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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圣坛(三、略见一斑)

通过审讯室旁的监控室里可以看到,此时的叶萍安静地趴在审讯室内的桌子上,将头埋进双臂中,看不到此刻他是什么表情,但从他不断抖动的双腿来看,可见他的内心充满了焦灼与焦虑。

白芷明说这个焦急一定与案件本身无关,从他之前的一系列表现来看,他所焦虑的应该是他祖父的情况,以及他口中一直想要得知的杨九月的“身体状况”。

2014年10月04日晚上快接近凌晨的时候,吴少卿接到了留守在叶萍祖父就医医院的警官的电话,电话中下属告诉吴少卿叶萍的祖父情况已经稳定,没有任何生命危险,甚至要求再见叶萍一面,老人想亲自从孙子那里得知真相,但被拒绝了。

事情进展到现在,大家松了一口气,是时候听听叶萍如何解释“这件事”了。

吴少卿将在医院看护叶萍祖父的警官的电话放到叶萍耳边,他听到祖父的声音,整个人像送了一大口气一般,身体也跟着松弛了下来,过了一会儿他开口找警方要矿泉水和一包香烟,“这件事”被告知真相的时刻来到了。

审讯室旁监控室内很快聚齐了队上的刑警们,审讯室内便剩下吴少卿、白芷明以及负责记录笔录的副队长王黎明,在开始进行正式讯问前,白芷明对吴少卿以及其他的警官提出建议:除了基本必须问的问题之外,尽量让叶萍本人自己叙述,这样可以一边观察其真实的心理精神状况,一边希望能获得叶萍的主动认罪。

吴少卿和白芷明相邻而坐,叶萍用被铐住的双手颤抖地点了一支烟,那口烟好似他的一次深呼吸,当他将烟吐出来的时候,烟雾已经很淡很淡,吴少卿为了缓和气氛便对他说:“叶萍,你不要抽那么猛,这又不是你的送行烟。”

叶萍听后很淡定地笑了笑,他始终低着头,带着看似温柔却让人感觉不寒而栗的微笑用指腹轻轻抚摸过桌上放的被害人生前的照片,眼神充满爱意,而那爱意从旁人来看,几乎浓烈地都快要溢出来了。

许久之后他才抬头严肃地问道:“我问了一天了,你们都不告诉我九月的情况,如今我决定主动坦白,你们总可以告诉我她的情况了吧?另外,谢谢你们救了我爷爷。”

这番话再次让在座的警官感觉一头雾水,但白芷明却理解地点点头,他在纸上沙沙地写了一行字,吴少卿看了之后暗忖将之后的讯问要害点交给白芷明去讯问,而白芷明递给吴少卿的那张纸上写着:“稍安勿躁,他在他的世界里。”吴少卿带着疑惑的眼神望着白芷明,白芷明又写了几个字给他:尊重他,且听他说。

现在审讯室安静的只剩下叶平抽烟的声音和白教授的笔划在纸上的声音,这两种声音混合在一起,让人没来由地想起了被害者父母提供的她生前的许多照片,那是一个温婉清秀的女子,而眼前叶萍用一种中毒一般疯魔的神眼看着照片上的人,又用让人感到不寒而栗的动作去抚摩过照片上的人,这实在让人感到不舒服,甚至觉得他很十分变态。

以下是这个案件的全部笔录,也是唯一完整和有效的笔录,整个过程中白芷明教授给予了多次协助,他也一直做着笔记,不断在思考叶萍究竟是有预谋有组织的犯罪还是激情犯罪,当然,无论怎样,等待叶萍的自然是法律的严惩。

正式笔录开始:

以下便是本案犯罪嫌疑人叶萍(男,汉族,鲁泰市纳溪区北宏村人,身份证号xxxxxxxxxxxx)就其对本案的自我陈述,在疑犯进行自我陈述前首先允许了警方对其犯案等关键处提出问题,但在此之前警方必须允许他做一段冗长的自我介绍,经过商量,警方同意了疑犯的该要求。

讯问笔录 (第三次)

时间:2014年10月04日 23:45--10月5日 6:30

地点:C城市刑侦支队 一号审讯室

讯问人:C城市刑侦支队大队长 吴少卿

记录人:C城市刑侦局刑侦支队 副队长 王黎明

被讯问人:叶萍 别名:无

性别:男

年龄:27岁

出生日期:1987年03月14日

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身份证 51050319870314****

文化程度:中专肄业

目前工作单位及职务:C城市石油管理局6区宿舍管理处/门卫

是?否?人大代表(否)

户籍所在地:鲁泰市纳溪区向柔乡北宏村6组18号

现住址:C城成化区新建设路南段166号 巽香苑员工宿舍

联系方式:18780141472

是否具备阅、听、说汉语能力:具备

通知家属情况:已于2014年10月02日 12:30 接警后首先告知在嫌犯身旁的祖父母,后于13:00 通过电话通知其父亲 叶波

(口头传唤/被押送/自动投案)——被押送,于2014年10月02日 由鲁泰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及纳溪区警署押送至C城市刑侦支队

讯问笔录开始前说明:

叶萍,你好,我们是C城市刑侦局刑侦支队的办案民警,这是我们的工作证件(已出示),你因涉嫌非法禁锢他人及故意杀人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律法,现将你拘捕到C城市刑侦局刑侦支队依法做讯问笔录,你明白吗?

叶萍:我明白其他,但不明白为何我是故意杀人了。

问:你要如实回答我们的讯问,与案情无关的问题你有权利拒绝回答;你有权提出对公安机关负责人、本案办案民警、鉴定人等的回避申请;你有权对有关情况做陈述和申辩;你有权就被讯问事项自行提供书面材料;你有权核对讯问笔录并对笔录记载有误或者有遗漏之处提出更正或者提出意见;如果你回答的内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公安机关将予以保密。以上内容你是否已听明白?是否有相关要求?

叶萍:明白,我的要求如下——在接受讯问或做自我陈述过程中,如果触及到关键的问题,我希望在场的这位心理专家为我做证;其次,在接受讯问之前,如我刚才同意讯问时说的,你们必须听我的自我介绍。(说话态度突然散漫)

问:好,我们可以答应你的要求,请先回答第一个问题,在此之前你有否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及其他处罚?

叶萍:初中时传阅小黄书被学校记大过算吗?

问:你应该按照所提出的问题的内容进行回答,请再次回答。

叶萍:没有。

问:你是否患有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叶萍:传染病倒没有,重大疾病也没有,难道你想说我得了艾滋病?

问:再次重申,请你就问题本身进行回答。

叶萍:传染病没有,其他的我不知道。

问:讲一下你的家庭情况。

叶萍:父母健在,祖父母也健在,上面有个姐姐,父母为了养家到C城打工,我是祖父养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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