抓人,她其实不用出手,初善都可以解决吧。可当她这么问初善的时候,初善却推说他不行,他很需要她的保护。
看,又来了。初善最近对她说话一反以前的彬彬有礼,越来越“俏皮”。她感觉到他们的相处越来越融洽,真像是一家人一样。
她很高兴自己在这异世,还能那么幸运有个家。
这一日,初善没有出诊,陪她在家里练毛笔字。
对于程歌识字却不会写字,初善觉得很奇怪。其实程歌哪是不会写字啊,她只是不会书法而已。以前学过,可是只学了皮毛就荒废了。
初善拿了几本书贴给程歌临摹,自己则在一旁看医书。
忽然,窗口“扑啦啦”一阵响,一只信鸽飞到了初善房间的窗口。之所以程歌知道是信鸽,因为看到它腿上绑了小小的银信筒。
程歌搞不清怎么回事,可初善一看到信鸽显得很高兴。
他急忙过去把信纸取出来看了,脸上立刻笑了起来。他立刻回信,卷好塞回去,又把信鸽放了。
“怎么了?”程歌很少看到初善这么形于外的高兴,好奇起来。
初善笑着回道:“我哥哥寿辰到了,我要回皇都给他庆生。”他忽然想到什么,敛了笑容,小心翼翼地询问程歌,“你……去吗?”
他是想带程歌去的,他想让他的兄长见见这个他心仪的女子。
程歌哪会看不出来初善很想让她跟去,可是她不知道项云龙是不是还在外面搜寻她,一时有些犹豫。可看着初善希冀的眼神,又不忍拒绝,便想了个折中的办法。
“要我去可以,但是你得给我易容,我怕被我的仇家发现。”
她记得初善提过会易容,变了样貌就不打紧了吧。而且她当着那些士兵的面跳下悬崖,事情又隔了那么久,项云龙应该早就忘了她了吧,她不过是个女人而已。
初善一听,高兴地满口答应。“这没问题,那我们过几日就启程!”
几日后,易容后的程歌随着初善赶往项国的皇都--威州。一路上,街景越来越繁华自不必说,程歌更欣赏的是这里的治安。她见到路不拾遗,官不压民。作为一个封建君主制的国家,能看到这些,只能表明当朝皇上是个明君。
初善看程歌一路上饶有兴趣地看着,就不忙着去找哥哥,先带了她到处逛了逛。两个人一路上有说有笑,很有默契。
程歌原本就生活在大都市,又因为执行任务的关系行走过世界各地很多地方,对那些繁华街景早就见惯不惯了。不过对那些新奇的小玩意儿她倒是很有兴趣,什么面人、糖画、皮影之类的。
她知道这些,只是大都市里这些东西都只能出现在电视上,她没亲眼见过。所以一看见,就很好奇。
初善今天忽然变得豪放得不得了,任何东西只要一看到程歌看了超过两眼,就两个字--
“买吧。”
所以他们才进城没多久,手里就抱了一堆。
程歌很开心,对着初善笑容不断,把初善又看得一愣一愣的。虽然是给她易了容,已经看不到原来的样子,可他就是可以想像得到程歌有多开心,搞得他的心里暖暖的,久久移不开视线。
“这位相公,给你家娘子买个镯子吧!老身这里的镯子可是全威州最漂亮的!”
街旁买首饰的老妇人打断了两人,拿了自家的货物兜售。
程歌望过去,就被吸引住了。也没有去纠正老妇人误以为他们是夫妻的话。初善听了当然更高兴,跟着程歌去摊上看。
老妇人摊上卖的首饰当然谈不上有多精致,不过花样古朴简单倒是很合程歌的心意。
“这是您自己做的?”她问。
老妇人一笑,脸上皱纹千条。“是。是老身的相公画的花样,老身亲手做的。”提起自家的相公,老妇人的脸上皱纹更多了。
程歌看着老妇人脸上的神采,心头一热,拿了她手里的镯子。“我买这个。”
“呵呵,好好。”
初善把钱付了,拿过程歌手里的镯子。“我给你戴上吧。”
程歌也没发觉这举动其实过于亲密,只是笑着把手伸给了他。
微微颤抖着,初善把镯子给程歌套上。心想着,若是将来他也能给她亲手做首饰该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